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2:32 305 人看过

竞业禁止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来说,由谁主张,由谁提供证据。在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雇主提供证据

[案例分析]

公司在法庭审理中辩称,由于孙先生未遵守竞业禁止协议,公司未支付竞业禁止赔偿金,双方在哪一方应承担其是否遵守竞业禁止义务的举证责任方面存在分歧。

在员工离开公司后是否遵守竞业禁止义务方面,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一定差异,难以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固定工作或者频繁更换工作。在正常情况下,工人在辞职后无法准确收集完整的就业信息。因此,在原雇主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后的一段时间内,工人很难证明他们完全遵守了竞业禁止条款中约定的内容,也无法收集雇员的准确就业信息。但是,本案情况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遵循“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基本原则,并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入手,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以下证据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以证明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即员工前往与原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新雇主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或者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

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新单位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的证据

3。新单位为工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据。新单位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单和银行存折证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证据,由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署(这方面的证据具有最好的原始证据,如果没有,则应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予以保存)

6。新单位工人的名片

7。新单位的网站、手册、广告和其他载体上的新单位记录

8。劳动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营业执照证明,以及劳动者作为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9。其他证人证词、录音和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该工人从事与该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简介]

SUN于2009年加入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月薪12000元。同时,他签署了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协议规定竞业禁止期为2年,竞业禁止报酬为月薪的一半,月薪按月支付。2010年10月,孙先生申请辞职。2010年12月,sn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雇主支付竞业禁止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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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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