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度是否有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05:42:25
151 人看过
首先,违约金的规则适用于所有债的关系,属于合同总则编的规定。违约金的限制以实际损和可期待利益总和为上限。
首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房屋违约金上限探究:违约责任是否有限制?
430人看过
-
违约金额度有限制吗
278人看过
-
最高限额是否限制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63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违约金的应付责任?
39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涉及违约责任
185人看过
-
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赔偿额度限制
37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是否合理?能否收回的违约金?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20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和惩罚性。其功能是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用约定的违约金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因此在实际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各不相同,有高有低。但是,评判违约金的实际支付数额,必须以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为标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数下调;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以实际损失为
-
房屋买卖中约定高额违约金的部分是否有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合同中关于债权的部分一般是被认定为有效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尽管合同中的房屋所有权装转让不受国家法律认可,但是合同中的买卖债权关系和违约金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买卖还建房时,最好先明确该套房产所归属的土地证性质,如,是国有性质的能转户;是集体性质的,需要土地证变更为国有性质后才能申请转户。先咨询后办理。只有经过合法转让才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是不能交易的房屋,如小产权房,公证处有可能会
-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金的额度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5买卖合同赔违约金具体上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实际遭受的损害。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怎么认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7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
-
住房房屋买卖中的违约金金额有多少?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5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没有约定的,一般可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但得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