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50:37 401 人看过

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不受理劳动仲裁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劳动仲裁不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
    2023-02-28
    497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不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
    2023-03-16
    7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不受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不受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不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
    2023-06-16
    307人看过
  • 什么情况劳动仲裁不受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什么情况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什么情况劳动仲裁不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
    2023-06-16
    14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根据,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机构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只有订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二、仲裁协议无效的。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具备的资格。签订仲裁协议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仲裁协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仲裁协议,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仲裁协议无效。(二)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该范围,仲裁机构
    2023-06-06
    41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劳动仲裁裁决如何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
    2023-04-16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仲裁裁决不予受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
    •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1、因养老保险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应当受理。 2、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 受理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3
      1、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对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条第 (一)、 (二)、 (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条第 (四)项规定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
    •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都不受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1、因养老保险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应当受理。 2、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