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12:44 266 人看过

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2、提起主体不同;

3、受理的机关不同;

4、行使权利的期间不同;

5、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申诉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只有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

起诉自诉申诉上诉的区别

自诉是对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责任。起诉,在刑事诉讼中,狭义上特指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则是民事原告、行政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对被告的民事诉讼。上诉,刑事诉讼中是法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则是原告或被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处理或者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它与上诉的区别在于上诉针对的是在上诉期间内,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超出上诉期间,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年检和年审的区别在哪里
    一、年检和年审的区别在哪里年检是指每个车辆都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检测,相当于给车做体检,包括车辆底盘、颜色、保险杠、后视镜、发动机、喇叭、信号灯等,及时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年审是指车和人,不仅需要对车做完全检查,还要对车主的行驶证、驾照、保险做审查,车主还要处理好交通违法行为。二、年检要多少钱?一般的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00元/辆,汽车人工检验费50元/辆,或是年检费148元,车船使用税到150元。年审车辆需要哪些材料:(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原件。(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由汽车检测站提供)。(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需写有车牌号码),养路费缴交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新车多久年检新车6年内免检。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
    2023-04-12
    318人看过
  • 监督和监察的区别解析
    一、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二、监督与监察的区别就是:1、对象不同监察是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督查是针对机关人员也针对社会组织。2、含义不同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审判监督刑事抗诉有什么区别审判监督、刑事抗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刑事抗诉是刑事监督的一种处理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一)决定再审这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023-07-05
    149人看过
  •  赌资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如果赌资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 获利达到5000元, 参与赌博的人数达到20人, 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犯罪。如果一个人多次参加赌博, 虽然输赢不大, 但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 或者虽然提供了赌场赌具, 但本人从未从中盈利, 就不能认定为赌博罪。如果赌资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获利达到5000元,参与赌博的人数达到20人,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犯罪。如果一个人多次参加赌博,虽然输赢不大,但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或者虽然提供了赌场赌具,但本人从未从中盈利,就不能认定为赌博罪。但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赌 博 罪 如 何 处 理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
    2023-09-16
    416人看过
  • 申诉就是审判监督吗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是属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申诉应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23-06-14
    449人看过
  • 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区别在哪里
    一、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概念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监外执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监外执行是《刑诉法》第214条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二、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总体来看,监外执行是以公安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督考察为特点,社区矫正是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监管、帮扶为特点。具体来说,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主要有:(一)从概念属种看,二者不是同一个层面的概念。社区矫正是对罪犯的矫正的一种,
    2023-06-11
    442人看过
  • 一审再审和二审再审区别在哪里
    一审、二审的区别: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
    2023-06-25
    208人看过
  • 宅基地产权70年,和无限期究竟区别在哪
    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两种:1)属于村集体的土地,这部分使用年限没有限制;2)宅基地属于国有土地上的建设居住用地,这部分宅基地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产权不超过70年。这样农民朋友就清楚了,产权年限上写的是无期限,就说明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而有期限限制的,则宅基地是属于国有土地的。那么新的问题就来了,70年产权的,到期了怎么办?会不会没家住了?二、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的问题,处理办法主要有两种:1)农户可以选择拆迁,农民可以一次性获得一笔补偿金和安置房;2)农户可以选择延长土地期限,延长土地期限就需要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农村那些固定的宅基地,农民可以根据当时的土地指导价值,按照比例进行缴纳,具体的缴费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同时,农村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的私有财产,虽然宅基地有期限,但农房是没有期限的。只要农房一直存在,没有被毁灭,那么房屋就一直归产权人所有。
    2023-06-29
    324人看过
  • 借据和欠条在法律上究竟有何区别
    借据与欠条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确实差异显著。借据背后通常体现了货币或其他实物资产的流动,即表述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借款的借贷关系;然而,欠条则涵盖了更为广泛的法律关系,可能表现为针对货物买卖的应付货款,基于股份分配的应得收益,甚至是出资款等多种情形,直观来看,欠条主要表现为一方向另一方拖欠债务的行为。这两种文书在本质上具有根本性的区别。许多人在何时应该撰写借据或是欠条方面无法做出精准判断,实际上,合理地区分这两类文书并非难事。借条与欠条在以下两个关键点上具有明显的不同之处:首先,借据的背后常常伴随着资金或实物资产的流动,然而欠条本身并不包含此类内容。当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借据时,贷款人正处在将资金或物资供给出借人的过程之中,因此通过借据来保证这个流动过程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其次,借据通常会设定借款期限以及相应利率,且计算起始日期一般为贷款发放之日。而欠条虽可同时约定还款期限以及逾期未能偿还所产生的法
    2024-08-06
    38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其中(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适用第四十六的经济补偿规定。第四十四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终止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经济补偿的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2023-07-06
    246人看过
  • 公寓和住宅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如今,房价越来越高,一种以低总价的小户型为主的单身公寓、青年公寓社区等却在市场上大卖。那么公寓和住宅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呢?分不清楚可能要吃大亏!公寓和住宅的十大区别:建筑面积百分比不受限制在中央商务区内,公寓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住宅面积的比例不受限制;而普通住宅的建筑面积与总住宅面积的比是有限制要求的。公寓的日照条件比住宅差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居住产品中的住宅,必须满足日照、采光等相关条件。而公寓则不一定,因此同一幢楼中公寓的日照条件比住宅差。土地性质不同住宅只能建在住宅用地上或商住用地上,而公寓可以建在住宅用地上也可以建在综合性用地(商住)、商业用地或教育用地等其它性质用地上。产权年限不同住宅的产权年限多为70年,而商务型公寓根据用地性质产权为40年或50年,水电费计算不同公寓楼水电费按商用计算,而普通住宅的水电费按民用算。公寓不能落户公寓如果是在商业用地上建起的项目,是商业
    2023-06-13
    439人看过
  • 民主监督与监督权的区别
    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什么是消费者的监督权所谓消费者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利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的内容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品种、供应、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监督。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同时有权对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07-31
    416人看过
  •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哪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
    2023-02-21
    293人看过
  • 征地和拆迁究竟有什么区别?
    征地和拆迁二者存在的区别如下: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拆迁多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什么是依法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有哪些要求依法征地拆迁措施包括:一、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二、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拆迁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三、注重深入分析,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做到按规律办事四、要坚持正面引导五、要坚持以人为本《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3-07-28
    406人看过
  • 医保和社保究竟有什么区别
    1、范围不同。医保是社保的一种,社保包含医保,社保包括的范围更加广泛;2、概念不同。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医保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3、作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4-22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审判程序里的审判监督与二审的区别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7
      抛开定义也可以进行的,以下是审判监督与二审的区别。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对于未执行完毕的生效裁判,如未裁定撤销原裁判或者中止执行,不停止对原裁判的执行;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存在需要中止执行问题。 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究竟在哪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或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
    • 集资诈骗和诈骗的区别究竟在哪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诈骗与集资诈骗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诈骗与集资诈骗侵犯的对象不同 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三、诈骗与集资诈骗客观方面不同 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
    • 民事诉讼中再审与审判监督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9
      二审程序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一般按照“谁举证再审程序也称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可以按一审程序也可以按二审程序.通俗点
    • 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1、再审的启动(上级法院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2、再审的审理;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