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20:32:00 113 人看过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小组长私自卖集体土地怎么办

村小组长不能私自倒卖村集体土地,严重的话,可能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如何处罚

《刑法》并没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这一罪名,而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

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认定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哪些要素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下要素可构成本罪: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应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2023-07-25
    167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一般要如何判刑?
    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一般要如何判刑?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一般的判刑规则: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院如何量刑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
    2024-01-13
    338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合法性、无偿性、无期限性以及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3)使用的无期限性;(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我国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自1990年国务院颁发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开始的。此前都是无偿划拨取得土地的建设使用权的。1990年之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就有有偿出让取得与无偿划拨取得的双轨制度。因此,基于不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应的房产的转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也就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途,那么,这种用途的特殊性决定
    2023-05-03
    273人看过
  • 现行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的规定是哪些
    一、现行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的规定是哪些现行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下: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5、非法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非法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2、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3、非法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5、非法倒卖
    2024-01-22
    299人看过
  • 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2023-02-28
    388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决方式应该如何确定
    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是: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款;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款。怎么裁判法院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
    2023-07-06
    122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2023-04-20
    393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行为有哪些?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埋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
    2023-08-05
    4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3.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4. 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条件满足时,才能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4.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买卖土地使用权,从而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该罪名的客体为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制度,即国家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2023-08-30
    195人看过
  • 中国刑法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3、主体要件。本罪
    2023-04-12
    66人看过
  • 拍卖土地串标怎么量刑,串通投标罪的特征
    一、拍卖土地串标怎么量刑拍卖土地时,竞拍人有串通竞拍行为的,可以按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五条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二、串通投标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
    2024-01-07
    153人看过
  • 犯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要怎么样量刑处罚
    一、犯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要怎么样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二、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
    2024-01-31
    205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应当经过什么程序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一般来说,案件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到达人民法院。而后,由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等材料,继而对案件进行裁判。裁判的过程就会涉及到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处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必须是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完成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那么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228条所规定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刑事诉讼程序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刑事案件接受、审查和作出受理决定的诉讼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于侵害其人身权或财产权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二)侦查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
    2023-06-19
    62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才能立案
    一、达到什么标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才能立案1、犯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
    2023-06-12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1
      符合下列条件的,将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 该怎么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7
      判断构成串通购买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会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8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条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条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如何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