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属于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0:21:28 395 人看过

一、雇佣关系属于连带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可以是连带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什么是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的雇员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老板个人使用车辆一般可视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员工接受老板的管理,从事老板安排的工作,成为老板的成员,从老板领取劳动报酬和受老板保护。老板个人使用车辆一般可视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 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紧密相连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劳动法则是调整这种关系的国家法律。劳动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影响。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职业安全卫生等
    2023-08-24
    385人看过
  •  责任归属:关于雇佣代驾司机责任问题
    该条规定为车辆所有人或代驾人提供免费驾驶服务时,如果发生人身损害,责任归属及赔偿方式有所规定。一般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代驾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代理驾驶,则需要根据托关系处理。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代理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3条规定,如果一个人为他人提供免费驾驶服务,但从事帮助劳动者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那么这个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2、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
    2024-03-13
    381人看过
  • 2024交通事故雇佣关系中连带责任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雇佣关系中连带责任赔偿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
    2024-03-24
    1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  雇佣关系雇主责任
    (一)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受害方:1、报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2、调取住院病历,做伤残鉴定,确定损失;3、确定车辆保险投保情况,确定保险公司;4、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讼;5、交通事故处理比较专业,委托律师代理。(二)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肇事方:1、事故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2、确定事故责任后,积极跟受害方联系,协商;3、诉讼过程中积极答辩,委托律师,制定应诉方案。一、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在交通事故中申请使用代位赔偿有前提,就是您的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代位追偿的申请。另外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身伤亡。因此只要您投保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不是自己单方责任的话,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追偿:(1)对方车辆无保险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的车是新车还没有来得及上任何保险,或者保险到期未续交等情况,导致对方车辆是无
    2023-03-07
    482人看过
  • 个人雇佣了公司的员工开车属于雇佣关系吗
    为公司老板个人开车一般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的适用主体:一方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公司老板个人的主体身份不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一、装卸工受伤应该由谁负责装卸工受伤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负责人:1、如果雇主是个人或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虽然有法人资格,但与装卸工形成临时劳动关系,则双方形成一般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责任,也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与装卸工形成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附属有资质的单位,聘请装卸工工作。装卸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或者附属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标准承担装卸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3、装卸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不符合中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况的,装卸工只能自行负责。侵权物有安全隐患的,其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义务在管理过失范围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2023-06-25
    462人看过
  • 家政公司员工属于雇佣关系吗
    根据家政公司与家政从业者所确立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将分别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一种情形,如果该家政公司仅仅扮演着中介公司的角色,其主要功能在于抽取佣金,而家政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薪资水平则由他们与雇主自行商定,雇主需直接向家政人员支付佣金。并且,在此过程中,家政公司并没有对家政人员进行任何日常管理,那么这种局面之下,我们可以明确地认为即家政公司与家政人员之间是不能定义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另一方面,如果家政人员是在家政公司的安排和派遣下去到雇主家中提供服务,他们的工作职责以及薪资报酬都是经过家政公司和雇主严格协商后确认的。此时,工资收入由家政公司负责发放,家政人员则不会与雇主间有直接的经济往来。换言之,在家政人员薪酬及工作内容均由家政公司进行监管的基础上,家政人员被视为家政公司的正式员工,从而认同他们与家政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
    2024-05-17
    385人看过
  • 雇佣关系属于工伤吗,怎么赔偿
    一、雇佣关系是否属于工伤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怎么赔偿1、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数额,根据省份的不同有所差别。一般的地方法院认定为每级5000元,有一级加5000,人死是50000元。2、医疗费必须医院的正规票据才可以。3、误工费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护理费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2024-04-06
    334人看过
  • 有雇佣关系牵不牵扯责任划分,雇佣关系能申请工伤吗
    一、有雇佣关系牵不牵扯责任划分雇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会牵扯到责任的划分,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损害责任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
    2024-01-24
    142人看过
  • 吊车属于哪种雇佣关系或承揽关系?
    属于交通运输管理处管理。属于行政管理部门,运管处有以下职能: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2.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订本地区待业发展规划3.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货物运输经营(含非营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道路站(场)...4.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工作。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工伤雇佣关系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雇主承担各项赔偿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
    2023-07-19
    413人看过
  • 农民工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初步判断是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分具体情况,农民工只是一种群体的称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里面的情况还有很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虽不能认定民工与建筑企业为劳动关系,但农民工的权益也并不是得不到法律保护,如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可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包工头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兼职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1、广义的兼职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2、狭义的兼职属于劳务关系。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07-16
    162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如何判断一个关系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雇用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3、福利待遇不同。4、从所从事的工作(劳务)时间长度不同。5、用工主体不同。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是什么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2、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
    2023-07-11
    421人看过
  • 刑事责任有连带关系吗?
    一、刑事责任有连带关系吗?刑事责任没有连带关系,刑事案件讲究“罪刑一致”,没有连带的说法,有可能负连带责任的仅限于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等对民事赔偿有连带关系。相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刑事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指的是与被告人共同实施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行为,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因犯罪情节
    2023-07-30
    138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举证责任范围
    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类特殊的人身侵权纠纷案,应当按照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规则分配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为受到人身损害的雇工,其只要能够举证证明与雇主的雇佣关系成立及其损害后果发生在为雇主做工的过程中就行了。而雇主的举证责任则在于举证证明前述四种法定免责事由的存在,否则就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2、主体地位是否平
    2023-07-22
    329人看过
  • 自带车辆的雇佣关系
    一、自带车辆的雇佣关系自带车辆的司机与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之类的关系,判断这个问题,就可以看用工有没有。1、如果司机每天接受单位的业务安排,在单位的指挥下开展业务、营运所得归单位,司机只是按照出车次数或者里程获得劳动报酬,那么双方之间就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2、如果司机并不接受公司的管理,而是有业务的时候就接受单位的安排,单位没有业务的时候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还可以承接其他单位的业务,此时双方之间就可能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因工作受伤的,公司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公司对指示、选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2023-03-04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致人死亡的雇佣关系,雇主有连带责任,可包括刑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连带责任,也就是一点民事赔偿责任,没有刑事责任的
    • 雇佣合同连带责任违约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0
      雇佣合同中,受雇人非因自己的重大过失受伤后,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 雇佣关系版权属于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30
      分两种情况。版权即著作权,雇佣作品著作权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1、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通常可以享有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权利,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 雇佣关系,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分清雇佣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雇佣关系中受伤的,必须分担责任,分担责任后才能进行赔偿。雇员受伤一般由雇主承担,但如果雇员有过错,应共同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在雇主的指示和监督下,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由雇主提供报酬的法律关系。
    • 承包合同属不属于雇佣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不算。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承包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