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5 12:30:07 368 人看过

内蒙古征地拆迁中,农民住房补偿采取迁建安置方式,对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地区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房屋,还要考虑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防止“重复拆迁”。被征地农民对征地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或发起行政诉讼。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农民的住房补偿,应该给予合理的赔偿。对于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的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对于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地区,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择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2、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3、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置应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迁建安置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被拆迁农户的安置住房。综上所述,在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中,征地补偿款按照土地年产值的三十倍发放,这还不包括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费。征收草地的话按照临近耕地标准的0.4倍执行补偿。涉及到农村拆迁的,政府要制订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让每位农民有房可住。被征地农民对征地协议有异议的话,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或者发起行政诉讼。

内蒙古征地安置原则有哪些?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征地安置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元结合、协调运作的原则。根据这一规定,可以总结出内蒙古征地安置的原则如下:

1. 政府主导:政府在征地安置过程中具有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征地政策,协调各相关单位,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群众参与:征地安置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需求,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多元结合:在征地安置中,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农民等各方应当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形成多元化、协同配合的安置机制。

4. 协调运作:各相关单位应当密切协作,形成协调机制,确保征地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内蒙古征地安置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元结合、协调运作的原则,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征地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补偿需要综合考虑房屋和宅基地的补偿,同时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避免出现“重复拆迁”。政府应当制订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确保被拆迁农户有房可住。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需求,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制度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改革新途径
    宅基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两个错误认识有关:一是人们常常误解宅基地,把城市建设用地巨额价值的“想象”附会到农村宅基地上,这就引发了很多人认为农民是“抱着金饭碗讨饭吃”,更有一些人想象着如何显化农村宅基地价值从而让农民可能一夜暴富。第二个错误观念是,很多人认为,农民进城就应退出宅基地,并复垦为耕地种粮食。当前中国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化不仅是人口的城市化,而且是土地的城市化,因为城市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在迅速扩张。人口的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村人口减少了,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民宅基地占地会减少。他们认为,目前随着城市建设占地面积持续增加,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每年都有所增加,就会造成对耕地资源的挤占,危及中国耕地红线。所以一些人认为,进城农民应当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就应当复垦为耕地种粮食,从而保证中国的粮食安全。正是基于以上两种认识,一些人认为应当对过去形
    2023-07-03
    3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键看行动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三农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年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问题均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聚焦三农重点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专家认为,首先要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
    2023-04-24
    37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政策改革哪些内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房价也不断飙升,奋斗在大城市的人们,谁不渴望在城市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呢?不过也因为城市房价飙升的原因,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却越来越成为广大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宅基地政策的改革,可是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决定了农民拿到手里的钱有多少。耕种的土地早在90年代初就分给村民了,这些年随着使用权的到期,国家又开始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过去农民不敢出去打工,把土地转包给别人,将来不承认了,我什么证明也没有,万一他是村干部,我更吃亏了。如今土地确权了,农民也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但是土地确权后呢?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所以农民对土地仍然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宅基地是村民申请、村委审批给予农民的,用以满足农民的住房要求,审批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改革开放后,市场
    2023-06-03
    27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2年)
    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关于在监狱系统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发布单位】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发布文号】人发[1997]47号【发布日期】1997-04-25【生效日期】1997-04-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关于在监狱系统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人发[1997]47号)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由于情况特殊,目前存在不少困难,其中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改革予以妥善解决。近年来,一些省、直辖市在监狱系统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较好地解决了
    2023-07-07
    1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对土地确权规定
    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针对当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改革方案。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对土地确权如何规定的。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这份方案对这一问题着重提及。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
    2023-05-03
    4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维护农民权益
    就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提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加快速度,要把政策制定的更加合理,既不能违法,又要维护农民的权益。国土资源部今日透露,近日,胡存智率调研组对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调研。胡存智一行先后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小南屯村屯改造项目、向阳镇向阳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项目及成高子镇民强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项目等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对哈尔滨市南岗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调研。胡存智认为,中国土地制度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了30多年,目前进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要与顶层设计结合,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关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他提出,要加快速度,要把政策制定的更加合理,既不能违法,又要维护农民的权益,要充分发挥乡村的治理作用;关于统一登记问题,胡存智表示,要分步走,在技术上衔接
    2023-06-10
    279人看过
  • 军事政策制度改革
    法律综合知识
    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对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法治军队具有重大意义。安徽省军区司令员杨征代表认为,军事政策制度改革能否精准高效落实,强化官兵法治意识是重要环节,只有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才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效能充分发挥。当前正在推进的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是对我军军事政策制度的一次整体性重塑。杨征代表认为,要真正把新的军事政策制度落实到军事实践活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首要的是培塑官兵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强化部队法治意识,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高效便捷的监督网络,使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无所遁形;必须强化执纪问责,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重拳出击、一查到底,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政策制度落地生根;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法定职责权限履职用权,自觉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以模范
    2022-02-21
    32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归属: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
    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可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宅基地补偿款归谁所有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尽管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就应当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委会自主分配使用,应当根据征收拆迁时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取得相应的补偿。2.国家征收宅基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
    2023-07-08
    4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价格与征地制度改革
    一、征地补偿的构成:基于我国现行法律的分析农村土地所有权价格是农民集体放弃其法律上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时形成的单位面积土地价格。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价格形成的场合,土地所有权是一次性的卖断,是严格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转移行为。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让渡方式,在我国现实地表现为国家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农村土地所有权价格表现为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因此,农村土地所有权价格(P1)可用公式表示为: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需
    2023-04-12
    301人看过
  •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1)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2)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会采取征税的措施。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有些省市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
    2023-08-17
    35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
    [摘要]现行征地制度在征地目的、程序、补偿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坚持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首先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在设计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思路时,可以从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完善土地补偿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同时积极探索土地征用的新模式。[关键词]农地征用公共利益征用程序土地补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而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的源流和现状入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建议。一、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源流及现状我国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的条款最早出现在1944年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中,其
    2022-04-12
    381人看过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权不包括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权不包括治理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
    2023-08-09
    282人看过
  • 2022农村征地拆迁政策改革
    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每个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补偿的款项也不太,具体参考各省、地区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2021广安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广安城市的发展需要而要求农村开始融入其进程之中,在此阶段就要让农村的土地上开始建设城市化的工程,国家为了支持这些工程就必须收回农民用来谋生的土地,但是征收土地对农民经济上的损害就要用国家物质赔偿来填平。下面一起来学习广安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2018广安农村征地补偿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
    2023-07-12
    4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与养老保险政策改革
    根据《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应按照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来确定。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将给予全额补偿。根据《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应按照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来确定。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 农 民 一 次 性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 征 收 农 村 征 地 时 的 补 偿 标 准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民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农民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征收应按照征地时的补偿标准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征收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性质和程序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因此,为规范征收行为,保
    2023-09-0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 更多>

    #农村土地制度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制度改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方式有三种: (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 (2)按劳动力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上地按劳动力总数平均,再按各户劳动力数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或者把所有的劳动力按强弱分等,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分别确定其承包土地的数量; (3)按“人劳比例”承包,即在全部包种的土地中,以一部分按人口包,一部分按劳力包,其比例各地不一,有人七劳三,人劳各半,人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是如何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
    • 已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几个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每经评论员A日前,XX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土地的所有制不会改变,这是根本,建立在现行产权基础上的承包权、经营权等可以进行交易。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
    • 农村新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消除贫困的意见》,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家宅基地使用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租赁、合作等方式活用空闲农家和宅基地的村庄整备、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状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
    • 农村土地改革,国家都新出了哪些政策?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