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天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下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2。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3。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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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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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险报销条件及标准2020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0南宁市女性职工在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而且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即可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符合社保生育险的报下条件是:(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