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征遗产税若干问题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0:52:57 52 人看过

一、开征遗产税的理论依据遗产税是对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课征的税收。对此,有很多人想不通,人都死了,还要征税,是不是太不近情理了。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到遗产税课征的依据问题,即国家为什么要征遗产税?以及国家为什么能征遗产税的问题。关于国家为什么要征遗产税,学者们的看法很多,各国在立法课征时,亦因所处的环境时代背景不同而有不同的立法事由。但综合来看,笔者认为,国家征收遗产税的主要原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看:第一,从国家的社会政策来看,开征遗产税有利于防止收入的过分悬殊,调节收入分配,平均社会财富,解决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避免产生剧烈的社会矛盾。这一点,笔者认为是开征遗产税最根本的原因。第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们取得的收入,其边际消费效用是递减的。随着人们收入的越来越多,在使用时往往越来越漫不经心、越来越随心所欲,有的甚至钱多得不知道怎样花,而去胡作非为、吃喝嫖睹、吸毒、修身后墓穴等。而从继承人方面来看,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纸醉金迷,无所事事,过着寄生虫一样的生活,对整个社会无所作为。这样,社会财富过分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不仅可能带来一系列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而且也不利于财产价值的充分利用,不利于促使人们发挥出自身的能力、自身的创造性。这和市场经济要求最优配置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资源)也是相矛盾的。第三,从税收的征收管理来看,遗产税的征收在某种意义上讲有利于发挥赋税的监督管理职能,实现偷漏税款的补征(追课)。我们知道,人们的收入是要交纳所得税的,但有些人的收入来源不正当、不合法,不敢去申报纳税;有些人的收入虽然正当,但由于纳税观念不强,或者由于工作繁忙,或计算错误等原因而未纳或者少纳了税款。而这些收入除了消费掉一部分外,其余部分是要累积起来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的。这样,在其死亡发生继承时征收遗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税款的补征。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遗产税的征收管理发现违法收入,依法进行查处,净化社会风气。所以,笔者认为遗产税的开征,实质上是国家对多方面的政策目标的综合考量,借以贯彻、落实多方面的政策目的,尤其是“均富”的目的。虽然存在以上开征遗产税的多方面的政策理由,但社会上目前普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过去基本上没有税,社会制度很优越,现在税越来越多,连辛辛苦苦一辈子挣的财产,死后遗留给自己的子女还要纳税?太吃亏,也太不合理了;也有人认为,自己在取得收入的时候已经交了所得税,怎么还要再交遗产税?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国家为什么能够,或者说凭什么能征遗产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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