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停止工伤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54:19 211 人看过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是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作为依据,但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

(3)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伤认定难以作出决定

(4)法律规定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规章制度

工伤认定终止后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工伤鉴定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终止工伤认定通知书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2)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与用人单位的文本或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含)复印件

(4)事故调查用人单位报告(个人申报无需提供报告)

(5)两名或两名以上证人的证词

(6)医疗机构出具伤后诊断证明、初始病历和住院病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鉴定证明

(七)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的复印件

,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因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事故调查报告。因执行职务发生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因工负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事故下落不明,需要确定因工死亡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因机动车事故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证明或者有关处理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发生疾病猝死或抢救无效的,提交医疗机构抢救死亡证明。对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因战争或者工作致残的退伍、复员士兵,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革命伤残士兵证》和旧伤复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证明。直系亲属代表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证明。工会组织代表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重庆工伤赔偿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
    重庆市关于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如下: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023-12-05
    48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有什么样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有什么样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二、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
    2024-01-25
    41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合同中止
    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况包括: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丧失信誉,存在转移资产等行为;3、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等。一、企业欠款纠纷怎么处理企业应对欠款纠纷的方式如下: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当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5、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与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二、如何保障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2023-04-02
    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停了?
    1.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3.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原则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
    2023-04-28
    26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能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部门提供的专业技能培训的;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所以,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并又多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请到经办机构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和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影响其他各项待遇的申领。
    2023-05-29
    11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通常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后,本次工伤已经赔偿完毕,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因为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也已经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及追索权。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
    2023-07-03
    192人看过
  • 工厂搬迁什么情况下才能赔偿
    一、工厂搬迁什么情况下才能赔偿企业迁址并非必定直接对雇员进行经济赔偿。首先,仅仅是企业整体进行迁移,若不会对原有劳动合约的执行造成重大扰动,并且双方就新劳动协议的具体条款仍未达成共识时,可以将离职原因标注为企业运营状况有所调整,企业方给予雇员适当的补贴,但这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赔偿金。其次,关于企业迁离的距离限制,既要考虑到企业迁址对于雇员平日通勤的影响,也要重视是否会大幅度提升雇员的出行难度及费用。比如,假如某企业由A市B区搬至A市C区,使得部分员工通勤距离由原本的仅需15分钟增长至现在的一小时,此时便可视为企业行程变动巨大。然而,若是企业从B区的1号大厦短暂搬迁至2号大厦,员工仅需额外步行几百米即可到达工作场所,此类微小的迁址并不构成上述大额时间消耗的情形。最后,劳动合约的解约或者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此项补偿金的设立目的在于弥补雇员在离职前后几个月内可能出现的生活负担或者薪
    2024-04-10
    26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职工造成工伤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一、请问工伤伤情鉴定去哪里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二、工伤怎么做工伤鉴定受了工伤职工做工伤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
    2023-02-24
    24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出故意伤人才能减刑
    故意伤人能够减刑的情况包括:1、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4、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一、罪犯在被判刑后如何减刑罪犯在被判刑后可以减刑的情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2023-06-29
    3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警察停止执行职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一)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五)涉嫌敲诈勒索或者受贿的;(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九)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一)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保障社会安定。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3-02-26
    463人看过
  • 退定金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成功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定金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追回。一般情况下,写作定金,就算是担保了,不可无故追回。如果作为预付款,可以写作订金。买房子押金能要回吗?写成押金也是可以退还的。在买房产尤其是二手房时,一定要规避定金陷阱,预付金额作为意向表示是可以的,交纳定金不属于必要程序。一、购房意向金可以退吗“意向金”是房屋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的第三方)之间确定购买意向,保证双方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金。如果
    2023-03-09
    411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几个月?
    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几个月?大部分情况下伤势较严重的话都是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做鉴定最好,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你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大部分时候计算误工费都是是从肇事受伤之日起到你定残的前一日为止来算,有时候也会依据医生在出院的时候所开具的要求休息静养多长时间来算这笔费用,标准说法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赔偿计算1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
    2023-04-28
    42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工资会停发
    一、什么情况下工资会停发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工资包括哪几个部分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1、计时
    2023-04-07
    311人看过
  • 竞业禁止什么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依法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法规政策允许企业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协议,但目前尚无具体操作性规范。《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基于职业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协议、理性自律基础中形成的契约性要约与承诺关系来保护其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
    2023-07-29
    8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工伤工资停发后什么情况下才能补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劳动者工伤要治疗的,会有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如果工伤造成无劳动能力停发工资的,后续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工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
    • 伤者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被鉴定为颅脑损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我不知你说的伤者现在是什么情况,但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的规定,为轻伤鉴定依据,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十八条“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第三十九条“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第四十条开放性颅脑损伤。”第四十一条“颅底骨折伴
    • 工伤的情况下伤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工伤的情况下,伤者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存在伤残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