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在什么时候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21:10 147 人看过

1、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是一种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性质不同的合同,其实质是预约合同。

2、预订合同只是一个预约合同,为的是将来一定条件或者时限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如果所谓的预约协议实质上已经是买卖合同,那么因为预售许可证没有取得,该合约应认定无效。

3、预约合同不同于本约,法律上之所以承认预约合同,是因为虽然预约合同是为了订立本约,但其又不同于本约,因此,有必要将两者分开。

律师补充:

预约与本约的区分

(1)当事人约定的内容不同,预约的内容是将来订立本约,而本约则是关于合同具体内容的约定。

(2)违反合同的责任后果不同,在预约合同中,当事人一般不会约定违反本约的责任。对本约合同而言,当事人通常都会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如违约金等。这也是当事人愿意受其意思表示拘束的具体体现。

此外,当事人违反预约合同时,非违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订立合同,而当事人违反本约合同时,并不产生请求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违约责任,而只是产生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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