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归纳出以下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1因主体要件不合格而无效主体要件是指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要有缔结仲裁协议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分为两点:
(1)缔结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与协议仲裁的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2因意思表示要件不合格而无效意思表示要件是指订立仲裁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具体说来,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仲裁实务中,当事人的仲裁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判定标准有两项:
(1)须有签订仲裁协议的效果意思。如果仲裁协议是在其中一方当事人受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及被他方乘人之危的情形下签订的,则合同欠缺效果意思而无效。
(2)须有签订仲裁协议的行为意思。即有签定仲裁协议的实际行为。
3因内容要件不合格而无效内容要件即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须健全且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因不符合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而无效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要产生完全的预期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同时具备主体要件、意思表示要件、内容要件和形式要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或多个要件存在瑕疵,都有可能导致如下具体后果:(1)仲裁协议自始无效;(2)仲裁协议经撤销而无效;(3)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因当事人未能补救而无效。
什么是不可补救的无效仲裁协议?
不可补救的无效仲裁协议,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自始不能产生约束力,并且不能通过补救而改变无效状况的仲裁协议。此类无效仲裁协议包括几种情况:(1)标的不能的无效仲裁协议;(2)当事人不能的无效仲裁协议;(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无效仲裁协议。
应当注意的是:以上几种无效仲裁协议属自始至终绝对无效,不能补救。仲裁法针对无效仲裁协议所讲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仅指胁迫,但不意味着其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仲裁协议就是有效的。对一方当事人在受欺诈、重大误解或被对方乘人之危等情况下签订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如何,取决于受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意愿,他既有权决定维持仲裁协议,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项仲裁协议,在其未明确表示维持或撤销之前,该项仲裁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只有在明确表示之后,仲裁协议的效力才能最后确定,即如果表示维持,该协议便有效;表示撤销,则该协议便可能无效。
什么是可以补救的无效仲裁协议
这类仲裁协议是指不具备成立的特别要件而无法履行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与不可补救的无效仲裁协议不同,这类仲裁协议双方有仲裁的意愿,只是内容有所欠缺,这种意愿也应当受到尊重而不能轻易否定,尊重的具体表现就是允许当事人补救。协议没有约定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只是欠缺履行性,并未构成实质性违法,而且,诸如仲裁什么和在什么地方仲裁等事项都是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因此,法律允许当事人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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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即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裁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 仲裁裁决的效力包括终局效力和执行效力。终局效力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了,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或再次仲...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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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无效仲裁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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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仲裁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6具有以下情形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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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况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由仲裁机构组织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本案中,双方所达成的“提交敖汉旗仲裁委员会仲裁”即为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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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否一律有效,哪些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并非一律有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即属于无效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无效。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以及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