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利实业公司与上海洒塘供销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7:20:45 354 人看过

时间:1998-07-28当事人:谈立新、马庚宏法官:文号:(1998)沪二中经终字第884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8)沪二中经终字第88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天利实业公司。住所地本市中兴路462号。

法定代表人马庚宏,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融融,上海市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洒塘供销总公司。住所地本市纪蕴路20号。

法定代表人谈立新,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益丰,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姜大源,上海市东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天利实业公司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1997)宝经初字第18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法定代表人马庚宏及其委托代理人孙融融、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丁益丰、姜大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997年12月25日,上诉人签发金额为13750元,支票号码为AG716517转帐支票交付案外人丁康华以拟共同筹建出租车队,该支票未记明收款人。1996年4月,被上诉人与芙蓉饭店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由被上诉人将长江西路759号东西三间门面房出租给芙蓉饭店,租金为第一年55000元,第二年60000元,第三年为65000元。丁康华持本案支票交至被上诉人以支付芙蓉饭店应缴房屋租金。

原判认为,上诉人签发未记明收款人之转帐支票,应承担此票据付款义务。被上诉人为收取房屋租金而获取该支票,不属不当得利。据此判决:上诉人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597元由上诉人负担。

判决后,上诉人不服,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无债权债务关系,被上诉人取得上诉人票据后未向上诉人支付对价,属不当得利,被上诉人应返还该票据款及支付利息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事实属实,应予确认。

另查明:审理中,上诉人确认丁康华系芙蓉饭店副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7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代理审判员王锦萍

代理审判员王薇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胡晓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与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抚顺路258号。法定代表人卢成业,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沪太路9088号。法定代表人吴宏英,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诉人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下称景申房产)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洁安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03)宝民二(商)初字第4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景申房产于2001年5月8日将号码为AW887503、金额为75000元、付款人为景申房产、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交给李梦坚,李梦坚收取该支票后向景申房产出具收条一份,收条载明今收到卢成业景申公司支票AW8
    2023-06-08
    254人看过
  • 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与上海英时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1999-12-14当事人:尹春明、丁殿良法官:文号:(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218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21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博山东路81弄14号103室。法定代表人丁殿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祥荣,上海市国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英时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法定代表人尹春明上诉人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因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1999)嘉经初字第9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李祥荣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1997年3月14日上诉人开出支票一张,收款人为被上诉人公司,金额为15000元,被上诉人公司于同日向银行
    2023-06-08
    317人看过
  • 上海翔云申德拆房有限公司与南汇县建筑总公司装饰工程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48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翔云申德拆房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县芦潮港镇龙吟路2弄1号,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育才路200号。法定代表人张正华,经理。委托代理人成涛,上海市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郑经强,上海市希望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汇县建筑总公司装饰工程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县惠南镇东门大街26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国,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姚爱理,上述单位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陈建华,上海市南汇县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包奇诽,又名包奇飞,男,1954年12月1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曲阳路570弄26号103室。委托代理人成涛,上海市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郑经强,上海市希望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上海翔云申德拆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云拆房公司)因不当得利一案,不服上海市南汇县人民法院(19
    2023-06-08
    242人看过
  • 金立群与季国初、范林祥、上海中汇投资发展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一中民终字第201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金立群,男,1970年5月7日生,汉族,南汇县下沙兽医站工作,住上海市南汇县惠南镇听潮四村15幢26号102室委托代理人:赵林元,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姚矿荣,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季国初,男,1955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南汇县东海镇东海村6组559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林祥,男,1944年8月8日生,汉族,在上海中汇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南汇县惠南镇听潮二村5幢9号101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中汇投资发展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县康桥工业区内法定代表人:陶国强,总经理上诉人金立群因不当得利一案,不服南汇县人民法院(2000)汇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0年8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9月18日公
    2023-06-08
    392人看过
  • 海南顺丰股份与海南中海联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南中海联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间:1999-02-21当事人:韩志刚、桑俊杰、钱丽法官:文号:(1999)民提字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民提字第5号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4楼。法定代表人:桑俊杰,总经理。申请再审人(原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4楼。法定代表人:钱丽,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桑俊杰,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方当事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海南中海联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韩志刚,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和义,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殊荣,该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申请再审人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公司)、海南顺
    2023-06-08
    276人看过
  • 王以德与北京四通财务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1997-09-29当事人:张鹏、王以德法官:文号:(1997)沪二中经终字第563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7)沪二中经终字第56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王以德,男,1958年4月1日出生,住址:上海市黄浦区芝罘路31号。委托代理人穆世明,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吉祖祥,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四通财务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5号。法定代表人张鹏,该业务部经理。委托代理人王锡秋,上海市浦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王以德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1996)黄经初字第8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穆世明、吉祖祥,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王锡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以105398849股票帐户在被上诉人处进行证券买卖,并开
    2023-06-08
    418人看过
  • 上海海华家具装饰与上海田联通讯器材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海华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田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间:2005-03-25当事人:柳孝明、田卫康法官:文号:(200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9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9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海华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新城经济区。法定代表人柳孝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施日?,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田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崇明工业区秀山路62号。法定代表人田卫康,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吕法荣,上海市闸北区芷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何勇,上海市闸北区芷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上海海华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公司)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04)闸民一(民)初字第48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
    2023-06-08
    303人看过
  • 上海亚安保安器材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区供电局不当得利返还钱款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二中经终字第32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亚安保安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建国西路137号。法定代表人陈文龙,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徐教福,该单位职员。委托代理人伍猛湖,上海市广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区供电局。住所地上海市九龙路375号。法定代表人周永兴,局长。委托代理人童国珍,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因不当得利返还钱款一案,不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1999)虹经初字第22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徐教福、伍猛湖,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童国珍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与上海佳艺装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于1997年8月14日签订借款协议一份,言明佳艺公司承接上海富乐门大酒店消防工程缺乏资金,向上诉人借款7万元作为清
    2023-06-08
    163人看过
  • 上海某公司诉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同宁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被告通城县**护理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公司针对市场上传统鞋垫挂钩容易从包装商品货物的包装纸片的开口中脱落的缺点,发明了一种新型鞋垫挂钩,并2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防脱落商品包装组件”的实用新型专利。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0620040358.8。该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上登记的设计人为夏*川,专利权人为**同宁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确认ZL200620040358.8“防脱落商品包装组件”专利“全部权利要求1-3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案外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12日,原告**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了该专利的年费,该专利仍在有效期内。该实
    2012-06-10
    296人看过
  • 上海培盛物资有限公司诉陈志浩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
    时间:2004-06-22当事人:王哲勇、陈志浩法官:文号:(2004)沪一中民三(商)终字第173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一中民三(商)终字第17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培盛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经济城。法定代表人王哲勇,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潘卫芳,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李秀琏,上海市海之纯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志浩,男,汉族,1972年6月19日生,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河路354弄41号402室。上诉人上海培盛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培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志浩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4)浦民二(商)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5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5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法定代表人王哲勇及其委托代理人潘卫芳、李秀琏,被上诉人陈志浩到庭参加诉讼。本
    2023-06-08
    199人看过
  • 海口百邦房地产公司与海南泛华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2001-07-25当事人:焦沛安、赖旭法官:文号:(2001)海中法民终字第260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海中法民终字第26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口百邦房地产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海甸三东路滇海别墅D-3栋。法定代表人赖旭,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泛华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大同路华能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焦沛安,董事长。本院在审理上诉人海口百邦房地产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南泛华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于2001年6月14日向本院提出缓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经本院审查同意其先预交一半诉讼费4884元,余款缓交一个月,并明确逾期不交,按撤诉处理。该同意缓交通知于2001年6月19日送达上诉人。但缓交期届满,上诉人未向本院交纳缓交诉讼费4884元。本院认为,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诉讼义务。上诉人未履行在缓交期内交纳
    2023-06-08
    205人看过
  • 南汇县公安局与上海华澄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周浦工业供销公司、上海港新华港务公司行政赔偿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1998)沪一中行赔初字第1号原告上海华澄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号。法定代表人方耀培,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郑信华,男,上海华澄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赵达,男,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南汇县公安局,住所地南汇县惠南镇中山路48号。法定代表人陈洪才,局长。委托代理人房定桦,女,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朱文斌,男,南汇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第三人上海市周浦工业供销公司。住所地南汇县周浦镇新马路153号。法定代表人黄友明,经理。第三人上海港新华港务公司。住所地本市源深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孝明,经理。委托代理人麦敏靖,女,上海港新华港务公司职工。原告上海华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澄公司)不服南汇县公安局超过法定期限不予返还被扣划的人民币250万元,向本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华澄公
    2023-06-06
    235人看过
  • 上海金牌饲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嘉定区粮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案
    时间:2003-05-23当事人:陈旭、封神鹰法官:文号:(200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24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24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嘉定区粮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嘉定区嘉定镇人民街60号。法定代表人陈旭,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浩楚,上海市华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金牌饲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嘉定区嘉唐公路596号。法定代表人封神鹰,董事长。上诉人上海市嘉定区粮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因不当得利一案,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02)嘉民一(民)初字第9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粮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浩楚,被上诉人上海金牌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封神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金牌公司于
    2023-06-08
    291人看过
  • 上海x经营部与上海a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14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a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路x号x室。法定代表人商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x,上海市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b建材经营部,住所地上海市x区x街x弄x室。负责人袁x,经理。委托代理人张x,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a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b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b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04)闸民二(商)初字第6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a公司为与浙江c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结算工程款项,签发了一张出票日期为2004年3月30日,号码为BK017357,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用途为工程款的上海银行支票。该支票加盖了a公司的
    2023-06-06
    40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上海网贷公司民间纠纷多少天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上海网贷纠纷维权时效是多少天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上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维权地点在哪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07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 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解除与总公司有关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8
      一、您与上海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句话来看,您既然确定是分公司的话,那么责任应该是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行为责任不能因为撤销而终止法律关系。 二、如果在没有和总公司清算法律责任的前提下由于子公司签订的,就属于两种法律关系即双重劳动关系,这样子的话总公司就有理由解除你了,未经同意建立了两种法律关系是由责任的。 这里强调一下,分公司是么有主体的,子公司是由主体的,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三、所以伤十级
    • 不当得利胜诉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7
      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 (二)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 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
    • 子公司利润上交公司能提供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利润没有规定,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境内企业从境内子公司取得的股权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不包括持有上市流通股不到12个月)免征企业所得税;从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权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依法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2000]号。118)投资者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除国家税务法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