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这个职业是否适合60岁的老年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4:00:08 399 人看过

某人可以担任保安一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但是60岁以上的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属于民事范畴,不再适应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工作可以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则是工作的目的。

某人可以担任保安一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但是60岁以上的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属于民事范畴,不再适应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工作可以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则是工作的目的。

3. 【劳务关系】60岁劳动者与公司如何界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务供给与使用关系。而针对60岁劳动者与公司如何界定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的年龄限制,二是劳动者的就业年龄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招用年满十六周岁、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六十周岁的劳动者,即未成年人就业年龄限制为十六周岁至六十周岁。因此,对于60岁的劳动者,只要其就业时未达到六十周岁,公司仍然可以与其建立劳务关系。

然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就业时已年满六十周岁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延长至不超过六十周岁。因此,对于已年满六十岁的劳动者,公司需要与该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且延长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60岁的劳动者与公司可以界定。但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文,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虽然60岁以上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但并不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招用年满十六周岁、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六十周岁的劳动者,而针对60岁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但延长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文,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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