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制进程中若干难点问题的思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3:50:29 444 人看过

难点一:如何解读改制政策

应该说作为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无论是企业改制还是事业改制,如何解读政策都是重点,也是难点问题。但是在事业单位改制中,又存在以下特点值得重点关注:

特点一:可以参照的政策较多,需要合理使用政策

与国有企业改制相比,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的政策显得更多。以我们最近参与的一家江苏省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案例来说,他们可以参照的政策既有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也有市属事业单位改制的政策,还有省属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改制的政策。

面对这么多政策,如何合理使用政策值得细细琢磨。结合经验,笔者认为在使用政策时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面临人员安置、土地处置等具有属地化特点的问题时,可以更多的参照地方政策。笔者认为,由于改制后的企业都要实行属地化管理,人员工资、社保关系、土地等方面都必须与地方接轨,所以在改制中使用地方政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二,在面临资产评估、审计、处置,产权转让等涉及到国有资产问题时,则必须参照省一级的政策,有时还要考虑中央以及某些政策的影响。这里笔者认为,由于目前社会舆论对于国资监管的关注度日益加强,在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置问题,特别是资产评估定价、产权转让等环节时,必须做到严格按政策办事,谨防改制中的政治风险,使得改制工作能经得起相应的推敲和历史的考验。

特点二:改制政策中尚有不确定因素,需要正确理解和解读

由于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进程较快,各地大多提出了在三年内完成改制的目标,而且涉及到各个部门,涉及到省、市不同层面,因此客观而言在政策准备上并不十分充分。有些地方往往是一边改制,一边出台配套政策,有时政策中甚至会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这对各个改制单位而言,无论是制定改制方案,还是进行改制宣传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对于推进改制工作的事业单位而言更需要独立而系统的考虑自身改制工作的推进:

首先,要系统梳理出本单位改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无论是资产、人员、产权转让等,都必须细化分解,并明确需要哪些政策;

然后,要仔细研究已经出台的政策,搞清楚现有的政策说明,哪些是明确可以做的,哪些是明确不可以做的,而哪些问题又是边界不清晰或没有解释清楚或政策没有涉及的;

接下来,就需要改制单位加强与上级单位以及改制主管部门的政策沟通,说明本单位实际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在此过程中改制单位需要借助一些具有丰富改制经验的中介机构的力量,在方案制定以及上级沟通中发挥咨询参谋的作用。

难点二:如何转变员工观念

如果说人员安置问题是国有企业改制中面临的棘手问题;那么切实实现员工观念的转变则是事业单位改制中面临的难题。

第一,需要转变留用员工的观念

长久以来,事业单位在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方面基本都沿袭了事业单位的一些特点和习惯,如分配制度中的大锅饭,劳工用工中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上述特点一直影响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推动,从而极大削弱了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以及长期发展的能力。

在事业单位的改制过程中,并没有像有些国有企业那样发生大量的人员下岗、分流情况。这种情况从正面理解应该是有利于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于树立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观念,乃至改制后良性流动的用人机制都是极为不利的。虽然聘用合同变成了劳动合同,长久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如果观念不发生根本的转变,也就没有办法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第二,需要转变提前退休员工的观念

在事业单位改制中,员工方面需要重点关注的另一个群体是在改制中提前退休的人员。由于事业单位的改制政策相对优惠,往往会有相当部分的员工可以享受提前退休政策。但是也正是由于这种优惠政策,使得该部分人员容易产生患得患失的思想,特别是在一些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中,上述情况更为严重。

上述员工一方面希望能够享受改制的优惠政策,以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份退休;但是,另一方面又担心过早退休可能无法分享改制后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利益。上述矛盾心理的存在,使得该部分人员容易产生鸡肋心理,处理不当容易在改制中形成不稳定因素。

对于改制单位而言,需要从两方面加强引导:一方面加强改制政策的宣传,让该部分员工明白如果选择提前退休将来的待遇如何;另一方面,也要对改制后企业将要实施的劳动、用工、分配制度进行解释,让该部分员工清楚如果留下来今后的前途如何。在此基础上,引导员工做出正确、理智的选择。

难点三:如何以改制为契机,真正推动发展

在推进事业单位改制的过程中,很多员工往往对于改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改制是政策推动、迫不得已。但对于改制工作的领导者以及未来企业的领导人而言,则必须对于改制的意义有深刻的认识,同时以改制为契机,真正为改制后企业的发展搭建良好的体制与机制平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考虑:

第一,尽快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战略

事业单位由于体制原因在以往的运行中往往存在定位不清晰的情况,科研、经营、生产一体化。那么改制后的企业究竟应该如何定位?这些都应该在改制后甚至改制中尽快明确和解决。

第二,完善内部组织职能,加强市场竞争能力

由于长期处于行政管理体制之下,很多事业单位的组织职能设置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政工科、落实办、人武部等部门一一与上级主管单位对口管理。但是改制后,随着单位性质的变化、组织目标的变化,内部的组织职能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往往是需要重点加强的职能。

第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员工观念的转变

前文中提到了,事业单位改制中人员观念的转变是最为棘手的问题,因此改制后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文化的重塑来促进员工观念的转变,帮助员工逐步树立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逐步培养服务观念和市场观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业单位改制相关文章
  •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改进的几点思考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死刑复核制度作为我国所特有的死刑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根本立足点是通过特别程序的适用,从而考量死刑适用的正当性、必要性以及发挥限制死刑适用、保障罪犯生命权的作用。我国法律虽然以基本完善,但我国现行立法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仍然存在缺陷,而这种缺陷制约了死刑复核程序这一基本功能的实现。但是由于死刑复核程序在程序设计上存在诸多的问题,使其保障作用无法真正得以发挥。(一)死刑复核程序不是通过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而是沿用书面秘密的审核方式,法院单方控制。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了死刑复核的组织,但对于死刑复核的内容、复核的方式、复核的期限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死刑复核一律采取不开庭的方式。另外,死刑
    2023-04-21
    264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中贪污罪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
    一、将公共财物转给改制后的公司所有能否构成贪污罪行为人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采取隐匿资产等手段将公共财物转为改制后公司享有,能否认定为行为人非法占有,进而对行为人作贪污罪的认定。理论界对此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否定的观点认为,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之机,故意隐匿资产,之后以其个人名义据为己有的,应认定为贪污罪;如果行为人将该资产转为改制后的公司、企业享有,因其主观目的是为改制后的公司、企业谋取利益,不宜认定为贪污罪。笔-者认为,非法占有,不能狭义地理解为占为己有,而应作广义的解释。尽管出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犯罪中,绝大多数犯罪分子是为了将非法攫取的公私财物占为己有,自己非法行使他人财产所有权的全部权能,但也应看到,有些行为人可能将非法取得的财物转为第三人持有甚至单位持有,这都不应影响非法占有的目的的认定。因为刑法所要惩处的是非法占有,一般不问是谁最终占有,只有这样,才能借
    2023-06-03
    234人看过
  • 关于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之争纷繁复杂,但归结起来有四点:一是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争;二是执业资格之争;三是超地点、超类型、超范围行医之争,即所谓“三超”之争;四是集体执业医师擅自从事个体执业之争。执业主体之争导致司法界在追究非法行医罪过程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不统一,甚至混乱。1.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争。一般主体说认为,作为犯罪主体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既可以是无医疗技术的一般公民,亦可以是有一定的医疗专业技术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还可以是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不具备从事特定医疗业务资格的人员。笔者对这一观点不敢苟同。一般主体说把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扩大化,超出非法行医刑事立法的本意,模糊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造成法律实施的困难。一是此罪设立的目的在于打击、遏制危害中国多年的无证行医之祸害。一般主体说扩大了打击面,必然把本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医疗技术事
    2023-06-03
    138人看过
  • 关于推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若干规定
    关于推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若干规定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为了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发展、创新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对引进的产品设计、制造(或生物繁育、栽培)技术、管理方法等软件技术,在掌握其系统设计理论与方法、制造技术、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标准、试验检测以及优质、低耗、高产、安全生产控制方法等技术诀窍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生产出质量、性能、成本符合预期要求的设备、产品或生物新品种。(二)对进口的关键设备、产品和元器件、基础件、原材料进行剖析、测绘、设计、试制,基本立足国内,批量生产出质量、性能与原型同等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及相应的工艺装备、检测仪器、仪表。(三)对引进的技术或进口的设备,在学习掌握的基础上,提高国内科技攻关与技术开发的起点,结合国情发展、创新,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设备、
    2023-06-05
    254人看过
  • 就业促进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充分就业是世界各国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之一。当前,我国的就业、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由于人口众多,总量性就业压力较大;由于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这种状况给我国的就业促进立法提出了新的迫切要求。将促进就业作为现阶段就业立法的主要取向世界各国就业立法的历史,经历了从单纯的失业保障到促进就业的发展过程。在早期工业化时期,由于失业问题不突出,劳动立法中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就业方面的内容。随着经济危机的出现,失业的规模和持续的时间均呈扩大趋势,有关失业保险的内容开始出现在劳动法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失业问题愈益严重,对经济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同时,现代就业观念的发展也使人们意识到,在现代社会,就业的意义早已不仅限于使公民及其家庭获得收入,它还是公民追求生活享受和实现个人发展的重要手段。至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就业立法的重点从规范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等减轻失业现象的措施,转移到创造更
    2023-06-09
    188人看过
  • 对《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一、背景情况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是关于深化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通过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在总结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起草了《若干意见》并多次研究修改后印发。二、总体要求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做到管放结合,积极稳妥。《若干意见》提出以下总体要求:一是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通过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政策环境,鼓
    2023-06-17
    281人看过
  • 关于外资企业改制重组、发行上市的若干问题
    一、法律架构1.依据三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除可不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中外合作企业外,其他外资企业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或者整体变更设立的方式,改制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从而获得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2.经贸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1.10)以及《对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5.17)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改制重组为外商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此后的申请发行上市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和条件。此外,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H股)《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特别规定》(B股)也有相应的一些规定,即对境内企业通过发行H股并实施境外上市,或者通过发行B股并在境内上市的形式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法律规定。但对于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讲,最重要的突破是:上述经贸部2001.
    2023-06-09
    169人看过
  • 城区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思考
    我市城区事业单位大多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建设、房产等社会服务领域,大致分为三类:一、行政执法管理类,二、生产、经营、服务类,三、社会公益类。近年来,随着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有效地激发了事业单位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但是,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改革相对滞后,事业单位存在着严重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行政权力事业化、事业权力利益化的现象,产权主体单一,管理机制不活,缺乏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缺乏市场竞争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社会事业的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走向市场。这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城区的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如何实施,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思考,仅供参考。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要以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调整布
    2023-08-17
    164人看过
  • 关于推广和应用管理会计的若干思考
    一、影响管理会计推广的主要因素总体来看,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一是应用范围较小,只有少数大型企业运用了这种管理手段;二是应用水平不高,没有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的服务功能。管理会计在我国发展缓慢,既有企业内部的原因,也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从企业外部环境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只不过是国家这个大经济实体的一个生产车间或分厂而已,管理会计作为提供决策信息的内部会计,在这种体制下几乎没有什么作用。从企业内部看,我国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企业家群体,企业经营者的整体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同时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不高,也是阻碍管理会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二、加快推广管理会计的主要思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企业制度改革的完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胜败将越来越依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这既使我们看到了管理会计应用的光辉前景,同时也加大了加快我国管理会计发展的紧迫性。在此,
    2023-04-24
    143人看过
  •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中国的公益机构主体是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门类齐全,知识密集,人才集聚,是国家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并且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科学界定事业单位职能,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和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多渠道筹资机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23-04-23
    241人看过
  • 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几大问题
    政事关系错乱长期以来,各项事业一直采取全部由政府直接组织方式,大到机构设立、目标确定、经费供给,小到人员管理、具体业务活动组织等等,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近些年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全面扩大了事业单位的自主权,但总体上看,由政府直接组织社会事业的体制,特别是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基本关系模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我国政事关系错乱已成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政事组织不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虽然属于两类不同的组织,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政府机关不仅通过各种权力、运用多种方式直接管理事业单位,而且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缺乏严格的组织界限,事业单位往往依附于政府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有的甚至出现了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政的、事业的)的形式存在的行政事业混编机构。此外,许多事业单位套用行政级别,建立科层制组织形式,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
    2023-05-01
    210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1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促进本市青年就业,缓解本市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现就进一步推进青年职业见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对青年职业见习工作的管理(一)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青年职业见习工作(以下简称见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和协调全市青年职业见习工作,负责职业见习基地和见习职业(工种)的审核认定,见习工作经费的核拨,见习工作的实施效果评估和宣传推广等。(二)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见习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申报职业见习基地的条件初审工作;对所发展的职业见习基地,做好指导与管理工作;受理青年职业见习报名,做好见习报名的指导和推荐工作;负责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做好见习学员结业后推荐就业工作等。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以上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加强一线工作人员配备
    2023-06-05
    4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若干问题思考
    在交通事故出现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造成的原因,以及各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能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原因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能是处于中立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一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是致害人与受害人。《交通事故认书》只作为证据使用,也避免了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使公安机关将耗费大量的警力和物力在诉讼上,不能及时、快速地处理交通事故。另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也可以申请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质证。
    2023-06-05
    486人看过
  • 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试点申报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下发后,各地对工程申报非常踊跃。从地方咨询情况看,目前各地对申报条件及程序的理解有一定差异,为更好地开展申报工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共同研究,现就工程申报的相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一、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省区市工程申报和实施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共同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组织好城市申报方案编制、联合推荐等工作。要充分听取相关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情况,加强对工程申报工作的指导。二、工程申报城市(含副省级城市,不含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市政府
    2023-06-05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业单位改制是指政府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者进行市场化运营,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制后,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会发生变化,如改变管理体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等。 改制通常是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是... 更多>

    #事业单位改制
    相关咨询
    •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程序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
    • 关于婚约财产纠纷的若干思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14
      内容摘要: 婚约财产纠纷是农村地区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受民间习惯影响较大。本文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意见对婚约财产纠纷的类型进行了具体划分,对实践中有争议的两类婚约财产问题进行了细致剖析,为基层司法妥善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婚约财产纠纷是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其人民法庭受理的常见纠纷之一。①我国婚姻法对婚约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称《
    • 事业单位改制经济补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那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建议来电咨询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 增城农业考进事业单位怎么考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可以不迁的。没有不迁的依据,但也没有一定要迁移的依据。自由选择。
    •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若干问题怎么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