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职业病的外来务工者享受与城市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地在沪打工的电焊工小范与单位欣务公司的劳动保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身患尘肺的小范得以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小范于2004年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病,并由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七级伤残。为此,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医疗赔偿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仲裁裁决后,小范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范的情况属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并已确诊患有职业病。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30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患职业病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即应参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赔偿。因此,法院判决欣务公司以2004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33元为基数,支付小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4万余元。
法规链接
上海工伤、职业病赔偿不再有城乡差别
2004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新修订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像小范这样患职业病并定为七级伤残的情况,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金额为以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计算12个月。如有后续治疗费用等其他损失,小范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另行主张。
《办法》同时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只要用人单位为外来务工者缴纳了综合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应当由社保基金的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综合保险的,则应自行向劳动者支付该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上海浦东劳动纠纷一案两投难题将解
285人看过
-
高院:统一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裁判尺度
283人看过
-
上海**旅行社诉朱*社会保险费纠纷再审案
2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一审终审是否合理
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是终审吗
80人看过
-
审结一起劳动经济补偿纠纷
487人看过
劳动保险纠纷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足额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而产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法律争议。... 更多>
-
劳动纠纷案几审为终审,规定是什么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3种情况不计入审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
-
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能立案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6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
-
劳动纠纷二审终审条件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5是的。通过二审后的终审,二审后的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上级法院上诉,但一般上诉案件不太可能被接受,劳动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也不例外。二审判决后,当事人认为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决是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为公民的,也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执行判决和裁决。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和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
-
劳动纠纷终审程序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提起上诉后劳动纠纷二审多久可以结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6一般在立案以后的三个月内可以结案,不过《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如果劳动纠纷案件的案情比较特殊,经本院院长的批准,二审的审理时间是可以向后延长的。劳动纠纷的二审判决是最终判决,劳资双方都需要执行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