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面积被增加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2009年11月9日来源京华时报
《阳光乐府回迁房面积被增加》追踪
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大兴区阳光乐府回迁房实测面积被增加,开发商要求业主为超出部分买单,百余名业主拒绝收房(本报11月2日报道)。近日,大兴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与京南住房开发公司共同答复,称西旺工程二期当初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未经测绘部门出具预测报告,安置时提供的面积为暂测面积,入住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百余名业主等待一周后,得到了一份由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和京南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盖章的回复。回复中称,2007年12月份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在启动西旺工程拆迁工作时,大兴区政府征用北京京南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商品房用于西旺路拆迁安置,当时该商品房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安置现场出具的为图纸设计面积,未经测绘部门出具预测报告,并已在认购协议中约定,安置时提供的面积为暂测面积,入住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一名业主对回复表示气愤: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为何要求业主当初签订认购协议,且事先不告知业主?有业主表示,他们在看房时也遭到阻拦,对方表示不交钱收房就不能看房。
业主王先生曾就此问题写信给市住建委,大兴区住建委受委托就相关事宜进行答复,称京南住房开发公司提供阳光乐府项目建设用地是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商品房建设用地。王先生所购房属项目二期,将按商品房进行预售,不存在面积差异问题。
大兴区住建委还对业主解释称,由于业主并未签订市建委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以增加面积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买单的方式并不适用。业主所签的《回迁房安置协议》和《房屋认购协议》均非购买期房的正式合同,并未对面积差异处理作出条约规定。因此按照合同,开发商并没有直接的责任,也不涉及违法。
在与业主代表协商时,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谭振龙表示,该回复的已经回复了,请业主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以免耽误入住。此外,大兴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与京南住房开发公司均拒绝再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
马传贞律师称,《房屋认购协议》中标明的是商品房,此协议只是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文本格式上不同,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在《房屋认购协议》中未对差异作出约定,那么就得按法定执行,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最终要以司法裁定为准。(记者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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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买卖合同面积,购房人是否可以依约要求增加面积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按一般的规定,上述律师的回答似并无错。但做为律师是不是应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本案涉及的问题呢?即本案所涉合同的这样约定(结合开发商的交房行为)是否公平合理呢?为了提升销售,实际交付的面积远远大于约定的面积,此是开发商们惯用的伎俩。商品房销售办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出台对此约束后,开发商们又钻“有约定从约定的”立法疏漏,于是出现了象本案这样的合同约定。如果我们认可这种约定,是不是意味着不论开发商交付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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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出现差异如何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未征得预购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的,预购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3)除本条第(1)项、第(2)项所列的情形外,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受让人可以不承担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减少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退还受让人。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