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不订赔款引发的纠纷令人头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05:56 213 人看过

春节前是房屋出租的“旺季”。最近不少读者来电反映,在租房时没注意订下违约赔付的条款,结果双方发生纠纷,要对簿公堂。

房东逐客有恃无恐

去年3月份,刘先生在广州东山区与他人合租了一处房屋,并签下了租期为一年的租房协议。但不到半年,同租人与房东李先生产生了严重的矛盾。9月底的某一天,房东下“逐客令”,让刘先生及同租者次日搬走。由于时间紧迫,刘先生一时半会找不到房子遂不予理会。10月份,房东趁刘先生在国庆“黄金周”外出之际,采用换锁的方式将房屋锁死,导致已正常履行了租房义务的刘先生无法入住。刘先生无奈之下只好请人砸门锁。可两天之后,房屋又被房东锁死,并停水停电。刘先生认为房东李先生违约,今年1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交回租房按金,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卓信律师事务所的黄民欣律师认为,刘先生由于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赔偿金额,也没有与相关房屋中介形成一份有效的中介合同,因此事情发生之后,通过法律救济最终仅能主张少量的钱款赔偿,由于没有相应的违约条款,也使得房东在违约之时有恃无恐,合同也失去阻吓的效力了。

按金赔偿有约在先

家住东山区的陈小姐去年9月份将自家的一套房子租给张先生。两个月后,张先生提出要提前搬走,欲向陈小姐拿回两个月的按金。陈小姐拿出当初签定的租赁合同,合同中写明:如果张先生提前搬走,两个月的按金不退。某房地产中介的行内人士认为,这么做“够醒目”,也符合惯例,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

黄律师指出,近年来类似的租赁纠纷日益增多,甚至多要以诉讼的方式才能最后解决问题。因此他建议,租赁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尽量细化按金的赔偿条款,以免对薄公堂、造成经济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二手房户口纠纷很头疼买房人能否终止合同?
    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另外,中介公司又在催促他交纳6800元的中介费,汤先生郁闷不已。买房人:户口纠纷很头疼“本来遇到合适的房源挺高兴的,房子品质不错,价格也算适中,于是就签了买卖合同,可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屋里的户口不是卖家的,而是原房主的,且是其因赌博而抵押的房产。”汤先生后来才得知,该房产系卖房人5月份才购入的。“房子位于汉中门附近,总价约64万元,我先交纳了14.6万元的首付款,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纳中款39万元后,会将我和家人的户口迁入该房产,尾款结清后,才算完成交易。”汤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致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借款人拖欠借款引发纠纷
    借款人不还款这种情况引发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带上借款合同到法院提起诉讼。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借款人不还款还是按时还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3-07-12
    447人看过
  • 过户问题让买房人头疼不已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卖房人过户时毁约怎么处理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由于房屋价格在短时间内不断大幅攀升,卖方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房屋还未过户的机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反悔而恶意违约,从而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买房时,买房人应注意卖房人是否有以下情况发生,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利用正当的法律手段,根据合同存在的漏洞,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作为标的物的房屋不具备交易条件;如公房、产权不明晰的房屋、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等(2)买房人不具备买房资格;如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民宅,最著名的画家村房屋买卖纠纷就是这种情况。(3)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4)共有
    2023-07-02
    112人看过
  • 个人借款引起的法律纠纷
    个人借款属于民事纠纷。借钱一般是由公民之间产生的一种民事行为,因借钱产生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适用民事诉讼法,是民事纠纷,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哪些点容易成为个人借款的纠纷个人借款纠纷以下几点:1、约定的利息过高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而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
    2023-07-12
    487人看过
  • 解决租赁订金引起的房屋纠纷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
    2023-07-06
    83人看过
  • 房屋空气质量不合格引发的租赁纠纷
    红红火火的上海房屋租赁市场,眼下已占到购买房屋数量总额的五成以上,新上海人、国外来沪人员、年轻的白领和来沪打工者等各阶层成员是租赁市场的主力。但也应该看到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引起的诉讼纠纷,逐渐成为了法院房屋类受案大幅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法就是起诉。在起诉之前当然应该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起诉的时候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材料,应该到房屋所在地或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管理作用分别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二)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三)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四)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三、公租房能够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
    2023-06-21
    177人看过
  • 房价不稳引发新纠纷
    从2000年起步到2005年,房地产市场仿佛绕了一个圈,这段时间并不长,这个圈子也并不很绕,却让不少老百姓吃足了苦头。5年前,记者逐渐开始关注关于“退房”为主题的法律纠纷。当时的房产界盛行“拗定金”,房产商经常扣住老百姓的两万元钱不放,非要人家把房子买下来。原因很简单,那时候的房子不好卖,为了迅速回笼资金,房产商强力“锁定”顾客。后来上海出台了《2000版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对定金的管理,让消费者退定有法可依。再过了一段时间,这个“拗定金”的说法几乎绝迹,因为房产价格日涨夜大,购房客买套房子都要排队甚至摇奖,谁肯再退出去?然而,怪事情在那个时候发生了。本刊曾数次以封面文章报道了当时几起著名的离奇纠纷。房产商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未规卖房,收取高额“预订金”,然而到了即将预售的时候见房价涨到远远超过预订出去的价格时,便故意“承认错误”,甚至派亲信去法院起诉自己,以“没预
    2023-06-10
    124人看过
  • 借款人不还款引纠纷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款这种情况引发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带上借款合同到法院提起诉讼。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借条的有效期有多长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
    2023-05-08
    383人看过
  • 衣服没买先付订金退不退款引发纠纷
    为了看好的最后一件羽绒服不被别人买走,海州消费者张先生在预付了50元订金后于第二天带妻子前来购买,没想到妻子却没有看好,而商家又坚决不退款,双方发生争执。几天前的一个上午,张先生在当地一服装店看中一款男式羽绒服,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商定成交价格为450元,但在交款时,张先生又有些拿不定主意,便想第二天带妻子过来参考一下。可这时营业员告诉他,这款羽绒服店里只剩一件了,如果不付订金,说不定不久就会被别人买走。最后,在营业员的劝说下,张先生便预先交了50元钱,并与营业员商定,余款在取衣服时付清。然而第二天,张先生和妻子来到该服装店时,妻子却对羽绒服的款式很不满意,张先生遂要求营业员退回预先交付的50元钱。营业员坚决不同意,并表示,如果不是张先生预先交了订金,这件羽绒服早就卖了,现在他如果不买了,就得扣下订金。而张先生认为50元钱是押金,如果自己不买了,对方就得退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最后,无奈
    2023-06-08
    375人看过
  • 一场由“中间人”引发的纠纷
    两家一直合作的公司,因部分材料款给付不明,不得不走上法庭,争论里表。究其原因,都是中间人惹的祸。■货款给付不清一家水泥制品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是合作伙伴,水泥制品公司向房地产公司销售彩色人行道板。2006年6月,房地产公司从水泥制品公司购买价值28万余元的水泥人行道板,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水泥制品公司如约供货。2006年7月17日,房地产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付货款近15万元,承诺剩余的货款会尽快支付。但左等右等,水泥制品公司还是没有收到剩余货款。而后该公司得知,合作伙伴已经把货款付清了,这个消息让人感到意外。针对此事,两家公司一直争论不休。水泥制品公司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剩余货款。那么,货款钱到底哪儿去了呢?■原来是中间人作怪原来,两家公司的买卖一直都由方新(化名)负责。每次进货时,都是方新与水泥制品公司联系。2006年8月18日,方新来到水泥制品公司开具发票,并承诺剩余的货款近期就会支付
    2023-06-09
    255人看过
  • 解决骂人引发的起诉纠纷
    骂人如果产生了法律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当众辱骂,其行为就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行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告诉,提供证据却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受害人直系亲属可以以受害人的名义,要求犯罪嫌疑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鉴于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自杀,虽并非直接原因,但亦与受害人的死亡存在较大因果关系,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比例的丧葬
    2023-07-06
    141人看过
  • 一套房子两个房产证引发的纠纷
    一套房子怎么会出现两个房产证呢?原来章小姐在朱雀新村买了套房子,之后去上海工作,房子由朋友看管,没想到房子被朋友卖给他人。房子归属至今无定论,两家人只好同住这套房子。两家人共住一套房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朱雀新村35号该居民房。房子不大,两室一厅,50多平方米。屋内此时共有两对夫妻和其中一方的父母6个人,显得非常拥挤。因为房屋的所有权至今没有定论,两家人只好各占一个房间。章小姐无奈地说,两家人同住一套房,其中多少尴尬可想而知。春节临近,老家的父母来宁波过春节也没地方住,只好到外面租房子。据章小姐介绍,房子是她2001年年底花10多万元购买的。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是她自己,另外还有一个共有权人杨某,当时首付的5.5万元也是她拿出的。房子简单装修之后就出租了,由于当时她要去上海工作,所以委托杨某帮忙收租金,用于还银行的贷款。2006年7月,她从上海回到宁波,发现房子已装修一新,住在房里的孙女士称她是
    2023-06-10
    199人看过
  • 房屋漏水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性别:身份:(房号)业主居住地址:电话:被告:性别:身份:(房号)业主居住地址:电话: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限期修复自己房产漏水处,排除对原告房屋的漏水妨害、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修复天花板的费用,以使其恢复原状、要求被告承担原告维修原告房产天花板期间,另外租住房子的费用(按元/天)、要求被告在排除对原告房屋漏水妨害前停止用水、要求被告承担所有与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房产自XXX年X月起开始漏水,先后共有X处漏水点,经管理处检查认定是从被告家中漏入。(漏水情况描述)以上有照片为证。自XXX年X月起,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修复,被告一直不予理睬。XXX年X月,被告在已知原告房子出现漏水的情况下,仍将其房产出租,经XXX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协调,被告许诺在XXX年X月会重修其房产。但自XXX年X月起至今,被告仍不维修,物业管理处多次协
    2023-07-08
    150人看过
  • 由一个词语引发的纠纷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个词语可能就有多种不同的含义,一个词语在各人眼里的看法不同。消费者陈先生反映,他购买的某品牌洗衣机,在广告宣传上写着几个大字拒绝缠绕,因为陈先生之前使用的一台洗衣机就饱受缠绕之苦,这个广告令消费者很是心动,于是陈先生即刻购买了这台洗衣机。使用后,消费者发现,似乎这台洗衣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使用顺畅,该缠绕的衣物还是缠绕。陈先生忍无可忍,当他前往购买处交涉时,发现拒绝缠绕下方有一排小字,缠绕率比同类型洗衣机低80%,于是消费者认为该广告有欺诈嫌疑,要求生产厂家退货并赔偿。接到投诉后,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被诉方取得了联系,被诉方与消费者的意见大相径庭。消费者认为,拒绝缠绕就是使缠绕现象消失的意思,而被诉方则认为,拒绝缠绕一方面有消除缠绕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减少缠绕现象发生的意思。双方对此各有各的看法,一时难分轩轾。仔细分析了案例以后,消保委认为,一方面来说,广告可以作为合同的
    2023-06-07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租客租房期间水管爆裂引发纠纷,产生租房纠纷找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5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
    • 如何处理部分共有人出租共有房屋引发的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部分共有人出租共有房屋引发的纠纷,可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部分共有人擅自出租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是无效的,如果造成了承租人的经济损失,应当由擅自出租的部分共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部分共有人出租房屋,其他共有人当时明知、或者事后又追认的,应当视为房屋租赁关系有效; 3、多数共有人一致意见将共有房屋出租,其余共有人当时明明知道,事后提出异议的,如果出租房屋对多数共有人并无不利,应当视为
    • 划拨土地出租引发的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立法精神。国家禁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迳行转让。也就是说,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先行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其签订的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应为无效。
    • (房屋质量和工程款引发的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应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因甲无相应资质,合同无效。具体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不一定,需要甲是否承担修复义务;2、若甲不同意修复,乙有权不支付工程款;3、同意修复房屋至合格,要求乙支付工程款;若乙有过错,亦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 个人租房如何处理租房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7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