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非居住用房怎么租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04:00:06 290 人看过

一、公房租赁关系的建立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过20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15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15日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凭《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租赁凭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及转租、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和转租,应当提交房地产权证或授权委托书、租赁(转租)合同、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有居住房屋转租,应当提交租用公房凭证、转租合同以及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将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公房承租人的变更登记

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承租人全家户口迁离本市、全家出国(境)定居,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出,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全家出国(境)定居的,应当同时按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用房相关文章
  •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要注意什么
    (一)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有5年期限的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规定1、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补贴或减免的情形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
    2023-05-01
    209人看过
  • 租赁房有户口一定有居住权吗
    不一定有居住权。如果有户口,而且是房屋的原始受配人,那肯定是有居住权的;另一种情况,如果不是原始受配人,但是有户口,且确实在此处稳定居住的(例如租赁后出生的孩子,户口迁至此处的共同居住人等等),也有居住权。而不是同住人的空挂户口,则不享有居住权。租赁房有瑕疵能否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房有瑕疵能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该瑕疵非因承租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而导致;2、该瑕疵存在无法修复或修复周期长、难度大等情况,且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
    2023-07-21
    74人看过
  • 闲置非居住公房交了二十年房租怎么办
    倘若上诉人并未侵害到被上诉人之合法权益,那么被上诉人便缺乏相关证据以证实上诉人曾对其权益造成伤害,此外,在上诉人更名之前,即已获得了合法的居住权。其次,若被上诉人在更名之后,属于公有住房的原承租者不幸离世,但此住房中的共同居民在本市拥有正常的户籍身份,他们是依法享有资质去继续执行租赁合约的。最后,未经共同居民的普遍认可和同意,出于保障居民的生存利益这一重要考量,我们应该坚持认定此类转让为无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2024-05-08
    260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用房要交租赁税吗
    一、公有非居住用房怎么租赁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____号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三、该房屋用途为_,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应当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六、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
    2023-06-10
    148人看过
  • 住房拆迁非居住性住房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非居住租赁房屋拆迁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协商拆迁补偿的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权利;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时请求法院宣告无效的权利;对拆迁裁决、强制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一并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28
    493人看过
  • 居住权和租赁有纠纷怎么处理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经法院判定某人为赔偿义务人,但由于实际情况无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这并非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径,因而不需要担忧将会接受刑事惩处,更加不会面临着牢狱之灾。然而,倘若某人明知自身具有偿还能力或者部分偿还能力,仍然采取拒绝执行判决的方式,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面临着坐牢的潜在危险。此外,如果判决中的民事案件尚未得到充分遵照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处理与此事件相关联的房地产。即便该房产是当事人唯一的住所,只要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法院依然可以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所得资金用于支付赔偿责任。当然,当房产面积较小时,仅能满足基本家庭生活需求时,法院将不会采取拍卖措施;而对于规模较大的住宅,法官在经过深入细致的权衡和分析之后,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拍卖,以确保补偿权益得以实现,同时也给予当事人选择较小面积房产或者在五年到八年时间内支付房屋租金作为居住替代方案的机会。《最高法
    2024-08-17
    289人看过
  • 居民企业租赁非居民企业房产租金怎么缴税
    外国一家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但在中国境内购置了房产,国内居民企业租用该房产,交缴租金时是否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解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租金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租金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因此,国内居民企业应在与非居民企业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作为扣缴义务人向所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同时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国内居民企业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租金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这里的所称
    2024-02-29
    384人看过
  • 居住权房屋能否被租赁?
    不能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然如何当事人之间约定可以将该房产租出去的,则也可以出租。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1、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一种加之于房屋之上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房屋。具体来说,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2023-08-12
    412人看过
  •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出租吗
    一、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出租吗公共租赁房不得进行转让或租赁。如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强制要求归还该公共租赁房:1.将公共租赁房转借他人使用、转租给第三方或未经许可擅自更换所租赁的房屋;2.擅自更改所租赁的公共租赁房的用途;3.对所租赁的公共租赁房进行破坏性改造或擅自进行装修,且拒绝恢复原有状态;4.在公共租赁房内进行非法活动;5.没有合理原因而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该公共租赁房。《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2024-07-24
    358人看过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个人向外出租非居住性质物业时所须承担的各项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就营业税而言,其适用税率高达5%,并且应以租赁收益为基础进行税款计算;而房产税的税率则是12%,同样应当将租赁收益视为计税依据;至于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税率更是高达20%,具体税基为租赁收益在扣除了已经缴纳过的营业税与房产税后,再进一步扣减一定数额的费用。这部分扣减费用的计算方法是:若租客每次支付的租金金额未超过人民币四千元整,则可扣减每笔交易八百元的相关费用;然而若该金额超出了四千元,则须扣减相当于总租金20%的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如若租金收益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那么将免征营业税,但仍然需按照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还需额外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024-05-12
    81人看过
  • 没有租赁合同,只有房产证,怎么去办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证相片回执,身份证明材料及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租房合同,但是符合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只需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即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一、广州居住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2023-06-27
    92人看过
  •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丢失公租房合同的承租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补办。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一、公租房查房要多久公租房查房多久一次目前法律没有作出明确性规定,具体由公租房管理部门自行决定。公租房是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查房的目的是检查租房人是否有违规的情况。二、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3、家庭人均月收入
    2023-03-07
    465人看过
  • 租赁用地建住房
    租赁住房用地性质分为“国有出让土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三类。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得注意的是,该《工作方案》中提出了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验收。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同时,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也被允许。《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3-07-06
    174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公共租赁住房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的3个月前,向经营单位申请续租。经审核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可以续租,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家庭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023-12-05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合法。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更多>

    #居住用房
    相关咨询
    •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有什么不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的不同主要有: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
    • 房租租赁过期怎么续签居住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5
      可以更新,在租赁合同中更新居住证。继续签证的过程。1、《居住证注册申请书》(由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2、本人《居住证》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上海合法居住证明书:本人或近亲自购买住宅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书复印件(检查原件)的,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宅的,应当提供住宅管理部门发行的住宅租赁合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检查原件)的,住在职场、学校集体宿舍的,应当提
    • 北京租赁住房的居住证明怎么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对于借住居住证明怎么开需要询问当地居委会,在北京办理居住证,借住证明,意思是指借住是亲属或朋友,是亲属由亲属填写,是朋友由朋友填写,兹有xx×(填上你名字及身份证号码),系本人(亲属,朋友),现居住于本人家中,详细住址(填写清楚),特此证实,再填上亲属或朋友名字,证明人同样,联系电话,最后填上时间就可以了。
    • 非居住用房和居住用地有什么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由于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双方在搬迁过程中对房屋性质有很多争议。许多人分不清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这就导致了许多问题。那么,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有什么区别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的区别主要包括:1。原设计为非居住房屋,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视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公有非居住房租赁合同,建立公有非居住房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3、房地产
    • 居住用房租赁需要要交些什么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按照规定,如果租赁合同规范,需要缴纳税费,税费包含一、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二、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