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4:42:04 373 人看过

哈尔滨:开发商不得直接向购房者收取房款

记者30日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企业不得直接向购房人收取房款,这笔钱将存入银行专门账户。

从4月1日开始,哈尔滨市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到哈尔滨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减少纠纷,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告知购房人将房款直接存入指定银行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凭借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向开发企业换领交款票据。涉及购房人贷款的,购房人应当委托贷款机构将发放的贷款直接拨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据悉,哈尔滨市房产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擅自划转监管专户内的预售资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哈尔滨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第四条商品住宅的价格,实行统一政策,放管结合,区别情况,分类管理的原则,外销价格放开,内销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第五条本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房产、规划土地、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财政等部门和建设银行组织实施,市物价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商品住宅的基准价格,由预算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差价等项构成。第七条商品住宅预算成本包括下列项目:(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二)前期工程费。(三)建筑安装工程费。(四)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五)小区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2023-06-10
    474人看过
  •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
    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已经第1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预售款的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的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房屋产权监理处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其他
    2023-04-22
    9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是否可以冻结
    可以冻结。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除当事人申请执行因建设该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债权案件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对于监管账户中的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不得采取扣划措施,不得影响账户内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手续、生效法律文书等,请求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执行法院应予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执行法院冻结或划拨行为不当的,可作为利害关系人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依法处理。律师补充:监管账户被冻结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建设工程款债权人、材料债权人、租赁设备款债权人等请求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或购房人因购买合同解除申请退还购房款,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商业银行应当
    2023-05-06
    300人看过
  • 哈尔滨如何办理商品房购房发票审批
    事项名称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发票审批办理机构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需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须经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对其进行销售审批后,方可申请办理购房发票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1、《哈尔滨市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副本);2、税务部门的《统一发票购领簿;发放《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书;《哈尔滨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哈尔滨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时需提交的材料:《哈尔滨市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办结时限以上所需材料齐全后,发放合同书、“两书”一个工作日完成;办理购房发票审批,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7、《哈尔滨市
    2023-05-30
    212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应当遵守城市规划和有关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市土地管理部门是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管理。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或国家扶持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用地,利用中方原有厂房、场地或租赁房屋、场地的,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本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外
    2023-06-10
    126人看过
  • 南宁将率先试点实施“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据报道,南宁有望试点在全国率先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23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自治区住建厅党组书记宋继东在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对此,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一位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长沙目前还是施行商品房预售,暂时还没听到有关政策变化的消息。”作为近几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话题。去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提案指出,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该制度不仅导致面积缩水、设计变更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甚至还会出现“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广西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看作是一个方向,会有一个过渡,如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具体
    2023-04-22
    471人看过
  • 哈尔滨电动车上牌管理措施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车上牌照手续有哪些1、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证件: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上牌不仅需要购车发票、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还需要电动车的合格证。合格证与电动车都是相对应的,只有一份,如果要补办的话,必须找到厂家,而这中间都是有一定的费用开销的。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也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有合格证,如果有合格证,一定要妥善保管。2、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
    2023-08-14
    248人看过
  • 哈尔滨丧葬费用预算
    哈尔滨丧葬费一般是5000元。全国各地的丧葬费标准不一样,具体根据地区的政策确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个月计发,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丧葬费的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扶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2023-07-02
    110人看过
  • 哈尔滨市靖宇地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靖宇地区的管理,创建文明、整洁、有序的地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哈尔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靖宇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靖宇地区的管理。靖宇地区居民庭院的环境卫生管理,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按辖区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靖宇地区,是指东起南、北七道街东侧建筑红线,西至景阳街、承德街东侧建筑红线,南起太古街南侧建筑红线,北至大新街南侧建筑红线内的区域。靖宇地区范围需要调整时,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条本办法由道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道外区人民政府设置的靖宇地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靖宇地区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法定权限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委托权限内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
    2023-06-10
    343人看过
  • 哈尔滨工程管理资格认证
    【事项名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认证【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管理处【办理地址】市政府办公楼东配楼6楼654房间【联系电话】0451-86772754、86772654【所需材料】1、《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申报表一式二份;2、工程或经济系统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程序】1、领取填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申报表;2、提交申办材料;3、审查合格,在《申报表内签属审查核准意见。【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办理依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1997〕123号)
    2023-05-10
    404人看过
  • 哈尔滨公积金新政实施购房者可享哪些便利
    全国各地公积金贷款前后出台新的政策。哈尔滨市也“不甘落后”,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哈尔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4月10日起,哈尔滨市购房者购买新房或者房龄在20年(含)以下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如果申请单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如果申请双职工(双人)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了80万元。除了贷款额度的调整,公积金新政还有哪些新规定对购房者有利呢?哈尔滨市购房者该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一、哈尔滨市公积金贷款新政为市民提供5项新便利1、两种新情况被纳入公积金连续汇缴范围哈尔滨市公积金新政对借款人应按照规定连续汇缴6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贷款的规定进行扩充,以下两种情况,可被视为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①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②借款人因调转单位造成个人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2、公积金个人额度上调哈尔滨市公积金新政规定:购
    2023-05-04
    359人看过
  •  房地产预售监管措施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取得证书、取得规划许可证、预售款项用于工程建设、预售合同上报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这是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开发商必须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最后,预售合同必须上报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需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如果商品房
    2023-11-11
    257人看过
  • 哈尔滨健康证办理如何预约
    【温馨提示】道里区预约: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道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2.在首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预约,根据提示回复问题3.等待工作人员确认即可。4.预约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回复给您一个预约的号码和具体时间段,请各位持手机预约号和相关材料在相应的时间段前来进行从业人员体检。预约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除外)体检时间上午:8:30----11:00取证时间下午:13:00----16:30预约时间:8:30——16:30南岗区预约: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南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2.依照下图提示进行预约香坊区预约: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香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2.点击进入平台,输入“本人姓名+预约”发送,即可收到“预约号码”。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周二、周三除外)(请在预约时间内预约,预约
    2023-05-30
    164人看过
  • 哈尔滨签了预售合同没收房是否能转让期房
    哈尔滨的购房者们可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与开发商签了合同买了一套期房,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觉得月供压力太大、急需用钱、打算提前套现等)打算卖掉这套还没收房的房子,能转让期房吗?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怎么规定的,该法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7种房地产不可转让的情况: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⑤权属有争议的;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条款针对的是已经交房的房产,另第四十五条这样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时至今日,无论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还是其他法规条例都没有就这种情况做
    2023-05-04
    6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款将入监管账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先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而且这个账户和监管银行必须在售楼场所公示,以便相关部门和预购人查询、使用和监督。商品房预售款包括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在开发项目预售过程中,监管银行及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预售项目转让确需变更的,凭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资料向预售款监管部门也就是市国土资源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最新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0
      开发商申请预售证,应当在房地产主管部门(济南主管部门为市城乡建设委,下同)公布的监管银行名录中选择相应的商业银行,根据预售证申请情况按幢或多幢开设对应的监管账户,与主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预售房屋时,应当将预售款监管规定告诉买房人,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未开立监管账户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不按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法院可以冻结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5
      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法院不可以冻结。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条规定系针对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关的主体如何使用商品房预收款所作的规定,不能约束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查封、冻结、扣划等公法行为。 2、但是,人民法院对该账户的查封、冻结、扣划行为不会改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性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应当用于工程施工建设。 3、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
    • 商品房预售实施细则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房人,买房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哈尔滨商品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6
      收取费用的标准我们国家分为了四个等级,其分别是一级收费标准、二级收费标准、三级收费标准、四级收费标准。每个等级对应的服务和价格都是不一样的,首先我们不说服务就说价格,一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元,不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一平方、三级收费标准为0.45元一平方、四级收费标准为0.35元平方。根据小区居住人的多少。小区的大小来定义小区每户人缴纳的费用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