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4:24:32 173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明

2016年1月1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

第三章登记程序

第四章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五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第七节海域使用权登记

第八节地役权登记

第九节抵押权登记

第五章其他登记

第一节更正登记

第二节异议登记

第三节预告登记

第四节查封登记

第六章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篡改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房产税如何征收2023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城市房地产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向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二、房地产税纳税人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三、房地产税税率1952年12月31日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通告》中,将城市房地产原附加并入正税征收,税率调整为: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1.2%。房地产税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18%。四、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为标准房地价和标准房地租价。对座落在广东省内批准开征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有房产,按照房产
    2023-05-05
    126人看过
  • 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
    最新劳动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023-04-04
    220人看过
  •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今起执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
    2023-06-05
    330人看过
  •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2、县城;3、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4、工矿区。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第三条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没有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比照同类结构、同等新旧程度的房产核定。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按《条例》第四
    2023-06-02
    176人看过
  • 202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
    2023-02-08
    6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实行北京暂不发新版证书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国15个城市的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近日,国土部发布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样本。居民手中现有的房产证可换新证。北京市国土局今天下午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各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前,仍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才能停止发放旧版证书。北京市还属于职责和机构整合阶段,所以目前暂不发放新版证书。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即使开始换新证了,北京也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执行不变不换的便民原则,不会强制要求市民和产权人换证。实施统一登记后,新房会实行新证,而已有的老房,市民可以自愿换领新证或仍使用老证。在一段时间内,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将并行使用,且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才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现阶段,北京市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
    2023-06-10
    295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
    法律综合知识
    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2024-04-21
    44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出台会影响房价吗
    一、能让房价下降吗?与反腐相关的另一个话题是,《条例》能让房价下降吗?此前,著名房产开发商潘*屹曾表示,如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价马上会跌。他给出的理由有三: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后,会增加市场的供应量;二是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为房地产税开征铺路,将导致持有成本增加;三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也会大幅增加市场供应量。但在许多专家看来,潘*屹的观点虽然“振奋人心”,却很难成真,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会直接影响房价,现在谈影响为时过早。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昌表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更何况,虽然2016年3月开始登记,但要到2017年才能完成全部登记工作。可见,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缓慢体现的,绝非立竿见影。目前看来,主要是心理影响比较大。世邦魏理仕华东区研究部资深董事谢
    2023-05-05
    254人看过
  • 新《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
    一、旅行社的设立第一、从经营范围上将旅行社划分为国内旅游(含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二个类别第二、调整了旅行社的准入门槛,简化和调整了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条件1、建立了统一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制度2、设置了经营出境游旅行社前置条件3、调整了质量保证金数额4、取消了旅行社从业人员经营资格限制第三、新增外商可单独设立旅行社,放宽了外资旅行社设立的限制1、外资旅行社种类2、取消了部分外资旅行社条件的限制第四、缩短了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期限,简化了设立审批文件和手续1、审批期限2、申请文件和手续:第五、加强了旅行社经营信息的变更和旅游信息统计管理第六、规范了旅行社劳动人事管理1、确定了设立社与分社、服务网点员工之间劳动关系2、明确了旅行社与导游、领队之间劳动关系并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3、规范了导游、领队接待行为,禁止人头费第七、设立了行业禁入限制制度二、分社和服务网点的建立与管理第一、取消了设立分社
    2023-04-12
    223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颁布
    22日,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条例》出台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同时,还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部分持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加快出售房产,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此次颁布的《条例》在内容上分别对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主体、范围以及查询等部分进行明确。据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牵头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的信息要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同时,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将加强信息的互通共享。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称,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22个省份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但市县一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普遍没有启动。在他看来,不动产登记工作关键在地方,特别是具体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市县一级。王广华表示,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开展信息化建设顶层
    2023-04-23
    36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的实施细则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能、机构、编制确定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依据。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包括办事员、科员等。级别根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需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对职位进行设置。同时,还要制定职位说明书,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成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和晋升等方面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划分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划分规定》是我国公务
    2023-11-12
    317人看过
  • 律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建省筹备组ぉ司法厅(局ぉ: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干(1987ぉ56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经研究,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凡按照劳人计(1985ぉ6号文件规定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现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符合律师、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能胜任各级岗位职责的,可以在本单位律师、公证员职务比例限额和增资限额内,评聘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同等待遇,但不属于转干。上述人员中,凡大学专科毕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工作3年以上并被评聘为四级律师职务的,可参加今年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授予律师资格。对上述人员的具体评聘办法,请按当地职改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04-24
    286人看过
  • 202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亮点解读
    2014年12月14日,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终于正式出台。从2007年《民法典》中首次亮相,到去年3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得以明确,再到今年6月底尴尬爽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可谓历尽曲折。那么该条例的亮点有哪些呢?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在于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原来我们靠各个地方统计往上报,但各类不动产数据都是分散的,比如住建部有统计口径,掌握每年房屋交易量,国土部也有抵押或土地所有权出让。另外这些数据都有滞后性,到年底才把数据要上来。并且这些数据不准确,因为延时申报,虚假情况很难避免,这样国家就很难掌握真实情况。现在搞实时共享,要求全国所有登记机构的信息必须实时录入,一旦登记完成,马上就在信息系统上显示出来,动态变化。随便选取一个时点,比如2014年12月22日10点24分,就能看到最新交易量,这就很准确。房屋买卖预售许审批不动产登记主
    2023-04-30
    438人看过
  • 黑龙江省实施《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细则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文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债券的管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持有者享有按期取得利息和收回本金的权利。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省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企业债券的主管机关。第四条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严禁强迫或摊派。第五条发行企业债券,由省人民银行实行统一管理,额度控制。发行企业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报,经市、地人民银行审核,报省人民银行批准。第六条发行债券企业除按《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要求报送的文件外,还应向批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还本付息担保单位证明。(二)企业发行债券的评估报告。关联法规:第七条债券票面必须载明规定的内容,债
    2023-06-05
    8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产假全文施行细则及条例条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国家规定女方的产假是98天(难产增加15天),各地计生政策还规定有产假奖励天数,以及规定男方的护理假天数,各地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r例如:国家规定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rr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r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郑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2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条例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9
      1、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2、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3、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
    •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几号出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国五条细则常州作为试点有新闻称七月公布
    • 不动产权证的统一登记实施细则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