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动迁款如何分割是正确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00:40:32 66 人看过

一、公房动迁款如何分割是正确的?

1、公房拆迁款首先可以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临时约定。

(1)具体来说,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①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当平均分割。

②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③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2、公房拆迁由房屋产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安置方式有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具体方式及被拆迁方能否享受到相关的利益,由产权人和现房屋承租人在安置协议中具体约定。

公房的被拆迁人在得到房屋货币拆迁货币补偿款以外,还可以得到:

(1)搬家补偿款,

(2)设备迁移费,

(3)临时安家补助费,

(4)搬迁奖励费,

(5)一次性补偿费。

二、公房拆迁,承租方可以获得补偿吗?

1、公房拆迁,承租方可以获得补偿。

对于公房的拆迁,在明确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2、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2)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3)选择继续承租的权利。

(4)申请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公房被拆迁,承租方一般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的。承租方的人数如果比较多,那么首先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方式。更一般的情形下,各纠纷当事人事先并没有约定分割补偿款的方式,此时可以临时协商。

三、拆迁行政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

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

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不同于拆迁纠纷的行政裁决之处在于“司法性”,是一种司法活动,必须是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导下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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