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滥用职权的不当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公司领导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领导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属于滥用职权的不当行为。依法律的规定,打击报复劳动保障举报人、投诉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领导打击报复员工是否违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对本单位的管理或者服务提出批评、检举、举报或者拒绝违章指挥、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员工的前置性义务,如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员工的合法合规行为或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与员工协商一致,或者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领导打击报复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或者承办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给当事人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公司领导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或者承办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给当事人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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