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所有权归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3:00:22 375 人看过

一、质押的所有权归谁

在质押期间,质押物依然属于质押人所有,质押权人对质押物不享有所有权。质押期届满,将质押物进行拍卖时,若质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质押权人对质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质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质押物。

二、质押的基本内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三、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抵押与质押的标的不同

抵押的标的传统上是不动产(现代立法,也包括部分动产),而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与权利。

(二)对于抵押与质押中,标的是否转移占有不同。在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的标的是不转移占有的,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抵押权人的权利在于有权干预未经其同意的债务人对抵押物的处分,并有权追索该标的,以及优先受偿权。

而质押中,作为标的的动产与权利是要进行转移占有的。在质押合同设立后,债务人要将标的交付债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而权利也要交付权利证书,如:专利权证、商标权证等代表权利,并能使占有人根据此证享有利益的权利证书,才能起到担保的效果。除以上两种主要区别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区别,在此不赘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楼房门口的归属权归谁所有?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楼房门口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也可以根据法律、政策或经业主同意转移给他人。同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楼房门口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通常情况下,所有人都有权行使使用权,但依据法律、政策或经业主同意,使用权也可以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享有使用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楼房门口使用权的归属权是谁?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楼房门口使用权的归属权属于国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中
    2023-08-22
    400人看过
  • 能否约定质押物孳息归质权人所有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本身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双方可以约定归其他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2023-06-15
    109人看过
  • 著作权归谁所有谁判定?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
    2023-06-26
    240人看过
  • 抵押物抵押期间的孳息归谁所有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债务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质押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什么是孳息孳息是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
    2023-02-07
    142人看过
  • 想问质押物的所有权是属于谁的啊?
    对于您的疑问质押物的所有权是属于谁的解答如下:属于质权人(银行)质押监管即出质人(企业)向质权人(银行)请求授信质权人(银行)以质物为风险保障通俗的说就是在授信期限内出质人(企业)将所属质押物在这个期限内抵押给银行换取授信抵质押物所有权人是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抵押(质押)期间,抵质押物依然属于抵质押人所有,抵质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抵押期届满,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
    2023-08-08
    333人看过
  • 夫妻间的股权归谁所有?
    股权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出资或者购买的股权、婚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获得的股权、夫妻之间赠与所得的股权、约定共同所有的股权,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婚前投资所得的股权、赠与或者遗嘱中明确只归属一方的股权、双方约定个人所有的股权,则属于个人财产。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投资是增资吗是。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所以,股权投资其实是增资的方式之一。它具体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与短期股权投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2023-07-02
    450人看过
  • 质押期间孳息归谁
    孳息有两种,在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要分情况而定: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如母牛所生牛犊;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质物自身产生的利益,如出租设备的租金。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就孳息取得质权,孳息因此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物的孳息是由质物本身带来的,因此,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一、股权质押期限到期如何处理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2-26
    242人看过
  • 押金利息应该归谁所有
    一、押金利息应该归谁所有押金交与债权人,其所有权就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移转于债权人。因此,债权人对于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当然也就取得所有权,故押金对于出押人而言是无所谓收取利息的。但对受押人即债权人来说,其收取的押金的数额越大,所获得的利息也就越多。为利益所驱动,受押人有本能地扩大收取押金数额的倾向。对出押人的保护,除对押金数额予以限制外,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合同,可用特别法的方式规定,押金所生利息,为出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说来,原债权利益大,作为担保的押金数额也相应增大,反之,原债权利益小,押金的数额也相应减少。二者是一种正比例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债务人接受不利于自己的过大的押金数额,从而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因此,限制押金数额是公平原则的要求。至于限制的幅度多少为宜,即应占所担保债权的多大比例?定金依法是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违
    2023-04-17
    351人看过
  • 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不动产的登记簿记录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于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被作为遗产但前提是继承人要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过世者所有,这就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看相关的信息了,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子在很多方面都很容易存在纠纷二、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贷款服务,它的出现为很多个人和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房产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在步入信用社会的今天,如何利用房产抵押贷款,为自己营造精彩生活获得资金保障,为自己事业发展获得资金支持,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有信用贷款(如
    2023-05-06
    75人看过
  • 小区内户表井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小区内户表井的所有权归所有的业主所有,不是归个人所有的,但是,每个小区的情况都很特殊,所以,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住建部门。一、楼道间的水表房应该锁吗应该由管道所有者承担。室内自来水管道属于自己家的,坏了只能自己管。楼内小区内自来水管属物业,由物业管理。小区外的属市政管道,自来水公司管理。水源至小区总表前部分的水管,应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小区总水表后至业主分水表前部分水管,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分水表后部分水管,应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和更换。二、小区水电井房门钥匙该给业主吗应该由物业统一保管,业主有问题可以找物业开门,如果每个业主都有水电井门钥匙那么水电井内的设施损坏或者丢失就无从查找,受损害的还是业主三、安装电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1、在安装电表前先要对电表的外观做个仔细检查。电表在出厂之前都会经过相关检测,检查合格后,厂商就会给它添加一个铅印,代表了该电表能够安装使用,所以你要检查表罩
    2023-04-03
    312人看过
  • 质权的孳息归属谁
    质权中,孳息由质权人收取,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所有权仍然是出质人的。一、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的区别是什么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在于: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是无形权利;2、标的物的转移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权利质押,以证券化债权质押,通知债务人质押情况,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质押,依法转让质押登记;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优先受偿动产的折价或拍卖。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二、民法典质押到底是不是质权是的,质押是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
    2023-04-04
    337人看过
  • 散伙以后公司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合伙企业散伙应该是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也就不复存在了,更没有什么所有权的问题了。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
    2023-03-03
    415人看过
  • 商铺顶楼露台的归属权归谁所有?
    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所有业主有权对其屋顶平台均享有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将屋顶平台出租,业主发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时,可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并按符合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屋顶平台作为一项不动产,其物权必然将归属于购买了房屋的全体业主。任何人利用屋顶平台来获利,实质上就是在攫取业主的经济利益。既然屋顶平台的物权将属于购买房屋的业主,开发商在未获得业主的普遍许可的前提下是无权出让屋顶平台使用权的。只
    2023-07-08
    173人看过
  • 职工档案的权属归谁所有
    1、人事档案的权属为国有,单位和个人对人事档案不享有民法上的所有权,对人事档案无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人事档案的占有也是暂时的,应当根据规定进行流转和移交。按照当事人适格原理,第一、个人对人事档案不享有管理处分权,不能提起侵犯档案权之诉。第二、档案管理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委托保管关系,也不可基于合同关系提起合同之诉。2、档案丢失的后果具有多样性,可能造成工资、福利、保险的损失,还有可能造成工作调转,再就业的不便。由于档案丢失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动争议,因此,将档案丢失纠纷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受理,即与劳动争议案件竞合。发生此类案件,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可以选择档案丢失纠纷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按照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对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补办人事档案的诉讼请求应否支持,意见不
    2023-05-05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所有权归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0
      质押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质押并不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但是要转让财产的占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出质的,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归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但是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除非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质押权人收取孳息后,应先用孳息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房产抵押权归谁? 谁是所有权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房地产抵押权人不是所有人。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人是指向抵押权人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房地产抵押权人不是所有人。【辟谣】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真相:不是分析:以下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纳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 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归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5
      1、房屋所有权人是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 2、《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
    • 质权人的转质权利归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2
      转质后质权人是质押人的质权人,转质权人是质权人的质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四条【责任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