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终止或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03:39 344 人看过

企业递交资料;

办事员初审;

科长审核(审批);

局长审核(审批);

报省审批(如需省审批)。

料需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先在《南方日报》刊登终止公告;

(2)刊登公告30天后,企业报送下列资料:

1)企业提出的解散申请书(合资、合作)或终止申请书(独资);

2)企业董事会决议和投资各方对终止(中止)的意见;

3)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历次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和补充章程)及其历次批文;

4)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二(原件);

5)地方(或市直)外经办关于三资企业的终止(中止)给市外经贸局的请示;

6)刊登终止公告的报纸;

7)企业有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8)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3)企业将清算报告报送税务机关、海关、工商局等办理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办事时限4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外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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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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