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第一和第二作者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08:26:13 277 人看过

专利分第一第二作者。专利作者排名由前往后排名依次是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第三发明人以及第四发明人等,不同的位置隐含这对专利发明的贡献,越往前意味着贡献越大。在同一专利在职称评审中,前者的加分要比后者的加分多。如果是不同的专利要看专利的含金量哪个高,哪个专利级别高,相应的加分就越高。

医药专利领域第一大冤案之疑惑

1、案件背景

众所周知,1993年之前,我国只对药品、化学品的制备方法授予专利,而不授药品、化学品专利。当时我国一些医药企事业,根据国家法律与政策,“抢先仿制”一批疗效好的外国专利药品,并为了绕开外国人的专利,研制了我们自己的合成工艺。可万万想不到,外国人的方法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了含该化合物的全部药品。结果造成我国医药企业可以使用自己研制的工艺生产该化合物,但是不能制成药品,因为只要与载体或稀释剂混合,就侵了外国人的权,但是不与载体或稀释剂混合,就制不成药品。这类所谓方法专利涉及1985至1993年间外国人申请的成百上千的专利,对我国医药界新药的研究与开发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影响极大,从而引发了有关该类专利的无效案。

2、案情简介

这类方法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千篇一律为:“某某化合物与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或稀释剂混合”。

因为化学品与药品的唯一区别特征,就在于是否与载体或稀释剂混合,“与载体或稀释剂混合”是药品定义的内涵,是药品的组成特征(参见中国专利局化学审查一部部长张清奎文《物质的医药用途发明及药品权利要求的用途限定》中国专利报,1994、4、18)。所以,这类方法专利,实际上保护了含该化合物的全部药品,比一般的药品专利的保护范围还要宽得多。其实质是用方法的形式来保护所有含某一化合物的全部药品。

另外,该类权利要求中共有三个技术特征:某某化合物、载体、混合。专利说明书内这三个技术特征中,只有某某化合物是限定明确的,其它二个特征都是含糊不清的,所以导致该方法的产物药品也是含糊不清的,甚至于不知道该方法专利的产物是片剂、针剂还是外用贴剂,因为含有同种化合物的药品剂型可以有几十种之多。

专利法26条第三、四款要求“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这类权利要求实际上保护的是含某一化合物的全部药品,“全部药品”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概念,即包括过去、现在的所有药品,也包括将来可能有的药品;同理,权利要求中的“载体”、“混合”也是不仅包括了过去、现在所有的载体、所有的制备方法,而且包括了将来可能有的所有的载体、所有的制备方法。再者,退一万步讲,即使是利用现有的载体、现有的制备方法,制备全部药品的方法也不可能都是常规技术。人体是个黑箱。要使药品具有一定疗效,必须根据药品在人身内的反应实验,不断地修正根据化合物结构特征所选择的载体种类和制备方法,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至今,我国仍是一个化学品的出口大国,同时又是药品进口大国。这也证明其说明书没有“清楚、完整”的说明,没有“公开充分”。这是违反专利法第26条第三、四款的。

3、专利局复审委与法院的观点

尽管历经无效、一审、二审程序,这类专利始终被维持着。

专利局复审委及法院的主要观点是:

(1)、形式上是方法,就是方法专利,不能因为其保护范围宽就将其无效掉。这类专利符合1993年以前的专利法第25条。

(2)、说“公开不充分”要有证据。

笔者对上述论点有如下疑惑。

4、疑惑之一:面粉加水和包子、馒头

——谈形式与实质

在形式与实质发生矛盾时,法律应该认同形式还是认同实质?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还是就事论事、将错就错?笔者认为,权利要求的形式应该与其实际保护对象一致,如果自相矛盾,必有一假。不是形式虚假,就是实质内容、实际达到的效果虚假。根据当事双方公认的“所有的药品都要经过混合才能得到”这一前提,保护“混合”就是保护“药品所有的制备方法”。因为,不经“混合”不能制成药品,可一经“混合”就落入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这种范围无限扩大的权利要求,正是通过保护药品的全部制备方法来达到保护其全部药品的目的。这是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规避法律。

例如:如果法律不保护面粉,也不保护包子、馒头、饺子,但是可以保护其制作方法。此时,如果权利要求是“将面粉与水混合”。其形式上是制作方法,保护的是“与水混合”,但是不经“与水混合”就制不成任何面食。所以,其实质上保护的是所有的面食,包括包子、馒头、饺子、面包、蛋糕等等。别人不能生产任何面食,因为面粉一与水混合就侵权,可包子、饺子本身就含水,本身就是面粉与水的混合物,面粉不加水只是原料,永远做不成面食。这种“与水混合”的专利实质上保护的是全部的面食,比单纯包子、饺子的专利保护范围要宽得多。上例证明,如果只看形式不看实质,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法律的尊严何在?

5、疑惑之二:大人是人,小孩不是人?

——谈逻辑与证据

我们从无效到一审、二审,均举了大量事实证明生产药品不是简单的“混合”,载体、工艺条件都需要选择、摸索,否则达不到治病救命的效果,以证明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三款、第四款。

专利局和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支持。

那么,什么是证据?《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甲事物能够证明乙事物的真实性,甲事物就是乙事物的证据。

我们从无效口审至一审、二审开庭,次次强调:无论从理论上(教科书、手册)还是实践中(专利文摘数据库、实例),众多事实证明,绝对不可能所有的药品都是简单“混合”就可制得,该专利要求保护所有的药品,而又仅仅公开了“混合”两字,就是公开不充分。再说: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二审法庭上公开承认:“如果要做临床用到人身上的片剂、胶囊剂还要做实验”。我们当场就指出:该专利说明书中明明写到是用于人,你们承认还要做实验,就是承认公开不充分。对方当事人都已承认的事实,法院仍认为“缺乏证据”。

特别可笑的是:专利局认为权利要求中“载体”与“混合”都已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说“载体包括新载体、混合包括新工艺”的说法没有证据。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个概念的上、下位逻辑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比如:因为大人、小孩子都是人,所以人这个概念包括大人、小孩,人是大人和小孩的上位概念,大人或小孩都是人的下位概念。如果有人非要说,人就是指的大人,不包括小孩,这是违反常识、常理的。同理,因为老载体、新载体都是载体,新工艺、老工艺都要经过混合,所以权利要求中的载体包括了新、老载体,权利要求中的混合包括了新、老工艺;而说明书中仅公开了少数已知载体,具体工艺根本没有。显然,权利要求超出了说明书的公开范围,说明书没有公开充分。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保护范围不明确的权利要求,将使法院在判定侵权时,落入两难的境地。如果含某一化合物的药品中既混有已知载体、又有新载体,既使用了已知工艺、又使用了新工艺,该药品是否落入本案这种类型的权利要求中?如果不落入,既有载体、又有混合,全部权利要求都已复盖。如果落入,说明书中没有公开新载体、新工艺。这证实了该权利要求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说载体不包括新载体、混合不包括新工艺的说法,就象是说人就是指大人,不包括小孩一样的可笑。难道这种基本的事实、基本的逻辑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明确规定: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根据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的情况,无需举证。

笔者认为:在错综复杂案件中,尽管有时符合逻辑的“事实”也不一定是真实的,但逻辑混乱、难以自圆其说的辩解肯定不是真实的。法庭需要什么样的证据?难道真的是因为此类案件太多就不得不将错就错?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周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第一专利权人可以放弃专利吗
    第一专利权人可以放弃权利。放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放弃了对其专利发明的独占实施权。也就是说,某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权利人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不再主张其独占权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不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二是以书面声明的方式宣布其放弃专利权。放弃专利权虽然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但是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也并不是任意的。如果专利权人是两人以上共有的,未经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宣布放弃;必须权利人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在其有效期间内放弃专利权,必须征得被许可方的同意,否则要赔偿被许可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具体如下:排他性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对于
    2023-05-01
    326人看过
  • 租房合同第一年和第二年有效吗?
    只要是房屋产权人或者持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法有效,反之则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一、房屋租赁有哪些形式,房屋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内容1、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
    2023-06-28
    479人看过
  • 专利申请人顺序的区分:第一申请人 vs. 第二申请人
    先申请人和后申请人是针对多个专利申请人而作的划分,这种划分的基础条件是: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的独立申请人,先后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就同嘲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个申请人专利权。于是,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发明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如下: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专利复审请求;2、确认专利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
    2023-07-17
    490人看过
  • 起诉第一审和第二审是同一个法官吗?
    具体应当咨询人民法院,一审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二审一般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2-10
    86人看过
  • 第一次和第二次招标的比较分析
    招标通常一次成功,如果发生第二次招标也是有原因的。第二次招标是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参加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有效报价超过预算等等。2次招标时大部分情况是对对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以吸引新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比如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称为第二次招标。招标的方式有哪些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的法律要素有:招标人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邀请招标是指招
    2023-07-06
    349人看过
  • 版权和专利权一样吗及二者的区别
    一、版权与专利权是一样的吗版权与专利权不是一样的。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完成后,该作者自动取得的权利。而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由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一种独占实施权。二、版权和专利权的区别版权和专利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权利客体范畴不同。版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版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版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3.权利的内容不同。版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版权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三、版权和专利权的相同点版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表现在无形性、独占性、地域性与时间
    2023-06-19
    325人看过
  • 二手房第一年和第二年税费的计算方法
    如果是普通商品房,你需要准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产权登记费等。如果是其他性质的二手房可能还需要交纳其他费用。买卖房屋主要需要缴纳契税、房产税、印花税。其中,二手房是否要交增值税需要看年限的,超过两年的不需要交,如果房龄不超过两年就需要交增值税。满二年非普通住宅需要缴纳增值税,房本不满二年需要缴纳全额增值税,个人住宅满二年不需要交,不满二年或单位住宅和商业用房要交增值税。买二手房税费怎么算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5.55%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
    2023-07-08
    69人看过
  •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的利率有何区别?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区分如下:1、第一套首付一般为30%。2、第二套一般首付比例、贷款利息上浮10%。3、第三套不放贷。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
    2023-07-06
    210人看过
  • 和第三者生下孩子第三者有罪吗
    律师解答:没有。和第三者生下孩子第三者不算是犯罪。和第三者生孩自属于道德调整的问题,不属于法律能干涉的。只有重婚的情况下才算是犯罪,但是是否生育孩子和重婚是没有关系的,重婚是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03
    91人看过
  • 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中国证监会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建立资本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信息和第(六)项信息等违法失信信息。”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5日起施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4年9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记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第三条记入诚信档案的诚
    2023-08-17
    309人看过
  • 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可以换人吗
    一、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可以换人吗专利的第一发明人确实可以换人。1.在特定情况下,如漏填、错填发明人,或者因发明人姓名更改、资格纠纷等原因,可以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来更改专利的发明人。2.这一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等,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专利发明人变更如何办理专利发明人的变更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1.需要明确变更的原因,并根据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1)若因发明人更改姓名而提出变更请求,则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若因漏填或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则需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2.需将这些证明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进行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三、专利发明人变
    2024-07-24
    57人看过
  • 第一作者的著作权和其他著作人区别是什么
    一、第一作者的著作权和其他著作人区别是什么?1、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在论文中的作用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第一作者是论文的主要作者,负责整个论文的写作,包括选题、设计、写作、修改等。而第二作者则是在主要作者的指导下参与了部分工作,因此享有一定的署名权。2、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的署名顺序也是有区别的。在通常情况下,主要作者会先于第二作者署名,即主要作者会在第一作者之前。这是因为主要作者是整个论文的主要负责人,应该享有更高的署名权。3、评职级别也有区别:在满足其它论文条件下,一作的评职范围越大,基本上是可以评任何职称的,除非正高级评职文件中注明只认可独立作者的情况除外。而二作最多只能评高级职称了。4、发表费用不同:论文发表所涉及的费用并不是每位作者均分的,而是根据署名前后位置支付相应费用的。所以说署名前一位作者所需要支付的费用要高于署名后一位作者所支付的费用。二、软著的第一著作权人是什么意思?软著是指
    2024-01-18
    211人看过
  • 专利权人维权第一步
    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中国的专利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有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性分析最好委托中国专利律师进行,其理由与上述委托中国专利律师分析专利侵权的相同。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因为,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只进行形式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发明专利,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
    2023-04-23
    288人看过
  • 专利和著作权二者区别大揭秘
    一、专利和著作权二者区别大揭秘专利和著作权二者区别如下:1.保护的对象不同;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4.权利内容不同;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专利权被侵权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2023-07-06
    122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公司的专利发明可以共用第一作者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30
      1、可以,两个以上的单位后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共同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 专利发明人和第一和第二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的区别主要就在于贡献的主次或者多少。当然,作为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就可以彰显自己的地位。发明专利作者的位置不同发明专利一般是要有四个发明人的,作者排名由前往后排名依次是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第三发明人以及第四发明人,不同的位置,隐含这对专利发明的贡献,越往前意味着贡献越大。发明专利职称加分不同作为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以及第二发明人,在职称评审中起的作用非常到,不同因
    • 专利所有者和专利权人是同一个人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4
      专利所有者和专利权人是一样的。专利权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可以属于申请人,也可以属于发明者,在特殊情况之下发明人和申请人是一致的,也有可能会存在着将申请权转让这种情况,但是需要根据协议的约定来确定具体的申请人是谁。
    • 我国一般有著作权, 专利, 专利, 专利, 著作权, 专利法, 专利权的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不是的,大的权利框架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但是具体的法律并不局限于此。主要有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缉厂光断叱登癸券含猾法、专利法、商标法。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
    • 第一套和第二套的作业有何不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