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案件与刑事推定的适用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22:07 147 人看过

由于腐败类型犯罪案件等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如不能迅速予以打击,将会从整体上危害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而如果按照常规的谁主张谁举证证明方式,必然影响打击此类犯罪力度与适用效果,为了追求迅速惩罚此类犯罪与提高诉讼效率,有必要、且必须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通过适用推定证据规则,转移举证责任,降低证明标准,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证明难的问题。

一、腐败犯罪中的推定法则的应用

1.主观方面的推定。

犯罪的主观要件,如意图、明知、目的、过失等较难以用直接证据予以证明,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主观世界的认知认定基本上是通过刑事推定规则来解决的,是根据经验法则的要求从被告人的客观行为推断出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28条规定:作为犯罪要素的明知、故意或者目的,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所需具备的明知、故意或者目的等要素,可以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予以推定。当然,在对犯罪的主观方面适用推定时,应当注意的是基础事实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且控方举证证明的推定所依据的前提事实是查证属实的;被告方提供证据的证明标准达到优势证据即可,不必达到控方同样的举证标准。

2.亲属共同受贿中的推定问题。

亲属共同受贿犯罪故意的推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亲属拒绝承认共同受贿故意时,检察机关根据请托人的证言、亲属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事实、请托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关系,推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亲属共谋受贿的故意,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具有相当证明力的证据反证的除外。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这类的家庭式的窝案腐败比较突出,在此类共同受贿的故意中,存在以下推定的基本事实:(1)该财物超出了家庭的正常收入;或者家庭收入与其家庭财产之间存在巨大的悬殊比例;(2)请托人的请托事项属于受贿人的公务范围之下,且受贿人具有公务决定权,请托人欲达成交易离开受贿人是无法完成的;(3)请托人的有证据的证词;证词所涉物品与受贿人家中存放的物品、存放的时间、送达方式、物品型号等相吻合;(4)受贿人或其亲属不能解释财产合法来源,或者是解释前后矛盾、无法形成相同的意见的;(5)共同受贿人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的事实等。

3.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应用。

联合国1990年第八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决议认为:当明知他有贪污舞弊行为,从而产生非法收入或资产,但拿不到确凿证据时,这也可以作为公诉的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20条规定:资产非法增加,即公职人员的资产显著增加,而本人无法以其合法收入作出合理解释。《反腐败公约》第31条第8款规定:缔约国可以考虑要求由罪犯证明这类所指称的犯罪所得或者其他应当予以没收的财产的合法来源。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合法的,可以推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我国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立法推定,在该罪名中规定由被告人证明自己的财产来源,是符合统计学和概率论的,因为一个人对于自己财产的来源最清楚,这一前提是符合经验法则的,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告最有条件也最为便利举证,有利于减轻控方的证明责任,增大了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

4.贿赂推定。

贿赂推定是适用于贿赂犯罪的一项特有证据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控方能够证明被告人收受或者给付了对方财物,除非被告人提供反证,否则,推定该财物为贿赂财物的一项证据制度。在行贿人与受贿人单独一对一贿赂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其他间接证据,案发后污点证人肯定行贿事实的存在,而受贿者坚决予以否认时,就可以适用贿赂推定。联合国及几十个国家都有此制度的规定,前述联合国1990年第八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决议也如此。美国根据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对巴恩斯诉合众国一案的判决意见,确立一个举证责任倒置和事实上有罪推定的原则:最近明知且排他地拥有某犯罪赃物——无法解释或解释很无力——的事实可以作为有罪的推断。适用这一原则的条件包括:必须保证推定中基础事实的真实性;应当赋予被告人及其代理人对事实推定被告知和反驳的权利;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的盖然性程度符合经验法则的要求。

二、完善我国反腐败犯罪程序中的推定制度

1.明确犯罪主观状态的推定。

我国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了严格的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在主观上具有占有、谋取利益等犯罪意图;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起诉判决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没有采用推定规则及优势证明标准,而如果一律将举证责任归于控方和过高的证明标准则不能满足有效打击腐败犯罪的作用,不利于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在今后的刑事司法完善时,应当明确犯罪主观状态的推定。其一,要明确具体的腐败犯罪案件中哪类罪名下适用该法则;其二,明确主观上的明知、故意、谋取等犯罪意图;其三,明确这种罪名下证明责任的负担;其四,允许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反驳该推定,并规定达到的优势证明标准。

2.立法上采用贿赂推定制度。

由于我国尚无此制度规定,因此需要借鉴成熟国家的先进经验,适时的在立法中予以明确。这种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打击腐败犯罪,实现最大限度地司法公正,特别是对于解决当前腐败犯罪案件中突出的一对一案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根据其所具有的巨额犯罪财物,在其没有合适的解释理由时,直接适用刑法的规定,便于解决目前腐败案件中的认定难的问题。当然应当给予被告人提供证据予以反驳的机会。

3.明确证明责任分配。

推定的实质是证据裁判主义的例外,但并不完全是用证据予以证明,在不存在直接证据或仅凭直接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时,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通过证明责任分配方式的调整,由间接事实与待定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进行推理,得出待定事实为真的结论。对于刑事政策必须予以控制的犯罪类型,出现事实真伪不明、难以证明、证明起来成本过大时,司法技术上应当减轻主张推定事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避免证明僵局。

4.明确推翻推定的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在腐败类型犯罪案件中,被追诉人只要提供反证或反驳证据,该证明标准不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只需要达到高度盖然性或优势证明的标准,使推定的事实处于真伪状态不明,法官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仍存在合理的怀疑时,法官就应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明责任原理,让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

5.完善亲属共同受贿的推定。

当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共同受贿的故意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请托人的证言,亲属收受财物的客观事实,犯罪嫌疑人的公务关系和职权范围,推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亲属共谋受贿的故意。当然在此类型腐败犯罪案件中,应该由检察机关承担基础事实存在的举证责任,即要查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其亲属实施了从中索取或收受贿赂的行为。被告人承担推定事实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并保证被告方拥有提供证据予以说明的机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贪污腐败案件属于什么案件
    贪污受贿属于刑事案件,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一、贪污贿赂罪与侵犯财产罪有哪些相似第一、同类客体部分重合。即贪污贿赂罪和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财产关系,都有可能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例如,新刑法第271条和第272条的第2款中专门规定,侵占罪和挪用公司资金罪在一定条件下,应以贪污罪或者挪用款罪论处。第二、部分具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相同。例如,盗窃、诈骗、侵占、敲诈勒索、挪用等行为,既可以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罪的手段,也可以是侵犯财产罪的方法。二、贪污受贿怎么判《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2023-03-17
    425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在广告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侵权行为,而广告侵权行为不适用该原则,而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广告侵权行为不会受到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1. 素材中提到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素材中提到的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行为,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时,认定有过错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原则。具体来说,该原则是指,
    2023-08-19
    125人看过
  • 根据规定贪污腐败多少判刑?
    一、根据规定贪污腐败多少判刑?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判刑,具体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
    2024-01-20
    259人看过
  • 腐败推高房价的“窗户纸”捅得好
    在2010年1月17日昆明市人大代表分组讨论时,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谈到昆明房价时,出语惊人: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城市都低,但是房价不低,为什么?原因是钱到了老板的包里,而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昆明房价不低,因为存在巨大的贪污腐败。关于高房价问题,近几年媒体是议论纷纷,主流说法有地价推高房价论、耕地入市推高房价论,非主流说法有丈母娘推高房价论、钉子户推高房价论、老百姓太有钱推高房价论,诸如此类说法,要么与点子不着边际,要么属于笑料。不过,话又说回来,明眼人一搭眼就能看得出是腐败推高了房价,缘何一些学者、官吏却糊涂了呢?琢磨其中缘由,盖因话语权者或者因为端人家的饭碗,替人家说话,大抵属于利益共同体那一码事儿。或者站着说话不腰疼,看不到弯腰者的苦楚,以致话一出口就跑偏了。而今,仇和的腐败推高房价论如石击水,溅起层层波澜。在仇和看来,房地产商与官员运作了高房价:现在在我们城市,有些
    2023-06-10
    262人看过
  • 广告侵权案件如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一、广告侵权案件如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广告侵权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法定情形: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林木折断、果实坠落致人损害;道路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非法占有的高度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等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
    2023-12-20
    239人看过
  • 贪污腐败行为的悔过自首与立功规定
    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的规定是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自首和坦白立功的区别是怎样1、定义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后对案件中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2、成立要件不同(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3)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3、法律效果不同(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
    2023-07-24
    231人看过
  • 贪污腐败属于行政案件吗
    一、贪污腐败属于行政案件吗不属于贪污腐败不属于行政责任,其承担的是纪律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由监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调查。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
    2024-01-14
    136人看过
  •  分析涉黑案的定罪与刑罚适用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黑案件中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不同的定罪和处罚标准。其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涉黑案件中,对于犯罪行为人如果被认定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具体的定罪和处罚标准如下: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罪和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108条第3款的规定,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如何定性以及处以何种刑罚,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
    2023-08-28
    311人看过
  • 谨慎适用刑法规定的"明知”推定
    我国著名的刑法学者高铭暄教授曾言,无罪过即无犯罪。对于故意犯罪案件,查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即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结果,对于定罪起决定性作用。不过,司法实践中,会依照一些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法律文书的规定,将符合某种情形直接推定被告人为明知、具有犯罪故意。这些规定的出台固然有其现实需求和实践意义,不过,这种推定若用之不当将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并且,任此种推定继续扩大,恐会为司法审判留下隐患。例如,2002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5条规定,用特制的设备或者运输工具走私货物、物品的,提供虚假的合同、发票、证明等商业单证委托他人办理通关手续的,以明显低于货物正常进出口的应缴税额委托他人代理进出口业务的,除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均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为是走私行为。该《意见
    2023-06-11
    183人看过
  • 刑事证据规则适用如何适用
    一、刑事证据适用规则是什么1、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2、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3、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二、刑事证据的适用刑事证据的运用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于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以后,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运用证据认定案情与审查判断证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往往是结合审查判断证据同时进行的。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认
    2023-02-10
    461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与反腐败
    今年8月27日,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一部备受关注的法律-《行政许可法》获得通过。普遍认为,这部法律是对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巩固,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里程碑。自从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使我国产生了现代意义的行政法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直至现在的《行政许可法》延续了相同的立法理念,即行政法不仅是治民的法,也是治官的法,既要防止相对人滥用权利,又要制约行政主体滥用权力,唯有在平衡理论指导下的行政法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需要。当前,为了改变行政法权利(力)结构失衡的现状,行政领域的立法力图矫枉过正,淡化管理的色彩,加强控权的力度。《行政许可法》顺应了这一趋势,并且在借鉴以往立法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为有效抑制腐败提供了法律保障。《行政许可法》-你能为反腐败做些什么?行政许可(亦称行政审批)制度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克服
    2023-06-06
    267人看过
  • 司法认知与推定规则
    司法认知是证据学上的一个基本问题。所谓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是指法院以宣告的形式直接认定某一个事实的真实性,以消除当事人无谓的争议,确保审判顺利进行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司法认知的认识都是极为深入的。司法认知是举证责任的例外情形,当事人在其主张可因属自然规律、众所周知的事实使法官无需进一步认定时,司法认知制度的优势便显示出来了。推定作为法律概念,有多种表述方式,其一般意义为:推定是一种法律规则,根据制定法或者判例,根据已知的事实可以认定推定事实存在,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这种推论。其中前一事实称为基础事实,后一事实称为推定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推定是一种证据规则,而非证据,分为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法律推定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某一事实条件存在时,必然推定另一事实的存在。如婚姻关系期间所生子女即是婚生子女的推定。事实推定是指法庭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就某一已知事实推论出
    2023-06-06
    61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洗钱罪规定的比较
    我国1979年刑法典中没有规定洗钱罪,但在1989年9月4日批准加入《联合国禁毒公约》后,为了履行公约义务,打击毒品犯罪,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明确规定了针对毒品犯罪的掩饰、隐瞒毒赃性质、来源罪,首开我国关于洗钱行为犯罪化规定之先河。随着国际社会对洗钱犯罪惩处力度的加大,我国1997年刑法典第191条正式对洗钱罪作出了明文规定。此后,面对国际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加之我国已经参与制定并签署涉及洗钱犯罪的《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1年12月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中对刑法第19l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对单位犯洗钱罪增加规定了情节严重的罪状,适当提高了法定刑。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23-04-24
    34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案件回避的事由是什么回避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排除在案件审理者的范围之外,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和公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30条规定了刑事案件回避的事由。即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
    2023-08-02
    2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中适用无罪推定原则的案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0
      第一,在立法原则上确认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科学、合理部分。在《刑诉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将无罪推定原则蕴涵到具体诉讼法律规则中,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强制性。 第三,与其他相关的刑事诉讼原则,诉讼制度相匹配,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刑事诉讼原则的主要功能是指导和保障国家机关及公民正确的开展刑事诉讼活动,而各诉讼原则之间又具有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特征
    • 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是什么,当前腐败案件的危害和危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一)腐败的主体呈多元化、家族化。多元化突出表现在:“公贿”现象(公对公贿赂)、集体截留、私分公款、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集体以权谋私。此类案件一般涉及人员众多,权位重大,呈金字塔式纵向发展,横向蔓延,作案主体职位高,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增多;垂直系统的领导干部腐败增多。家族化突出表现在: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清正廉洁,暗地里却唆使、纵容、默许自己的亲属大肆收受贿赂,或者由
    • 刑事案件中缓刑适用的最新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能后决定是否对犯罪的被告人适用缓刑。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 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到底是怎么算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
    • 怎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合同法》分则中,多处使用“故意”、“重大过失”、“过失”、“过错”等概念,作为普遍性的严格责任的例外,仍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综观《合同法》分则,涉及过错的条款可归纳为两大类: 1、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又可分为两类: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②对因过错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