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征收拆迁房屋需要拆旧吗这个问题,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不会计算折旧的,一般是依据周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综合确定的,原则上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拆迁房评估要考虑被征收房屋的新旧程度的影响,还是需要折旧。
烟台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程序
(阅前提示:拆迁程序有些繁琐,文章也有一定的长度,您耐心阅读)
程序1:政府提出规划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由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程序,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提交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
提交的文件中,还分2种特殊情况:
(1)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2)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查,对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或县市区政府。市或县市区政府决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应当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程序2:征收范围公布,并通知相关的部门执行。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所有权分割、分立承租、营业登记、税务登记和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对于暂停办理的情况:
(1)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在暂停期限内违反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征收时不予增加补偿费用,仍按原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功能进行征收补偿。
程序3: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对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请市或县市区政府组织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有关权利人出具权属证明。
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由规划部门或城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将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对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复核、处理。
程序4: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或县市区政府。
市或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应组织召开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市或县市区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程序5:市或县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以及征收补偿费用保障、风险化解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进行评估论证,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500户以上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市或县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程序6: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或县市区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市或县市区政府: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通告。通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程序7:被征收人将自有房屋出租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负责将租赁房屋腾空。
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处理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补偿、赔偿等费用,由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按双方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直管公房的征收与补偿按照《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程序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并收回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书(权属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程序9: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县市区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通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程序10: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搬迁义务:。
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程序11:房屋被征收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到房屋登记机构和国土资源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书(权属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屋征收与补偿完成后的房屋拆除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实施。
程序1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规定办理产权调换房屋的交付和登记发证等手续。
温馨提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
企业征收拆迁房屋需要拆旧吗
132人看过
-
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时要扣除折旧吗
136人看过
-
危房改造需要拆除旧房屋吗
99人看过
-
2022房屋征收拆迁程序需要多久
472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与房屋征收的差别
144人看过
-
国家不拆迁了老旧房屋怎么办
454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政府房屋征收需不需要拆迁许可证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23政府房屋征收需要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
-
-
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一样吗?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为了国家的发展,为了城市化的建设,为了城镇乡村一体化,许多城市农村的房屋面临着拆迁与征收。可对于不懂法老百姓来说,房屋征收与房屋房拆迁的概念总是被含糊掉,以为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样的。但是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真的一样吗?”首先,为了公共利益的“房屋征收”与非公共公共利益的“房屋拆迁”,是当今客观存在的两种房屋改造模式。二者虽然外在表现形式接近,但分属不同的范畴,具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不可混淆。结合
-
拆迁需要安置房屋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81、是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所属房屋拆迁公司强拆需要不需要补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8拆迁公司强制拆除我家房子,行政机关需要担责吗? 这些年,拆迁公司一直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为征收方办事,在拆迁时干“脏活”、处理“钉子户”、强制拆房,和被征收人经常闹矛盾。去年10月的扬州拆迁案,也是拆迁公司强制拆房,引发了业主不满,最后造成了多人伤亡。其实,很多被征收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拆迁公司强制拆除我家房子, 行政机关需要担责吗?毕竟拆迁公司只是前面的“跑腿人员”,而征收方才是获利的一方,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