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8:02:12 290 人看过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

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合同是最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

因此,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非合同方提出合同无效吗

非合同当事人,也就是第三人主张合同无效,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关于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定。这是对起诉权人的资格要求,也是提起诉讼的非合同当事人能够成为原告主张合同无效的的条件。

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是与他人直接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要求法律保护。

如果起诉人的合法权益未曾受到侵害,或者他与别人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就不能提起诉讼;如果其与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或者只有事实上的利害关系而构不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不能作为原告起诉。基于《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第三人要提起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符合原告的条件,如果合同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既使该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他也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只有当无效合同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因此,合同外第三人是否享有提起合同无效的诉讼取决于合同约定事项是否与其有利害关系,是否影响了其合法的民事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从而相互通谋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在主观上的要件包含了意思表示不一致与加害第三人意图,客观上则需达到串通行为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害。在认定上则须结合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性”等诸多要素去综合评价。一、恶意串通的司法解释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
    2023-03-21
    363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如何,是否有效
    恶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由于这种行为是由于双方相互勾结在一起,共同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因此这种合同在被确认无效后,在处理上不是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或者互相的赔偿损失,而是则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收缴双方所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一)《民法典》规定: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受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二)《民法典》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在日常生活当中一旦合同发生的一些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在这过程当中,如果请求第3人予以调解的话也是可以的,并且调解的结果,得到双方的认可就可以达成一
    2023-02-20
    52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诉讼时效
    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已经被确认是无效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合同的诉讼时效。因为通常是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会被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以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二、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吗?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如下:1、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保护。2、支配性权利,比如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物权性权利,比如排除所造成或的妨碍、消除所形成或即将形成的危险、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不动产或者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等都物权性权利都不适用诉讼时效。6、道德性义务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赡养、抚养、扶养等费用的要求。三、除斥期
    2023-03-12
    248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主要特征有: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一、四方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要想协议书有效,在书写时需要载明以下几点:第一,签订合同的各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第二,签订的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第三,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和同的内容违反的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另外,如果存在一方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或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合同也是无效的。二、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
    2023-04-03
    168人看过
  • 合同对于恶意串通签约方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对于恶意串通签约方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对于恶意串通签约方的法律后果有:1.合同无效;2.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怎么判断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判断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要看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
    2024-01-15
    203人看过
  • 恶意串通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何
    一、恶意串通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何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1.合同无效;2.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怎么认定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合同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认定如下:1.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2.审查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3.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4.审查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三、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怎么处理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处理是认定无效,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
    2023-10-29
    405人看过
  • 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特征以及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
    一、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特征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特征有: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中,双方抬高货物的价格以获取贿赂等。恶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二、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就是指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023-06-19
    73人看过
  • 恶意串通与他人签订合同有什么样的后果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无效,应当追缴双方获得的财产,对于获得的财产应该收归国家,集体或者是返还给第三人。所以,目前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把恶意串通合同的这种做法定性成为犯罪,仅有的法律后果仅限于民事责任的承担。判定恶意串通合同是要看相关人员的主观意识。什么是恶意串通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
    2023-07-24
    479人看过
  • 恶意串通致合同无效之认定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从而相互通谋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在主观上的要件包含了意思表示不一致与加害第三人意图,客观上则需达到串通行为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害。在认定上则须结合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性”等诸多要素去综合评价。《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05
    166人看过
  •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以及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是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合同是最典型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二、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
    2023-06-19
    446人看过
  • 合同恶意串通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不仅无效,且对有关当事人还应追缴其已经取得的和约定取得的非法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合同恶意串通无效是真的吗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恶意串通,通常是指当事人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采取不正当方式,共同实施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隐藏于双方当事人内心,法院一般需要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并全面分析订立合同时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此基
    2023-07-26
    99人看过
  •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主观上串通、损人利己,客观上实施了一定行为来达到目的。从而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14
    63人看过
  •  认定恶意串通的合同要遵循的法律原则
    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彼此勾结的行为,且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都怀有恶意并且他们的行为符合一定标准,则可以认定这些合同是恶意串通签订的。如果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都怀有恶意,并且他们的行为符合一定标准,那么可以认定这些合同是恶意串通签订的。也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仍然实施行为。二、当事人之间存在彼此勾结的行为。三、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怎么认定?恶意串通是指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通过协议、约定或者其他手段,共同勾结起来欺诈、操纵市场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证券市场中,恶意串通行为常常表现为操纵股票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对于恶意串通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主体、时间、空间、手段、影响等。首先,在认定恶意串通时需要考虑主体的因素。通常情况下,恶意串通需要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参与,
    2023-10-31
    204人看过
  • 合同中何为恶意串通,法律如何判断
    一、合同中何为恶意串通,法律如何判断合同中的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的法律判断要点是: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二、恶意串通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吗不是可撤销合同,是无效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一般是以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为目的,此人通常处于弱势,为了贯彻公平原则的思想,此第三人若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到来自该恶意串通的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权的申请。三、恶意串通合同纠纷起诉的流程有哪些恶意串通合同纠纷
    2023-07-15
    35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是否应认定为恶意串通还是故意的法律后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
    • 导致合同关系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7
      合同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 1、如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恶意串通合同合同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1、合同无效; 2、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 合同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有没有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与他人签订损害合法权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经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恶意串通是否属于合同无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合同法》第52条所规定无效合同之情形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