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怎么投诉工伤认定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21:31:17 359 人看过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推诿,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事局局长)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尽管仲裁院仍然是劳动部门的一个法人机构,但它是当地的仲裁机构,相信仲裁院会及时处理)。如果劳动部门已经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可以持这些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我的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可单位不给我怎么办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位如果不给你盖章,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了,自己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以单位未盖章为由不受理的,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受理义务。

二、孕期要是请病假会被辞退吗

不会。孕期职工公司不能辞退,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复议?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是民事行为,则只能过民事纠纷解决渠道处理,比如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如果是犯罪行为,则应当通过刑事审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2023-04-28
    196人看过
  • 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一、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2023-04-17
    291人看过
  • 在我国对于工伤死亡怎么认定
    一、在我国对于工伤死亡怎么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6-18
    256人看过
  • 浦东新区工伤认定部门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二)相关知识:工伤认定技巧1、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
    2023-03-21
    445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调查的
    一、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调查的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二、工伤认定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三、工伤认定后赔偿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完成工伤认定后赔偿时间是:1
    2023-08-15
    423人看过
  • 工伤部门认定工伤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部门认定工伤时间工伤部门认定工伤时间是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必须1年内办理。二、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
    2023-07-12
    231人看过
  • 在我国怎样申请工伤认定鉴定?
    一、在我国怎样申请工伤认定鉴定?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
    2023-04-28
    2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要有一定依据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工伤认定,首先要明确认定主体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很明显,在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的权限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从理论到实践都无异议。然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究竟由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认定结论不服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却值得探讨。从现行有关规定看(具体而言,是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函复),在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双方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分歧,应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
    2023-06-22
    195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帮助我查工伤认定?
    报工伤需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负责工伤认定的是哪个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
    2023-07-04
    188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书怎么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
    2023-02-18
    169人看过
  • 国道投诉部门热线
    一、12328投诉范围12328的投诉范围包括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二、12328交通运输部将在全中国地级以上城市陆续开通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这是交通运输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建设群众满意交通方面”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12328”热线作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业务范围覆盖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海事、搜救等业务领域,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心声、反映利益诉求、参与行业治理的重要渠道。
    2023-03-27
    349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
    1、工伤认定下来之后,若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步
    2023-04-06
    397人看过
  •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哪个部门认定,工伤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部门认定,工伤等级鉴定一般是在伤情较稳定后做,但如果伤情较轻微的,越快做鉴定对工伤员工举证越有利。一、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哪个部门认定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二、工伤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认定工伤决定书》作出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做,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尽早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2023-04-30
    422人看过
  •  我国工信部处理哪些投诉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规划、实施政策和制定标准,以指导行业发展。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工信部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工信部是国务院直属部门,负责中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和监管。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规划、实施政策和制定标准,以指导行业发展。然而,它并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直属部门。中国的工信部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中国的重点大学中,工信部直属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工信部管理的大学有哪些?根据工信部网站发布的信息,工信部管理的大学共有33所。其中包括:北
    2023-11-17
    37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我国的工伤认定部门是哪个,怎么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4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 工伤部门在哪个部门认定了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在工作中没有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类案件,对于劳动关系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企业逃避工伤赔偿义务的借口。那么工伤认定是哪个部门,工伤应如何认定?
    • 工伤怎么在我国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6
      在我国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员工持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 请问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工伤认定中由哪个部门来认定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2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
    • 如何投诉工伤部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