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4 00:20:24 466 人看过

根据我国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就无法再提起反诉。但是,如果劳动仲裁的申请人,不服仲裁裁决结果而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是可以提起反诉的。

根据我国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就无法再提起反诉。如果劳动仲裁的申请人,不服仲裁裁决结果而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是可以提起反诉的。

劳 动 仲 裁 申 请 人 能 否 提 起 反 诉 ?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而反诉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得提起反诉。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又以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为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就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劳动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仲裁请求,但是不得提出反诉。因此,劳动仲裁申请人不能提起反诉。

根据我国劳动仲裁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就无法再提起反诉。但是,如果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又以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为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就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仲裁请求,但是不得提出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第二百五十二条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规章相关文章
  • 了解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均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劳动纠纷的重要因素。2、因执行国有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险主要是指工
    2023-07-05
    2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
    2023-04-28
    30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情形(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三)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劳动争议调解
    2023-07-19
    38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1、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直接涉及反诉的立法规定仅两条:《民事诉讼法》第52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126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间接涉及反诉内容的还有第59条第二款:“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129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有关反诉的司法解释也有两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2、《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
    2023-04-28
    3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1、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直接涉及反诉的立法规定仅两条:《民事诉讼法》第51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140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间接涉及反诉内容的还有第59条第二款:“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144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有关反诉的司法解释也有两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23-06-22
    2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4
    7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规章是用人单位为组织劳动过程、进行劳动管理,依法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一般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或大部分劳动者。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规... 更多>

    #劳动规章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刑事反诉状有哪些相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1、级别管辖: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不服,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3、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其他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5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是能反诉的,被告可以在劳动诉讼中提出反诉;但在起诉前,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
    •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书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5
      2003年河南省高院民一庭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意见:“一方不服起诉,另一方接到副本后反诉,反诉与本诉属同一劳动关系,无论提出的时间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是否超过15日,只要符合民诉法规定,均予以受理。仲裁裁决已经确认了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不服提出诉讼,而诉讼请求不成立,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反诉,判决主文均应当明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承担的具体义务,不能仅表述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 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5
      劳动争议不得仲裁的情形如下: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 二、超过诉讼时效;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四、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等等。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
    •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主体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7
      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