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携款潜逃应该如何定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15:08:55 120 人看过

一、挪用公款携款潜逃应该如何定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对于此两种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一)两者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在一般场合,两者的界限是容易划分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产生了非法占有故意的情形下,定性上可能发生混淆。

(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

(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

则此时就不能再以挪用公款罪来定罪处罚了,毕竟存在携款潜逃的行为,那此时就可以推断出其具有非法占有共有财产的目的,自然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法律中对贪污罪的量刑规定要比挪用公款罪重,而现实中正确的定罪也是很有必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挪用后携带公款潜逃是不是转为贪污
    挪用后携带公款潜逃是会转为贪污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实施了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依法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贪污罪予以定罪量刑。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4-04-24
    174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的形式
    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一、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现犯罪事实将被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避的行为。二、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变现的证券、金银首饰等。三、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可以实际控制公款。挪用公款潜逃该怎样认定构成贪污罪。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原本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挪用后还携带公款潜逃,表明其主观上不止有挪用的目的,并且转化成占有目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贪污罪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案件的解释,该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该罪的最大区别就是有无据为己有目的,若有则属于贪污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
    2023-08-07
    124人看过
  • 认定挪用公款潜逃的程序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将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携带挪用款潜逃的,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按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的,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怎么处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处罚如下:1、个人贪污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2、个人贪污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
    2023-06-30
    207人看过
  • 携款潜逃违法吗
    犯罪目的
    携款潜逃是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不同,定义不同罪名。其中,“非法所得钱款”包括侵占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财产、非法挪用的公款、所受贿赂等。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如将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按第三百八十四条二款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3.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室复杂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其次是侵犯了国家对公共财产的使用、处分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财产管理制度及国家对特定款物的管理权。4.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
    2023-06-25
    250人看过
  • 公款挪用后职工潜逃怎么判定?
    挪用公款潜逃行为有两种认定情况。1、贪污罪:公职人员或者受公职人员委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2、挪用公款罪: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两者都有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后携带公款潜逃是否转为贪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
    2023-06-30
    247人看过
  • 老板该如何携款潜逃,索要农民工工资
    老板携款潜逃农民工应如何讨薪1.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求助,或向劳动行政部门(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报告。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归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分别为:检查用人单位的合规性劳动保障法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投诉依法举报抱怨。第十一条第六款是指用人单位为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劳动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我们需要监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投诉,不需要找雇主的负责人,因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般都能找到他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200-300如果你赢了,就全给被告了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证书后提交15我过几天就要上法庭了。农民工工资需求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农民工必须收集自己
    2023-05-07
    343人看过
  • 携带公款潜逃行为的法律适用
    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出纳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一百八十余万元。1998年10月13日上级主管部门到该单位查账时,李某预感到其挪用公款的事实要被察觉,遂携带本单位定期银行存单三万六千余元(潜逃中将该款取出)和单位当日收取的退休养老金五万五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出纳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一百八十余万元。1998年10月13日上级主管部门到该单位查账时,李某预感到其挪用公款的事实要被察觉,遂携带本单位定期银行存单三万六千余元(潜逃中将该款取出)和单位当日收取的退休养老金五万五千元外逃。1998年10月18日,李某在其亲属规劝下投案自首。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挪用公款一百八十余万元,贪污九万余元。在本案审理中,对被告人李某挪用一百八十余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没有分歧,但对李某携带九万余元出逃如何定性,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而是
    2023-06-11
    492人看过
  • 非法集资携款潜逃
    网友咨询:我朋友在一家公司是管理人员,老板非法集资1000万左右,但我朋友在这家公司只做了半年左右就辞职了,又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老板携款潜逃,现我朋友和另一管理人员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请问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青岛律师解答:如果没有参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应该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相关知识: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023-06-12
    460人看过
  • 贪污罪发生后会挪用公款潜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变,即从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失去控制,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实行贪污罪的发生应该如何处罚贪污罪的处罚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2023-08-08
    64人看过
  • 认定挪用公款潜逃的标准是什么?
    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对于未携带的部分,如果已经使用,客观上无力归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所指“未还”、“不退还”是指无力归还,据此规定应按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转移、隐匿挪用款的,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对其潜逃未携带的部分挪用款,仍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判刑?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其处罚为:数额较大或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2023-06-30
    232人看过
  • 公款挪用应该如何处理?
    挪用公款如果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私自挪用公款能怎么举报面对私自挪用公款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公安举报。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
    2023-07-09
    141人看过
  • 挪用公款个人潜逃怎么判刑?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按照贪污罪定罪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集体贪污罪量刑标准集体贪污罪即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由于贪污罪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形态,应当按照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罚。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新刑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新刑法贪污罪的量刑标
    2023-06-23
    429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潜逃还算贪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一、构成挪用公款罪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二)在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以下三种行为之一的: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这里所说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其他人使用。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是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走私等等。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论挪用时间长短,原则上都可构成本罪。2、
    2023-06-25
    195人看过
  • 如何确认携带挪用公款后的逃跑行为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不能仅指随身带着,即不能简单理解为款物在行为人的身上,而应该作扩大解释,即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到此公款。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在逃跑时将公款隐藏起来,或存放在他人处,或潜逃后将公款借给他人,均应认定其为“携带”。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判刑?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其处罚为:数额
    2023-06-30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挪用公款后携款潜逃构成贪污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2、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
    • 实践中如何认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是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在实践中对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认定: 1、携带应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该公款; 2、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 携带公款潜逃的行为如何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
    • 2022年职工携带挪用公款潜逃能怎么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7
      挪用公款潜逃行为有两种认定情况。 1、贪污罪:公职人员或者受公职人员委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挪用公款罪: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两者都有挪用公款行为。
    • 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应该怎样理解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6
      挪用公款潜逃行为有两种认定情况。 1、贪污罪:公职人员或者受公职人员委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挪用公款罪: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两者都有挪用公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