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补偿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1:12:27 345 人看过

1、事实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如果是企业提出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于一个月工资)。但公司不想支付该补偿金,便通过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以及降低工资报酬等方式,以达到逼劳动者自行辞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其实这样做是违法的。

2、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企业没有充分的理由(比如职工不胜任原岗位、确实是企业经营需要等),未经职工同意,不能擅自调动其岗位,更不能因为调动岗位而降低工资。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岗位和工资,但是劳动者长期在一个固定的岗位工作以及固定的工资(有工资表工资条等书面证据证实),属于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认为没有与单位签定书面协议约定工资和岗位,那么企业就可以随意调动岗位和降低工资的话,那无意于鼓励企业不签订合同或者签定合同也不约定岗位和工资。这明显是不公平的。

3、由于企业擅自减少工资报酬、调动岗位,且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你父亲不能接受单位的做法,可以在被调动工作或降低工资后60日内提起仲裁,以原公司擅自降低报酬、调动工作岗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失业保险金等,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对于劳动争议,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的一些规定提出适当的申诉请求。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1996年5月30日)

一、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二、关于限期调离等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受理问题。职工因被单位限期调离而与单位发生的争议,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据《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38号)的规定,按职工流动争议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双方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如用人单位具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第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明示通知用人单位根据该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反之,如劳动者具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第2、3、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根据该条规定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并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
    2023-06-24
    365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不佳,劳动者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
    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还未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形,仅仅是因为担心被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无需支付劳动补偿金的。劳动者怎样投诉举报用人单位1、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2、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3、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4、是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
    2023-07-11
    263人看过
  • 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但是只有超出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税。一、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什么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
    2023-06-05
    308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问题及经济补偿标准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问题。劳动仲裁案件的时效问题分为两种,即:一般时效与特殊时效。一般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时,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的适用。这里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索要加班加点工资问题,这个问题所适用的标准不一,一般支持两年的时效问题。二是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间,这个问题现在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还是应当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期限两年,这样更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问题,这个问题全国执行的标准也不相同,处理这类案件也比较混乱,但现在达成一定的共识,即适用特殊时效问题,即:1、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法;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计算法;3
    2023-06-16
    3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以及经济补偿两大问题该如何解决
    协商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2023-05-05
    126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的经济补偿问题
    解除收养关系经济补偿根据养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养父母的经济能力综合确定数额。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的证据(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
    2023-08-01
    219人看过
  • 未经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问题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能得到补偿的,前提是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要,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吗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2023-07-22
    9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目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3、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国家目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工的是,如果员工希望一次
    2023-04-26
    301人看过
  • 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问题的?
    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寻找新的工作以前,其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者有能力继续医治疾病。并不是所有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从《劳动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除因劳动者违纪、违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医疗补助费根据《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前工人或农民合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根据
    2023-04-22
    303人看过
  •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023-04-23
    316人看过
  • 经济裁员后普通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是什么
    普通职工下岗后的经济补偿问题企业下岗,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一般员工因经济补偿出现问题,可能是由于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规定,如果雇主进行合法裁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裁员时,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包括销售佣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部分。但是,雇主支付给工人个人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以及劳动保护费用不包括在高薪雇员的工资
    2023-05-07
    223人看过
  •  残疾军人评残后的经济补偿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军队中残疾军人评定标准以及相应的赔偿问题。根据规定,九级军人因工伤评残时,军队会在复原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赔偿。包括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关于军队中的残疾军人评定标准以及相应的赔偿问题,规定九级军人因工伤评残时,军队会在复原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赔偿。包括9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残 疾 军 人 复 原 后
    2023-09-02
    477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1、按照劳动保障部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件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文)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以《规定》废止时间(2001年10月19日)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2、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苏劳社法〔2002〕2号文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活补助费支付问题,仍按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3、关于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的计发标准,仍按原江苏省
    2023-06-05
    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的经济赔偿与经济补偿的界定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偿金衣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主要有: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主动离职的2、用人单位向芳动者提出解除芳动会同并与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法需要进行经济裁员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老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主要是1、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以及
    2023-07-17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问题及主动辞退经济赔偿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产假是职工应享受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与孕产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建议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下链接提供维权流程,建议点击查看,了解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 关于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07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经济补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因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3)在离婚时提出;(4)另一方有能力给予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
    • 请问离婚时的经济补偿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06
      离婚经济补偿适用的时间是在离婚时,适用的条件是夫妻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该夫妻一方应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请求,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即由诉争法院依客观情况,如家庭中的劳务付出、对子女、老人的照顾、对另一方工作的协助、子女年龄大小、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双方经济条件等作出判决,补偿要求的提出不以一方存在过错为前提,也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无法主张。
    • 经济补偿金双倍补偿的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无理由单方面给你下离职通知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关于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