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认定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8 13:50:07 275 人看过

以下情况属于闲置土地:已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但仍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开始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已停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一,且已停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用地。

以下情况属于闲置土地:1、已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但仍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开始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已停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3、已动工开发,但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一,且已停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闲 置 标 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等方式进行。这些出让方式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等方式进行。这些出让方式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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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7日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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