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如果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中约定了违约金,但约定的比例过高怎么办?
可以协商适当调低。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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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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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房产证违约金的赔偿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第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第三,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从该三种期限届满起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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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定金属于违约行为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2016年7月9日李某(乙方)与王某(甲方)经某公司居间介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王某将其商品房一套转让给李某。该合同第三条约定: ⑴李某在在签约后一日内向王某支付定金20000元整⑵王某在收到李某支付的定金后15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贷手续。9月2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754000元整 ⑵该房屋交接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每延迟1日,则需向乙方支付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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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支付约定的金额算是违约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维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担保纠纷案件,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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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未支付是否违,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7定金未支付并不是违约,因为定金属于实践合同,自交付起定金合同成立。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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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关于辞职需支付违约金的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14在签署了劳动合同后,离职环节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金责任。即使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离职行为仍然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来解决双方关系。具体来说,无论是劳动者个人原因还是因为公司方面的考虑,劳动者都可以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程序。更进一步,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只需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