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罪与非罪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6:20:28 463 人看过

1、“明知”的确定。由于行为人对赃物的“明知”是认定其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的关键。因此,如何确定行为人的“明知”是司法实践操作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如何判断收购赃物罪中行为人主观上的“明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明知”就是行为人清楚地知道是赃物,即只能是行为人对赃物的确定性认识,对赃物的不确定认识不能视为“明知”。另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对赃物的“明知”只需认识到具有赃物的可能性,即“明知”包括行为人对赃物的确定性认识,也包括对赃物的可能性认识。②笔者认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罪中的“明知”也包括直接故意的“确知”和间接故意的“可能知道”两种情况。因为,首先,从立法角度看,一九九七年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并未将间接故意排除在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犯罪主观罪过形式之外,如果对“明知”限制性地解释为“确知”,则与立法原意相悖。

一、故意杀人罪的构成“故意”如何判断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2、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

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观特征有哪些内容?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扰乱竞争秩序的结果,仍追求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应当包括认识到自己是在捏造事实,或者认识到自己所散布的信息是不真实的,有损他人商誉。

二是行为人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学者认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方面包括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必然会损害他人的商誉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观方面应限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损害他人商誉的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均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一般而言,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动机在于降低他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战胜竞争对手获得经济利益。但也不排除行为人具有嫉妒、泄愤报复、非法牟利等其他动机,特定的动机不是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必要构成条件,不影响定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卖淫罪的组织认定与处罚问题
    1.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条件:(1)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2)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2.刑事处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1、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
    2023-07-18
    90人看过
  • 洗钱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问题
    一、洗钱罪的构成特征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洗钱罪有如下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
    2023-04-03
    186人看过
  • 侮辱罪的认定问题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侮辱罪的认定问题,包括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侮辱罪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一、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划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批评行为,同恶意的侮辱行为的界限,等等。二、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
    2023-06-11
    138人看过
  • 如何认定贪污罪数额扣除问题
    认定贪污罪数额扣除问题应当从以下方面考虑:1、用于公务开支或公益事业的部分是否要扣除;2、犯罪成本是否要扣除。一、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流程如下:1、准备申报,开始年度汇算申报;2、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3、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4、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本年度综合所得应退税额;5、确认结果后,提交申报;6、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一、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标准如下: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2、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3、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
    2023-03-19
    110人看过
  • 认定非法行医罪的几个相关问题
    一、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有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对行为人造成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后果,所持的心态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医疗事故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态只能是过失。二、非法行医罪与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中行为人根本不懂医疗知识,却号称自己精通医术,牟取就诊人钱财
    2023-04-15
    172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的界限问题
    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在犯罪对象和犯罪主观方面有共同之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客观表现不同.逃汇罪是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入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的行为,而非法经营外汇则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有3种行为方式:(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其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为造变造金融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的。2.犯罪主体不同逃汇罪主体仅限单位,是纯正的单位犯罪。而非法经营罪主体可为单位可为自然人。3.定罪要求不同逃汇罪要求数额较大的数额犯,而非法经营罪以情节严重为必备要件,是刑法理论中的情节犯。通常认为此处的情节严重之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巨大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多次非法买卖外汇或非法买卖外汇严重冲击人民币汇率稳定
    2023-03-06
    12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利用信用卡诈骗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因而,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另一标志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购物消费,也是一种冒用信用卡的欺诈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而只能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而不能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与信用卡善意透支的欠款纠纷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表现为行为人透支后没有及时向发卡银行归还本息的行为,区别的基本标准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人是否虚构或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凡是行为人虚构身份进行透支的,就可以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恶意透支
    2023-03-25
    141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如何认定?
    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如下: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一、赠与的财产可以要回吗赠与的财产是否可以要回要看情况,具体如下: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
    2023-04-02
    226人看过
  • 应如何看待非法经营罪的判定问题?
    l、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非法经营犯罪怎么判刑违反国家规定有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行为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2023-07-07
    94人看过
  • 如何认定,认定爆炸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如何认定爆炸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客观方面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1)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2)所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如行为人自动中止爆炸犯罪,炸药的破坏性没有行为人主观想象的那么大,炸药受潮失效,没有将爆炸物投掷到所要求的位置,爆炸物被他人发现而被拆除等,实际上并未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但如果排除这些原因,是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的。无论哪种原因存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爆炸行
    2023-03-17
    163人看过
  •  抢夺罪如何认定及凶器使用问题
    抢劫罪是指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抢劫行为有法定加重情节,例如涉及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等,则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常,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一般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抢劫行为有法定加重情节,例如涉及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等,则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 带 凶 器 抢 夺 罪 如 何 判 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罪是指在抢夺财物时,为使对方人身、财产遭受更大的威胁,故意携带凶器的情况下所犯的罪。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罪,其判刑主要取决于抢夺的财物价值、抢夺时的人身安全以及罪犯的前科等因素。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2023-09-04
    285人看过
  •  非运输假烟的定罪问题
    重新表述非运输假烟定罪,保持原意不变。知情且从中获取利益可能被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以下是对非运输假烟定罪的重新表述,保持原意不变:1.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并且从中获取利益,可能被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注意:原文中的“定罪”一词被替换为了“认定”,以更准确地描述法律关系的确定。同时,为了保持表达的连贯性,我将一些表述进行了调整。没收其非费所得,并对其进行罚款;2、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
    2023-10-15
    499人看过
  • 新形势与职务犯罪罪与非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则将受到严厉的制裁。新形势下,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对其行为能否认定为有罪仍然有一定困难。本文拟对此问题略抒浅见。一、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主要职务犯罪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职务犯罪行为。审判实践中,可从犯罪主体、客体、客观行为及行为后果等犯罪构成来界定该类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要看职务犯罪人员的主体身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作了相关的规定:第一类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二类为国有公司、企业和事
    2023-05-31
    225人看过
  • 在实务中,如何认定贪污罪的情节问题
    第一项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第二、三项是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适用本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严格限定党纪、行政处分的事由。第四项是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适用本项规定时要注意避免绝对化理解:一方面,不要求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非法活动;另一方面,用于非法活动的赃款赃物数额需要达到一定程度,对于用于非法活动的赃款赃物占比较小的,不宜适用本项规定。第五项是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贪污罪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3-01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本罪与非罪的认定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
    •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30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都是以财物为对象的犯罪,都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都具有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的特点,但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首先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
    • 招摇撞骗罪与非罪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3
      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
    • 诈骗罪同案犯如何认定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诈骗罪的同案犯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刑法》规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共同故意; 3、共同实施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 怎么样认定诈骗罪诈骗罪与非罪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7
      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客观要件: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