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是交付还是登记
特殊动产,通常指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维持价值较强,并且在法律上采取特殊管理和保护的可移动物,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对于这类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其生效要件并非登记,而是交付。
1.登记作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与特殊动产相对应的是普通动产,它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与不动产相对,如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在普通动产的物权变动上,一般只需交付即可生效,无需进行登记。
二、特殊动产的抵押
特殊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广泛,主要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以及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等。这些动产在抵押时,由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因此交易过程中也需进行过户登记。
1.对于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其抵押权的设立和消灭,同样需要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
2.对于企业的机器设备、农业用具和牲畜等动产,虽然其抵押权的设立和消灭无需进行登记,但出于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利益考虑,这些动产在抵押时也应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
3.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动产,如企业之产品、材料等,虽不宜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与企业其他财产一并设立浮动担保。
三、特殊动产的登记手续
特殊动产的登记手续是确保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得以公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殊动产的登记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需要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所有权证明、抵押合同等。
2.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特殊动产的权属状态、抵押情况等信息。如审核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将办理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登记证书或证明文件。
3.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登记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在特殊动产的交易、抵押等过程中,向相关方出示该证书或文件以证明其特殊动产的权属状态和抵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
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特殊动产物权三种物权的设立在交付和登记上有何区别?
488人看过
-
动产物权的三种特殊交付方式,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264人看过
-
苏州机动车变更登记特殊情况
56人看过
-
特殊物权变动方式有哪些
337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与产权变更登记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474人看过
-
动产交付未登记所有权是否转移
200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是登记生效,还是合同生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登记后,就不存在物权,才能去不动产管理局登记物权你问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合同合法有效。不动产物权是登记生效,就拥有物权,就不能产生物权,但前提条件是不动产转让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没有合同,只有债权,没有物权。不登记
-
不动产登记备案后的物权是物权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3登记后,就不存在物权,才能去不动产管理局登记物权你问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合同合法有效。不动产物权是登记生效,就拥有物权,就不能产生物权,但前提条件是不动产转让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没有合同,只有债权,没有物权。不登记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力设定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不需要书面的形式,而不动产无权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权利派生的种类不同动产可以派生出质权、留置权。而不动产可以派生出地上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管辖不同不动产产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对他人的权利限制不同不动产所有人和
-
特殊动产一物多卖的物权效力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司解确认特殊动产多重买卖情况下,交付优先于登记的处理原则,起码为审判实务的统一了裁判尺度。A先生认为,为维护登记对抗模式,似宜为登记优先于交付,当然此处的登记应为善意第三人的登记。
-
异议登记能否发生物权变动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6异议登记期间不能发生物权变动,在该期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情况下,申请异议人在异议登记后15日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如果其超过15日仍然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你可以跟踪下申请异议人是否在15日内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是,那么你可以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如否,你可以要求产权人及时履行产权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