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地拆迁债权能否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3 20:09:33 383 人看过

一、企业征地拆迁债权能否转让

不能买卖哦。

拆迁安置协议是不能随便买卖的,但是拆迁安置房倒是可以交易的哦。

咱们说的这么多其实就是告诉您拆迁合同它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效,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

如果有人签订了拆迁合同又反悔的话,他就得去法院告状咯。

记住了,房屋拆迁的时候,无论是你们家还是对方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怎么样,都不许把自己的想法硬塞给别人;另外呢,房屋拆迁还得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也就是说你们家得到什么权利的同时也要负起相应的责任来。

那些明显不公平的协议肯定都是会被撤销的啦。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二、上海郊区拆迁和征地是一回事吗

其实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征地跟拆迁到底是怎么回事,有的官员甚至还把这两个事情混为一谈。

然而实际上,这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其实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嘛!根据我们的《土地管理法》,你要知道,所谓的“土地征收”就是指咱们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利用国家的强制力,按照规定的程序把某些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变成国家所有,然后再给那些原来拥有这些土地的人(比如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承包方、转包方等等)一些补偿的过程。

而负责这个事情的主要部门呢,就是各级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啦。

至于那个《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它说的是,城市房屋拆迁就是为了实现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这样的目的,利用国家的强制力,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然后给那些原来住在这里的人(包括房子的所有者、使用者、房东、租户、转租户等等)一些补偿和安置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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