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能否享受失业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8:10:17 361 人看过

《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昨天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该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广州的失业登记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外来务工人员领取失业证之后,同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果自行创业,还可以享受每年8000元的税收优惠。

“广州市是全国鲜有的向非本地户籍人士开放失业登记的城市。”广州市人社局就业处有关人员昨天向记者介绍该办法的最大亮点,也鲜为人知,而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可以享受不少政策优惠。

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本市户籍的各类失业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可以个人办理失业登记。

“是否符合条件由信息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表示,只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就成,办失业登记也不是入职或办理就业登记的前提条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有效的失业登记记录,是失业人员享受各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比如,本市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等等。

异地务工人员登记失业半年的,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人员范围,他们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等行业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吸纳国企异地务工登记失业人员的,同样也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广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不管是本市就业人员还是异地务工人员,均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和广州市本地户籍人员的待遇是一致的,而农村户籍人士的待遇标准不一样,是一次性待遇。”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处长李-程表示。

记者昨日还获悉,广东省目前正在对现有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修订,今后的失业保险待遇将与个人缴费水平挂钩。“不过,目前还在省里审批阶段,应该是2013年的计划。”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处长李-程向记者表示。

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一)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四十周岁、男性不满五十周岁,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二)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四十周岁以上、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待遇标准:(以广州为例)

现行:1040元

修订后:第一年按缴费工资的45%计发,第二年只按35%计发,最高缴费上限为社平工资,最低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异地务工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条件

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异地务工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按居住证有效期计算,且居住证当前有效);

(2)失业前在本市同一单位连续就业满6个月;

(3)就业登记后6个月;

(4)现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期不超过180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金相关文章
  •  包工头失误导致员工受伤,员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这段内容讲述了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员工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时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雇员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总之,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有责任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雇工和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若雇员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员工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 主 雇 佣 人 受 伤 , 能 否 向 第 三 人 追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2023-09-10
    267人看过
  •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季X舟是从杭州来沪打工的外来从业人员。今年3月,他应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仓库装卸工。单位与他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并为他缴纳综合保险。孰料才过了俩月,小舟在装卸时竟被车上翻下的货物压伤了小腿,当即被送进医院抢救。这起事故最终被认定为工伤,但在鉴定结论尚未做出之前,单位只肯支付在家养伤的小舟最低病假工资待遇。小舟心存疑惑,来电咨询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到底该如何享受?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享受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
    2023-06-14
    159人看过
  •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政策
    一、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政策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认定证明人材料工伤认定证明人材料如下: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受伤害人与用
    2023-07-19
    292人看过
  • 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该规定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应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于在失业前一年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即使其在此期间曾有过欠缴行为,也不影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4-27
    90人看过
  • 农村公务员能否享受福利待遇?
    不能。公职人员,不论户籍在农村还是在城镇,不得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已回迁农村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享受任何村民福利待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公职人员回村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福利待遇的,一律予以辞退、解聘。公务员事业编区别有哪些公务员与事业编的区别:1、工作性质不同。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2、工资收入不同。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规定发放,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
    2023-07-11
    445人看过
  • 重庆失业人员能享受到哪些特殊待遇?
    失业人员出现以下八种情形之一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6、无正当理由,六十日内不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再就业情况的。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
    2023-07-03
    449人看过
  • 事业单位员工能否享受停薪留职待遇?
    目前事业单位不可以停薪留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相关规定表示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不得实行停薪留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被判过缓刑可以在事业单位吗被判过缓刑可以在事业单位。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缓刑期间,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按本人缓刑前工资固定部分的40%和原所得津贴(资金)部分的40%计发生活费。除工种保健津贴及工改保留的105元补贴以外的各种津贴、补贴一律停发。缓刑期间悔改表现不好的,应予以开除;无明显改正表现,不宜继续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
    2023-07-05
    183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一、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何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
    2023-04-11
    143人看过
  • 所有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事业领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保险条例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3-07-27
    269人看过
  • 公务员能否在农村享受相应待遇
    不可以,被录取的公务员已经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正式编制。因此就必须是非农业户口,成为公务员之后,就是为国家工作的人,按照规定,就是国家的公务人员,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工资待遇、职务级别、医疗等等都是跟非农业户口挂钩的,因此一旦考上公务员就必须把户口专为非农业户口。公务员退休有哪些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一)政治待遇。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二)生活待遇(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
    2023-07-11
    354人看过
  • 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市职工工伤待遇工伤、职业病赔偿不再城乡有
    外来务工人员在我们的城市建设、发展中已成为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然而过去,一旦他们发生了工伤事故或患上了职业病,却与本市职工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30日修订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患职业病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根据这一规定对外地来沪打工的电焊工小范与单位的劳动保险纠纷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不幸患上尘肺的小范终于得以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小范是外地来沪的务工人员,在欣务公司从事电焊工作。从2004年年初开始,他感到胸闷、气短,到医院就诊后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病,之后他就没再到单位上班。8月5日,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出具了诊断书,证实他所患的为电焊工尘肺一期病症,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残,伤残程度为七级
    2023-06-08
    341人看过
  •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能否享受医保待遇?
    公益性岗位员工可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公益性岗位的员工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公益性岗位需要签订用工合同,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合同样本。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由聘用单位向当地社保局上报,社保部门会进行审批。个人需要从工资中扣除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时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会转账缴入社保账户。个人可以通过身份证查询缴纳情况。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23-10-21
    189人看过
  • 失业人员生病了,有什么待遇可享受?
    吴士梅:我是本市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最近生病了,不知有什么待遇可以享受?咨询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患病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待遇,但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院或者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确需转诊的,应当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同意。失业人员如患急病,应就近到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在发生医疗费用的次月,可以携带《劳动手册》和医疗费单据,到街道或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医疗补助金。符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费用标准的,由失业保险给予70%的补贴。如医疗费用较大,本人及其家庭承担确有困难,可以申请适当增加。
    2023-06-09
    488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不能领生育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期间只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且即便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也只能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是因为生育保险是由企业缴费,而无需员工个人缴费,而且想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定的期限,且生育期间仍在缴费才能享受,若失业,也只有在找到工作之后续保,满足享受条件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失业保险要买多久才能领失业保险金有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而且失业金最长是可以领取两年,在此期间国家有关部门会帮助当事人提供再就业培训,如果自己拒绝参加培训,此时也会失去领取失业金的资格。最重要的是领失业金是建立在非本人意愿中断了就业,否则就算满一年也不能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023-07-03
    36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金
    词条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多>

    #保险金
    相关咨询
    • 女员工违反能否享受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应给予与产假时长相应的休假时间,但可以不支付工资。
    •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4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 2、辅助器具费用; 3、停工留薪期待遇; 4、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
    • 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是否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2005】310号: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