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征收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农民应该引起哪些注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0:42:17 454 人看过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该村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农作物种植和副业养殖生产过程中,仍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待增强,专业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省、市、县下拨的转移支付仅能维持村组织正常运转。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集体经济实力限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瓶颈制约,村内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综合素质不容乐观,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新农村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自身文化水平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另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缺乏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开展,农村弱势群体没有全部纳入保障体系。

(五)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

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一些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正常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

四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农民应该引起哪些注意

(1)乱挖乱填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对新农村而言,保留一定的地形起伏,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地质生态环境,保留泥石流等的行洪通道,还可以使建筑物错落有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新农村品位。过度追求场地的绝对平整,不仅会增加建设费用,而且因之形成的挖、填方边坡还可能成为滑坡隐患,填方厚度较大时,还可能导致地面和建构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问题。南方不少农村经常在植被茂密但岩层风化强烈的斜坡地段开挖,形成圈椅状边坡围成的场地,而又不采取必要的支护,暴雨时,极易遭受滑坡灾害。

(2)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能引发山洪与泥石流地质灾害。天然河道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经由内外地质动力综合作用的结果,或弯或直遵循的是自然规律。未经专业人员科学合理论证,都不宜大兴工程,人为改变河道的自然状态。山水相依才是适合人居的自然环境,自然山水功能用人造山水功能无法替代,优美的自然环境可遇不可“造”。由于山区可供建设用地资源非常宝贵,因此常常在山洪泥石流的行洪区或堆积区,人为地缩小河道宽度,或改变流通方向,致使山洪地质灾害加剧。

(3)随意兴建池塘也会诱发地质灾害。在村镇建设中,为了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常常新建不少池塘,也美化了乡村景色。由于未经过合理的选址和设计,这些池塘往往建设在滑坡体或不稳定的斜坡上。当滑坡体或不稳定斜坡发生变形拉裂时,池塘的水体极易渗入,加剧了滑坡的形成,带来严重的地质灾害。因此,应该合理地选择池塘的位置,特别是位于房屋后部斜坡上时更应该注意,同时,也要控制池塘的规模。

(4)轻视基础设施建设将会诱发地质灾害。在许多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中,往往对房屋建筑设施较重视,但对生活废水和雨水的排放设施重视不够,形成了常年不断的入渗水源,致使坡体稳定性大大降低,地面裂缝增加增大;乡村的排水设施,特别是位于后山的拦山揠等地基处理较差,很快拉裂破坏,暴雨时不仅发挥不了排水的作用,反而起到汇集地表水渗入坡内的恶果;场平或道路切坡后,未能对边坡合理加固,引发了较大范围的滑动。

所以新农村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整个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应该在发展的过程中提高人们的素质,逐渐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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