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44:29 325 人看过

广东惠州男子温某半年前开车追逐逃跑的盗窃嫌疑人时,追尾导致对方受伤。嫌疑人经医院诊断后出院,不想却突然死亡。该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温某驾车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温某1月5日到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

事件回顾

市民驾车追小偷将其撞伤

2014年7月7日,一男一女前来温某的店内进行盗窃,两人的盗窃行为随后被发现,温某随即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温某驾车寻找盗窃者。当天12时他在方直东方时代广场发现嫌疑人踪迹,嫌疑人发现被跟踪后驾驶摩托车逃走,温某驾驶的汽车撞上了两名盗窃嫌疑人骑的摩托车。其中,女嫌疑人张某受伤,被送到医院,当时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做完笔录后,温某离开了派出所。当地派出所关于7月7日盗窃案的处理经过中写道,温某追赶嫌疑人的行为属见义勇为,故暂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温某还从派出所拿到了两份证明,证明中写着温某发现盗窃嫌疑人,报警后协助警方跟踪嫌疑人,撞伤其中一名嫌疑人,后经警方确认,盗窃嫌疑人为小偷,警方已抓捕归案。被撞伤的张某被家人接出医院,回老家途中病情恶化,后救治无效死亡。死者家人向温某提出了赔偿要求,而警方也启动了相关调查。

检方认定

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上周,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正式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惠城区人民法院也已经受理了此案,通知温某开庭时间还没有正式确定。

快被这件事情折腾死了,昨天上午,温某把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他的起诉书提供给记者。检察院仍旧认为,被告人温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不过,并没有提到张某的死亡原因与温某有关。这说明司法机关也认定,并不是我导致对方死亡的,其死亡另有其他原因,温某说,死者家属已经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他赔偿939749.59元。

补充侦查

嫌疑人死亡肺衰竭原因不明

该案张某的最终死亡原因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焦点。在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最终的起诉书中对此也给出了回应。

起诉书中提到,经过补充侦查最终依法审查查明,被害人张某受伤被送往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肺部挫伤,腰椎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2014年7月8日下午,被害人家属向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张某带回老家梅州治疗,并办理出院手续。途中张某病情恶化,被其家属送至五华县城卫生院救治,后转至梅州市人民医院继续进行抢救,2014年7月9日下午15时40分被宣告临床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系肺部衰竭死亡。

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肺部衰竭,起诉书并没有提及,仍然留下了一个悬念。

被告观点

非故意伤害是协助警方办案

法庭是一个公正的地方,我还是很相信惠城区人民法院的,温某1月5日赴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写了自辩书,法院方将死者家属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复印件给了温某,通知他开庭日期还没有确定,主要原因是案件比较复杂。

起诉书中提到的当追到惠沙堤二路时,金城花园商铺北侧路段时,被告人温某加速追尾撞上了钟某驾驶的摩托车,致使钟某、张某(死者)被撞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温某对此称,我对检察院的起诉书有几点异议,这一处异议最大,并不是我加速撞上去的,而是对方突然减速,有视频为证,这些对定性我是不是故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他认为起诉书中,没有提到,自己是在报了案的情况下,警方认定自己是协助警方办案,而不是自行追踪,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的观点,最终案子的定性还得在法庭上辩论,到时我会提交所有证据。

对于案子即将开庭,温某说:半年的时间里,不停有媒体联系我,没想到事情会受到这么大的关注,我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起诉书中并没有说死亡原因与我有关,这是警方补充调查后下的结论,应该具备法律效力。庭外和解也可以,不过,不是赔偿他们提出的90多万元,我只愿意按照交通事故来赔偿,而且是过失导致轻伤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我无关。

有法律专家指出,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出判断,不看有没有被认定成见义勇为或协助警方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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