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职业病”亟待“给名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5:43 427 人看过

IT一族是年轻人向往的职业,这个群体正在逐渐扩大。然而,这个行业也存在着一些与职业相关的疾病,“鼠标手”就是这一群体常见病之一。由于“鼠标手”等相关现代化疾病并未纳入职业病的范畴,患有此类疾病的劳动者正遭遇维权难的尴尬境地。

“现在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跟一个废物似的,什么事业啊,爱情啊,梦想啊,全都灰飞烟灭了……”和记者谈起自己的遭遇,马军(化名)情绪显得非常低落。

由于患的是现代化的“职业病”,马军几个月来的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辛。

马军是湖南省益阳市人,2008年大学毕业后,应聘进了益阳某网络有限公司技术部搞网站技术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600元不包吃住,每周工作6天。因为自己学的是计算机专业,马军干得还算得心应手。

但工作一段时间后,马军的工作量加大了,每天的工作时间也从原来的7小时延长到了8小时。

“由于整天点鼠标需重复性用力,点击次数过频,3月8号右手开始痛。当时不清楚怎么了,改用左手,后来左手也痛。其间曾跟同事提及过手痛,在跟公司其他人交流时也提及过手痛,后来上网一查才感觉自己患了‘鼠标手’病。”马军说。

不久后,公司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辞退了马军。

“我是在工作期间得病的啊!用人单位是否该承担责任给予补偿呢?”为了给自己争取到治疗费用,马军多次向公司要求补偿一些治疗费用,但均遭到了公司的拒绝。

在多次与公司领导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马军决定走依法维权的道路。

今年4月,马军来到益阳市卫生局,咨询这种病症是否算职业病,但工作人员的答复令马军的心凉了半截。益阳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马军,“鼠标手”等新型病症并没纳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的范畴,因此不能给他做职业病鉴定。

那么,在工作期间得了这种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在他人的提醒下,马军又来到了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工伤鉴定,但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这种病症也不能做工伤认定。

在万般无奈之下,马军来到了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马军的遭遇深表同情,但他们同时认为,这种病症打官司的话,司法鉴定机构也不能做这方面的鉴定,医学鉴定也只能诊断病情,不能做对劳动能力和职业影响等相关鉴定。

为了追讨自己的医药费,马军数月来行走在各个职能部门,但最后是毫无结果。

记者今天在长沙市某医院采访时了解到,“鼠标手”病医学上称为“腕管综合征”病,是种新型现代职业病症,是指人体的正中神经以及进入手部的血管,在腕管处受到压迫所产生的症状,主要会导致食指和中指僵硬疼痛、麻木与拇指肌肉无力感。

据记者了解,2001年10月通过并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除原有的职业病外,并没有增加新的病种。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公布了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10大类115种。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认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为工伤。

长沙律师曾技芝向记者介绍,在美国雇员上半身(如手腕、手肘、肩)的重复性劳损将近占了已报道职业病的三分之二。而最常见的劳损就是“鼠标手”。“鼠标手”也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主要的职业病,曾造成相当大规模的雇员残疾。

曾技芝建议,随着IT从业人员群体不断扩大,我国与此相关的职业病认定种类也应该不断扩容,并加大相关的立法工作,这样才能为劳动者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东莞积分入户亟待人气
    在政府层面上,虽然近两年力推积分,但在“积分入户后能享受什么待遇”这一问题上至今没有明晰的表态。人气,似乎是东莞越来越需要的东西。尤其在新莞人积分入户方面,这种渴求更显得强烈。去年是东莞启动积分入户的第二年,在相关制度优化之后,依然未能吸引更多的新莞人,符合入户条件的有30万~60万人,而申请的仅有四千余人。在新莞人入户普遍不积极的情况下,要使更多新莞人享受市民化待遇,积分制的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框架的建立显得尤为迫切。如何通过制度的调整,引导更多新莞人入户东莞,同时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新莞人入户不积极奔走了将近一个月,在清溪镇工作的徐-亮才准备好报名积分入户的各种材料。正当他要报名的时候,老家打来的一个电话,却使其犹豫了。电话那头的父亲说,若把原本的湖北户口迁来东莞,他在老家的土地和利益就没有了。与徐-亮一样,由于难以割舍老家的土地福利而放弃入户东莞的新莞人不在少数。在上月22日召开的新莞人
    2023-05-10
    489人看过
  • 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三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四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
    2023-04-22
    396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法律分歧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提出了一个新观点:指出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等十五部法律(还有民法典草案)和全部地方法规、所有规章中关于土地所有权国家、集体“二元化”的长期、严重的错误条款,阐述其危害性,这在民法典中将也是极为重要的、亟需厘清的基本问题。过去20多年来,即从1982年颁布的宪法算起,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农业法等十五部法律(还有民法典草案)和全部的地方法规,将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一分为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其他的,如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流的法律也是“双重所有制”,这种“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双权制,可称之为“土地所有权二元化”。这是我国立法中最大的失误。土地所有权法律分歧问题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是一切物权中处于优先地位和支配地位的绝对权。是国家、集体或个人对于
    2023-05-05
    423人看过
  • 企业养老保险亟待补充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终于在世纪之交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上为社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特殊时期的特殊制度)等一系列法规文件,构筑了一个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骨架的中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雏形。一、现阶段养老保险的制度缺陷养老保险制度的现行模式是“统账结合”。制度设计的目标是把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与储备积累制的个人账户结合起来,既体现社会共济,又体现自我保障。这样设计主要出于两个考虑:一是为了应付预计在2025年前后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二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配
    2023-04-23
    496人看过
  • 企业版权意识亟待提高
    当海外3C和6C联盟利用核心专利技术,对国内DVD和VCD厂商一步步施压,收取高额专利费时;当微软、英特尔等IT巨头频频用知识产权棍棒打击国内消费者时;当跨国知识产权案件如赛克诉。华为、英特尔v。东进,微软v。雅都纷纷上演;当海信的海外商标被抢购一空,并威胁要以4000万欧元的价格出售时;当我国数千个驰名商标的网络域名相继注册,网络营销之路受阻时,国内企业反思了什么?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是否引起重视当资本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土地、厂房等实物时,就不再局限于流通中的现金流;当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时,消费者越来越挑剔;当经济形态逐渐由工业经济向体验经济转变时;当制度、无形产权和知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时,你能告诉我企业靠什么生存吗?如何获得核心竞争力?毫无疑问,合理的制度约束机制、健全的人事制度、健全的资金支持和系统的知识产权框架是任何一个企业未来奋斗的基础然而,简单而刻意的模仿并不能产
    2023-05-07
    463人看过
  • 职业病病人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023-04-22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鉴定工资待遇有变化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般没有。 疑似职业病观察、诊断期间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
    • 职业病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3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 职业病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7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变化,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谁发?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4
      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
    • 职业病的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