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发包方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建样板田、示范基地等,不顾承包农民的意愿,强迫他们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经营等,强迫承包方统一耕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假借统一管理等名目,强迫承包方购买指定或代销的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发包方即采取不正当手段强制推行,甚至砍毁承包方已经耕种的作物。当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强制要求耕种,产品出现卖难、减产等问题时,发包方又不予解决或者无力解决,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农民意见很大,有的还造成了社会问题。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真正看到实惠,决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对上述违约行为,发包方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放弃或者变更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条件下,以市场的方式配置农用地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是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由承包方自愿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除以转让方式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外,其他流转的方式,发包方一律无权干涉。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发包方以结构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以各种手段强迫承包方将承包地进行流转,集中土地搞所谓规模经营和产业化。这些行为都是严重地侵害了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
一、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是什么意思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主体有两个,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
违约责任包含的主要承担方式,违约责任需要合同生效吗
2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2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方面,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241人看过
-
合同中可否不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
158人看过
-
建筑合同发包违约的责任主要有什么
174人看过
-
构成合同违约责任的要件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412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16根据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土地被征收时,被征收者需要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些补偿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项用于被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具体发放方式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
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如今,农村经济的发展是非常快速的,土地收益明显提高了,土地承包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中常见的形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一方出现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
发包方违约违约责任的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8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交工日期及逾期交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2008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08年11月30日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第三建设公司可停止施工、工期顺延,由博嘉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保证2008年11月30日按博嘉公司下发交屋标准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如不能按调
-
合同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1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另外,当事人也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
合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6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