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六至十倍。
(2)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四)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征地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布,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三、补偿费的支付及监督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广州征用土地的程序,补偿费
343人看过
-
内蒙古土地征用的程序与补偿
321人看过
-
解析土地征地补偿程序的意义
475人看过
-
国外土地征用补偿程序及纠纷解决
267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
349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法律纠纷的救济程序
78人看过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程序有哪些土地征用的特征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1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
-
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违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据此,如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违法,被征收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申请维权。希望以上解答对你
-
土地征用程序及介绍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5土地征用的程序: 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2,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3,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
-
土地征用程序与步骤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41、征地信息通知:在批准征地前,市、县土地管理部门需制作《征地告知书》,明确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以便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晓。 2、土地权属调查:在批准征地前,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国土资源所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并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需在确认表上盖章和签字确认。
-
现在征收土地程序是先补偿后征收的顺序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然后支付补偿金,最后才能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