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什么时候发生转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20:45 331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什么时候发生转移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没有进行登记。这时,丙听说甲要买房子,于是也提出购买甲的房屋,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分析:根据上面的原理,我们知道,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千万不要以为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而认定合同无效。这是错误的,在本案中,两份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丙因为进行了登记,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于乙来说,只能根据合同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倡导契约自由,一般情况下,只要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都允许当事人约定,而且有约定的,优先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标的物所有权约定自合同成立时移转。这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如收藏家甲在画家乙家中看到一幅画,与乙达成买卖协议,协议中特别约定合同成立时该画所有权即移转给甲,即属此例。此案中若甲第三天来取画,发现乙已于前一天将画卖给第三人丙且丙已取得该画。甲可对丙行使物上追及权收回该画,并有权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乙的行为并非一物二卖,而是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当然,若丙系善意第三人,得以善意取得对抗甲。

二、所有权转移时间相关法律规定包括

《民法典》第209、224条确立了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别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1、物权具有对世的效力还具有排他的效力,所以它只需要凭借着权利人对物的支配行为就可以轻松实现,并且可以排除掉第三人不合法的干涉,所以它是对于权利人之外的全部不特定的人员可以说具有相对普遍的约束力。

2、物权指的是具有追及的效力和归一的效力,拥有物不论最后落入到哪个人的手中,物权人都有权利向现在的实际占有人申请权利,追回原物,

3、指物权具有优先的效力,并且如果在同一个物品上有多种权利并存时,那么物权就有优先债权行使的效力,并且担保债权也具有优先于没有担保债权下去行使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时,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终止
    1、房屋买卖合同不过户能否解除?如果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而不转移所有权,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交易安全,不应予以支持。本合同继续履行。解除合同应当有约定或者法律原因,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四)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
    2023-05-08
    373人看过
  • 物的所有权是在交付的时候发生转移的吗
    一、物的所有权是在交付的时候发生转移的吗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财产的风险责任亦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门面转让需要签合同吗转让门面可以签订门面转让合同,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该转让门店所属房屋的产权问题,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确定房屋的剩余租赁期限,以及是否允许转租;(三)转让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方式,时间;(四)转让门店的债权、债务处理;(五)转让门店的经营手续是否齐全;(六)违约责任的承担。三、主张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2023-06-15
    406人看过
  • 汽车买卖合同自什么时候归买受人所有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再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
    2023-02-17
    76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证明书在什么时候用
    一、所有权转移证明书在什么时候用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所有权转移证明书在需要证明所有权归属人的时候可以作为凭据。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动产均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1、买卖2、互换3、赠与4、继承、受遗赠5、房屋分割、合并,导
    2023-05-06
    167人看过
  •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有效
    1、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使用产品的商标等等,在经过权利人追认的情况下,或者在权利人和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无权处分的人取得了产品的处分权的情况下,该合同视为有效。2、另外,如果权利人对同一个物品多次订立有效的买卖合同,买受人因为权利人的原因,使买受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依法取得物品的所有权的,那么可以请求追究权利人的违约责任。如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为权利人,乙为买受人,甲将物品藏起或销毁,导致乙无法行使该物品的处分权,那么乙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等。3、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对不动产的权利进行有关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而签订合同,合同从成立时开始生效;另外,如果无处分权人将物品转让给其他人,签订合同,物品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该物品。一、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的1、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经追认是有效的。2、所有权人虽不知情但事后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3、所有权人未
    2023-02-24
    476人看过
  • 质权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
    一、质权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质权设立后的质物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权人有什么义务1、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妥善保管质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保全质物价值《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是质
    2023-05-06
    443人看过
  • 合同生效所有权就转移吗
    一、合同生效所有权就转移吗合同生效后,所有权是不是就转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不动产的,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023-06-12
    347人看过
  • 汽车买卖所有权转移标准
    一、汽车买卖所有权转移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从机动车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机动车等特殊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只要完成了合法交付,受让人就已取得了所有权。虽然该所有权在效力上存在一定欠缺,但本着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基本原理,其权利即便没有登记,仍优先于其他债权,能与其相较量的也应是与其地位相当的权利。二、机动车原车主不过户有什么风险1、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有义务举证证明车辆已经出售。2、当买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公安机关及受害者通过登记只能找到原车主,若原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存在过错,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必须要定期年检、缴纳交强险,而准确及时地确认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是机动
    2023-05-06
    1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付完成与所有权转移有关系吗?
    买卖合同交付完成与所有权转移是有关系的;买卖合同交付完成代表着双方已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权利人就可以获得此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1、简易交付;从我手里交到手里。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2、间接交付: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交给第一承运人。针对的是代办托运。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3、拟制交付: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这
    2023-03-06
    152人看过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自什么时候开始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你室《关于征求<关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批复(稿)>意见的函》(法研〔2000〕41号)收悉,现复函如下: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特此复函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1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陕高法[2000]50号《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后才能作出规定,但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
    2023-05-01
    288人看过
  • 通常指示交付什么时候转移所有权
    一、通常指示交付什么时候转移所有权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有要在通知了第三方后指示交付完成,此时所有权才转移。2.通知第三人后风险发生了转移。3.仓单作为一种物权凭证,交付仓单可视为转移所有权。二、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三者的区别是什么第一,三者的相关注意不同:1、简易交付的相关注意:当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合意生效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按照法律有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质权设立或动产所有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并据此判断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2、指示交付的相关注意: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3、占有改定的相关注意:让与人与受
    2023-04-17
    24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债务能否转移
    买卖合同中债务能转移,但是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一、债务加入的含义是怎样的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债务加入的基本特征如下: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二、债权债务转
    2023-02-04
    336人看过
  • 赠与发生所有权转移要件
    一、赠与发生所有权转移要件无特殊约定,动产以交付为标准,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标准,赠与是以赠与为生效要件。二、赠与合同生效以后财产权利转移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才生效的,赠与人应该协助受赠人办理产权的登记,如房屋过户登记、车辆过户登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三、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赠与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必须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才能成立。一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或者一方
    2023-05-06
    438人看过
  • 债务能转移吗?买卖合同中可以转移吗
    买卖合同中债务是能够转移的。但是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并且该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移的合同债务。一、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协议怎么写合同约定事项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
    2023-03-29
    17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有哪些,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4、当事人另有约定
    • 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买卖合同中根据标的物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为动产的,自交付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啊?有什么规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2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那么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什么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3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 1、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及其他单证和资料; 2、向买受人直接交付标的物; 3、通过占有改定或指示交付等方式转移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第六百
    • 买卖合同中产权转移是何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买卖合同的所有权转移要先根据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在动产交付时、不动产办理好登记手续时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所有权保留的,在买受人履行义务后所有权就发生转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