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0:06:49 368 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建设规划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不明确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家庭补偿情况。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补偿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公布审计结果。

将为您梳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可补偿内容。从上述条款中,我们可以了解赔偿的范围、方式、标准和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11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西洪路口旧屋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以及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因西洪路口旧屋区改造项目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一、征收范围:西洪路以南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二、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三、宣传期及签约期限:(1)宣传期: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2)签约期限: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3日。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特此决定。附件:西洪路口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0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因西洪路口旧屋区改造项目需要
    2023-04-27
    485人看过
  • 土地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经济情况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一、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如何的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如下:1、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二、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对于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
    2023-04-04
    299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
    11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西虹路口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由于西虹路口旧房区改造工程的需要,决定在以下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一是征收范围:西虹路以南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二是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公示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止;(2)合同期限: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3日止。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特此决定。附件:西虹口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建设项目:西虹路路口旧房改造
    2023-05-31
    425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
    11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西虹路口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由于西虹路口旧房区改造工程的需要,决定在以下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一是征收范围:西虹路以南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二是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公示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止;(2)合同期限: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3日止。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特此决定。附件:西虹口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建设项目:西虹路路口旧房改造
    2023-05-31
    342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一、城市拆迁房屋补偿:按照市场价补偿,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确定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二、征收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上述的补偿项目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一块就没有了。其他的,与出让的土地一样补偿。三、换个方式,如果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后那补偿款项中剩余款项全归你所有。一个原则: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拆迁,都应当对地上附属物作出补偿。以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拆迁中,还要看各地拆迁中的政策了。什么情况下政府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
    2023-02-18
    9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程序
    1、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定。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时点没有明确规定,但只要依法保障了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权利,且评估机构能够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则无论是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还是在之后的补偿程序中选定评估机构,都不影响房地产价值的评估,不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2、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分户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送达。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鉴定。被征收人对
    2023-02-22
    5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因征收房屋造成
    •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如何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
      1、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的补偿方式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而需要进行临时安置的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勇当制定补助和奖励等。
    • 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如何补偿,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