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失踪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4:23:12 136 人看过

如果员工在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支付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止支付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向其支持亲属支付支持亲属抚恤金。如果生活困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可以提前支付。人民法院宣告职工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应当退还工伤待遇。

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如何办

1、如果欠款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依然拒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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