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司法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23:43:41 146 人看过

一、属于假药的: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二、按假药论处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假药劣药的定义
    一、什么是假药劣药的定义假药劣药的定义分别是:1.假药的定义: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2.劣药的定义: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等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假药劣药处罚标准假药劣药处罚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2023-06-07
    11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假药和劣药有哪些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2023-06-12
    191人看过
  • 假药与劣药的不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生产销售劣药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2023-07-04
    284人看过
  • 如何打击假药劣药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打击假药劣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
    2021-12-13
    412人看过
  • 新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和劣药的定义是什么?
    新药品管理法假药劣药的定义如下:1、假药为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2、劣药为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使用假药、劣药,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安全,还会危害药品行业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正常秩序,并且会严重损害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023-07-18
    112人看过
  • 假药与劣药哪个罪大
    (一)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二)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三)量刑标准不同《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2023-02-27
    83人看过
  • 假药和劣药的销售处罚规定
    对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1、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5、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劣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
    2023-07-08
    407人看过
  • 生产假药和伪劣药罪立案标准有什么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满足以下标准的,应予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等。一、医疗事故一般有哪些具体情形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责任的事故具有以下具体情形:1、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2、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4、其他情形。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涉嫌犯罪吗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如果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构成犯罪。所谓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是指下列情况:1.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3.用于诊断
    2023-04-03
    144人看过
  • 什么是假药,如何认定假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合的;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例如:用淀粉作的片剂冒充治疗感冒的药品,用兽用药冒充人用药。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对于假药和劣药国家规定有明确的范围和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假药或按假药论处: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③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④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⑤变质的;⑥被污染的;⑦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⑧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2024-04-19
    482人看过
  • 假药和劣药的怎么区分
    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措施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措施: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该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以三年到十年之间的有期
    2023-08-12
    453人看过
  •  判断假药与劣药的技巧
    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是被定义为假药的构成要件。第一,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第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第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第三,超过有效期的。第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是被定义为假药的第一要件。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还有变质的,被污染的,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文而未取得批文号,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第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第二,不注明或
    2023-09-20
    182人看过
  • 劣药罪和假药罪哪个重
    主要是看危害性。假药的,必须是能够造成严重后果,但不要求严重后果。劣药的,是必须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致死致死的,才判刑。因此生产销售劣药的,相当轻一些。一、如何认定生产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是犯罪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构成犯罪的认定如下: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
    2023-03-26
    96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为劣质药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认定为劣质药如果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则被认定为假药,但如果仅为成分含量偏少或者偏多的,则认定为劣药。反观我国《药品管理法》,对于生产劣药和假药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二、销售和生产假药怎么处罚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销售和生产劣质药怎么处罚而对于生产劣药,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
    2021-11-08
    486人看过
  • 《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
    2023-04-16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是劣药还是劣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8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 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经营假药、劣药品须符合什么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除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生产工艺的,必须报批准部门审、检批准。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药监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家药监局备案。
    • 什么是假药劣药?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生产(包括准备、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一致;(2)假药或其他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处理:(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2)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未经检验销售;(3)变质;(4)污染;(5)使用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6)超出规定范围的适应症
    • 什么是劣药应该怎么认定劣药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8-26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7
      第十七条[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