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工作人员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
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亦能构成本罪的实行者。所谓职务侵占罪,即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职员,通过职务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数额累积到达一定门槛的违法行为。举例来说,如果银行从业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过程中,滥用手中职权,非法侵占了银行资产,并且涉案金额符合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他/她便极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银行工作人员可以查别人的存款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职员并无权利擅自调阅私人资料。
第一,倘若普通银行职员选择不公开地获取个人信息,在法律层面上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益;若具备明确的证据支持,那么任何时候都可以对此种侵权行为进行举报。
其次,国家公务人员擅自查阅个人信息,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但若是来自于法院等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求或者是为了证实某项事实而需要查询他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则需获得法院的许可之后方能进行。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机构的从业人员同样有可能沦为职务侵占犯罪的实施者。该类犯罪主要指公司、企业等组织内部的职员利用自身职权之便,擅自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法定标准。如果银行的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权力,非法侵吞银行的资产,且其所涉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定犯下职务侵占罪。这种不法行为对银行以及广大客户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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