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分类:(1)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实现方式,可以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能够对地役权采取积极行动的地役权,又称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地役权人不作为某种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它也被称为消极地役权,因为它有一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不是简单的容忍义务。(2)地役权的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根据地役权行使方式和权利实现时间的标准,地役权可以分为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前者是指地役权的行使不需要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但权利可以连续实现。道路和设施本身的存在意味着权利人继续行使地役权。消极地役权通常是连续地役权。后者又称不连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需要权利人每次都进行一定的行为,否则权利就无法实现的地役权。(3)明显地役权和不明显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存在是否外在,地役权可以分为表见地役权和非表见地役权。前者是指权利的存在,它可以由外界所知,并由外部事实来表达,如通道地役权或地面排水地役权。后者是指权利的存在,不能被外界所承认,也没有作为地役权履行的外在事实,如埋地地下管线地役权、俯瞰地役权、照明地役权、特定禁商地役权等。根据合同的目的和方法使用地役权。地役权的使用并没有以实际占有他人土地为要件,只是列出了对他人土地设定一定的负担。例如,如果约定了通行权,地役权人只能通过地役权,不能从事其他行为。如果合同约定的通行方式仅为步行通过地役权,则机动车不得通行。地役权人通过使用地役权达到通行目的,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益。2尽可能减少地役权人的权利限制。地役权的实现是地役权人为了地役权的便利而承担的负担。因此,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和方法使用地役权时,应当采取尽量减少地役权损害的方法,同时不得过分损害自己的利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实现地役权的目的,地役权人需要在地役权上建造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如在地役权上建造水泵以实现取水权,或者建造电线杆以实现通行权。地役权人从事这些行为是必要的。地役权的有效实现离不开配套设施的建设。虽然这是必要的,但也要求地役权人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对地役权的损害,减少对地役权人权利的限制。此外,地役权人因行使地役权造成地役权损害的,还应当恢复原状,事后赔偿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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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行动中当事人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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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应当由谁承担,未履行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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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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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权利天津在线咨询 2025-01-21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债权人代位权: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2. 免除债务权: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放弃某些债务,以减轻债权人的负担。 3. 债权转让权: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其他人,以获取更高的利息或解决其资金需求。 4. 撤销权: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此权利也被称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 债权人的义务包括按照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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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5-01-07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拥有权利和义务。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而义务则包括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忠实义务、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以及介入义务。 居间人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居间人的报酬标准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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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应当承担什么义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一、同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他们的权利义务可概括为四点: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二是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三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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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方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义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4条规定,发包方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我国实行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的含义,就是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性工作。中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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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义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8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尽的合同义务有: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